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
黄治波 任市防震减灾局七级职员;
李 丹 任腾冲市防震减灾局七级职员;
郑 洋 任腾冲市防震减灾局七级职员。
附件【组干字〔2025〕30号关于马继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