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6883603-8-02_H/2016-0801017 | 发布机构 | 腾冲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5-07-15 19:59:38 |
文号 | 浏览量 |
集中学习制度
为强化学习氛围,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管理局干部职工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素质、提升业务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局干部职工和进驻窗口工作人员都必须自觉参加政治、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知识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
二、局机关集中学习由局班子成员主持,局办公室组织实施,时间原则上为每周五上午9:00。
三、进驻窗口首席代表除参加进驻单位集中学习外,须参加政务服务管理局安排的集中学习,并将会议情况及时传达到窗口工作人员。
四、窗口工作人员的集中学习由各进驻窗口首席代表组织,需参加政务服务管理局安排的集中学习时,另行通知。
五、局办公室负责制定集中学习计划,做好集中学习记录。
六、坚持集中学习考勤制度,由监督股负责做好考勤记录。
七、因病因事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人员,按考勤请假制度办理;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的人员,每一次按缺勤半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