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73713-7-30/2018-0222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防震减灾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12 17:4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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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防震减灾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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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腾冲市防震减灾局2018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经多年实践,总结出腾冲防震工作主要有“科普宣传、监测预报、抗震设防、应急救援”四项,称为‘三大职能四件事’,系统地落实防震减灾法律法规:
1.根据国家及省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预测、抗震设防要求、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行政。
3.协助市政府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督促、落实;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定的各项应急任务。
4.组织开展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及其科学研究工作,提出地震预测意见和对策建议;负责全市震情速报和灾情速报;参与省、保山市地震局对本辖区内地震灾区的震灾损失评估工作;参与政府制定灾区重建规划。
5.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广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民的防震减灾意识。
6.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承担市政府及省、保山市地震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腾冲防震减灾局现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行政事业局。经批准的内设股所级机构四个(办公室、监测预报中心、震害防御股、应急救援股),2017年末人员总编10人--退休1人(3名行政暂定编、7名事业),现实有10人(公务员3人、事业7人)。2017年末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这是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一要加强监测台网建设,不断优化台网布局。维护好现有台站,争取上级技术支持,启动新建测震台站。二要实现全市12个宏观点数据传输半自动化。三要继续推进防震减灾“三网一员”队伍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并做好培训工作。四要及时认真分析研究,编制震情趋势研究报告,制定、执行、完成好《年度震情跟踪方案》,并根据《方案》,高质量完成各项观测工作,及时调查宏观点异常,落实震情跟踪、月例行会商、紧急会商制度。五要落实地震观测环境和设施属地原则,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与防震部门的沟通协调,掌握登记辖区地震观测环境和设施设备情况,并做好保护工作。六要加大地震预警和烈度速报系统工程建设力度。
二是不断增强地震灾害防御能力。一要依法认真履行“一法一条例”赋予的职责,积极争取市人大、市政协支持,进一步促进防震减灾工作。二要继续抓好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重点在高烈度区积极推广减隔震技术。三要进一步实施好城乡抗震设防工程。我市民居与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水平亟待提高,要加大对建设工程选址、房屋设计的指导,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和农房危改(含地震安居)工程房屋设计要坚持抗震设防标准。重点实施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乡村医院(卫生室)建设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四要从严落实次生灾害源抗震措施。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药品、水库、大坝、滑坡泥石流等各种次生灾害源从严防范。
三是持续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一要落实地震应对方案。安排部署全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地震应急准备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抗震救灾新机制和应急防范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要认真落实新机制确定的“乡镇人民政府为地震第一响应人”(指震中所在乡镇的抗震救灾机构组成人员)的规定。二要不断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各级各部门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消除预案死角,提高预案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健全预案的备案、督查和演练制度。同时,要强化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根据实际开展好地震应急演练,使演练工作成为常态化,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确保做到反应迅速,救援及时。三要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调整充实队伍,登记造册;健全救援体系,完善队伍调动程序;建立协调、统一的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拉得出、用得上。四要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完善应急投放网络,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的智能化管理,确保应急物资储备足额到位。五要扎实推进地震应急通道设置和避难场所建设,更新和完善标识标牌及功能区划。为群众应急避险提供安全保障。六要做到应急救援资源心中有数。各系统、各部门所辖所有下级单位的单位名称和人数统计,并报防震减灾局作为应急资源储备。七要加快推进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完成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确保尽快实现省、市、市三级互联互通,为实现统一指挥、行动迅速、有序高效的应急指挥要求奠定基础。
四是扎实有效搞好防震减灾宣传。防震减灾宣传是贯彻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有效减轻地震灾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一要强化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制度,注重实效,在重要纪念日、突出重点地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各部门、各乡镇、各学校要根据责任书要求和单位职责,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提高单位人员防震减灾科技素质,组织搞好本单位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培训,为确保人员安全尽职尽责;防震减灾局要重点深入机关单位、社区、学校、居民区开展“三个一”(讲一个多媒体报告、展出一批宣传展板、组织指导一次地震应急演练)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二要着力推进地震安全示范点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好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医院和企业的创建工作,重点开展市属医院、学校、企业示范点和国家、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三要密切跟踪涉及震情的网络舆情。开展对地震传言等虚假地震信息识别的宣传普及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妥善处置地震传言,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五是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继续深入推进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实施意见》,对我市全面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义重大。要根据《意见》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做好新烈度区划图衔接执行工作。
六是强化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应急办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相互配合,适时对全市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七是强化作风建设。各单位要认真扎实抓好“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的整改提高,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转变作风,将防震减灾工作落实落细落小落常;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的能力;要严守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保密纪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防震减灾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8年防震减灾局财政总收入15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8.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8.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9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3万元(本级财力149.3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8.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8.25万元(含上年结转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30万元,项目支出33.95万元。
(一)本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本年部门预算支出149.3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其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2.17万元,占支出的88.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3万元,占支出的11.47%。
(二)本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24.30万元,分别列“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工资福利支出116.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018年为158.2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16.30万元占总支出的73.49%,比上年减少0.2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在人员工资浮动较大的同时减员一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占总支出的5.06%。
(二)项目支出预算2018年为25万,较上年增加6.05万,同比增加31.93%,变动原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3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9.42万元减少1.47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每年预算递减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预计因公出国(境)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无;运行维护费比上年预算4.22万元增加0.43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开支3.3万元,主要用于正常因公工作餐和接待上级和对外接待开支,比上年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5.2万元减少1.9万元,在上级部门业务指导、仪器维修、台站维护等预计次数和费用上会加于控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10.69万元,较上年52.98万元减42.29万元,同比减79.82%。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腾冲市防震减灾局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