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6883603-8-02_H/2016-0801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3-05-27 19:47:46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八不准
一、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不准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
三、不准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物品、现金、金融卡和各种有价证券;
四、不准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向服务对象索要钱物、拉赞助、摊派及巧立名目收费等;
五、不准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要求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六、不准参加服务对象邀请的带有交易性的宴请,以及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
七、不准占用服务对象的通讯、交通工具;
八、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中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