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56883603-8-02_D/2017-0719005 发布机构 腾冲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16-09-05 16:44:17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新闻宣传和理论文章考核奖励办法

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信息、新闻宣传和理论文章考核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抓好政务服务工作的宣传报道,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像和时限

(一)考核对象:政务局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核时限:上年度11月16日至本年度11月15日。

二、考核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考核内容

1.信息。包括党委信息、党建信息、纪检监察信息、政务信息、舆情信息等。

2.宣传报道。包括新闻、通讯、简讯、消息、图片等。

3.理论文章。包括在国家认可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工作要求

1、报送内容及质量。一是报送的信息应注意时效性,主题鲜明、客观全面。二是必须符合政策规定,严肃、准确、权威。三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报送的信息及宣传报道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报送方式。采用电子版本报送,由办公室审稿后统一报送相关媒体。

3、统计发布。

(1)各股室按季度统计报局信息技术股登记、汇总,统计数据包括采用媒体、标题、采用发布时间、作者姓名等。每年12月份由信息技术股将统计结果交局领导审核签字后按标准实施奖励。

(2)同一篇(条)稿件分别被国家、省、市、县级媒体采用的,不重复统计,只按最高标准单项奖励。

(3)信息技术股将被采用信息、宣传报道、理论文章同时在腾冲市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发布。

三、采写范围及要求

(一)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政务局确定的中心工作及专项工作动态。

(二)政务局党组在抓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经验、做法及创新思路。

(三)腾冲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中取得的重大成绩、创新做法、鲜活经验、亮点工作、重要活动等。

(四)政务局指导乡(镇)、村(社区)在为民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运行中取得的重大成绩、创新做法、亮点工作、经验推广等。

(五)挂钩服务基层中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上报的重要工作情况。

四、奖惩办法

(一)奖励标准

1.国家级媒体采用。

信息、简讯、图片新闻800元/条,电视台、电台新闻1500元/条,理论文章1500元/篇。

2.省级媒体采用。

信息、简讯、图片新闻600元/条,电视台、电台新闻1000元/条,理论文章1000元/篇。

3.保山市级媒体采用。

信息、简讯、图片新闻100元/条,电视台、电台新闻200元/条,理论文章200元/篇。

4.腾冲市县级媒体采用。

信息、简讯、图片新闻50元/条,电视台、电台新闻100元/条,腾冲新闻网微信公众平台50元/条,理论文章100元/篇。

(二)惩罚措施

1.完成任务数80%以上,不足100%的,按奖励标准的80%给以奖励,完成任务数80%以下的不予奖励。

2.稿件被采用结果将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完成任务数80%以下的年终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三)信息发布媒体

1.国家级媒体

 求是、瞭望、社会主义论坛、半月谈、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半月谈、人民画报、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新浪网、央视网、搜狐网、腾讯网、网易、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国家级党建网、国家纪检监察网等。

2.省级媒体

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经济日报、云南信息报、云南支部生活、云南画报、云南通讯、吉祥杂志、云南信息港、云南网、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电视台、云南广播电台、云南省党建网、省纪检监察网、云南党风等。

3.州(市)级媒体

保山日报、清源、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电视台、保山广播电台、保山新闻网、保山手机报、保山党建网、保山纪检监察网等。

4.县(市)级媒体

腾冲报、腾冲政府网、腾冲电视台、腾冲广播电台、腾冲新闻网、腾冲新闻网微信公众平台、腾冲手机报、腾冲党建网、腾冲纪检监察网、理论学习等。

 

五、考核任务分解

详见附件: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宣传报道考核任务分解表。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