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6883603-8-02_H/2016-0801015 | 发布机构 | 腾冲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5-07-15 19:58:16 |
文号 | 浏览量 |
机关和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交心谈心制度
第一条 交心谈心主要内容:
1.相互交换意见。准确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状况、家庭困难,对组织和个人有什么的看法、意见,对单位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
2.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尽力解决职工思想上困惑,不断调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充分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
3.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相互提醒、相互纠正,“咬耳朵,扯袖子”,提高内省能力。
第二条 交心谈心要求:
1.局班子成员之间交心谈心,每年至少2次;
2.局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窗口首席代表交心谈心,每年至少2次;
3.党支部书记与全体党员交心谈心,每年至少2次;
4.楼层负责人与所在楼层窗口首席代表交心谈心,每年至少2次;
5.各窗口首席代表与本窗口工作人员交心谈心,每年至少2次;
第三条 交心谈心方式:
1.个别谈话;
2.集体座谈;
3.随机交流;
4.做好谈心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