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73713-7-/2021-0208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防震减灾局 |
公开目录 | 机构概况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10:3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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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防震减灾局组织机构简介
1970年1月5日,云南通海发生7.7级地震,根据省革委会的通知,于1970年1月5日成立腾冲县地震办公室,与腾冲县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1972年2月,成立“腾冲县革命委员会战备人防地震办公室”。1974年8月,经县委同意,撤销“腾冲县革命委员会战备人防地震办公室”,成立“腾冲县革命委员会地震办公室”。1978年6月,“腾冲县革命委员会地震办公室”改为“腾冲县人民政府地震办公室”。1992年9月,“腾冲县人民政府地震办公室”名称变更为“腾冲县地震局”。2003年7月,经腾冲县编制委员会确定,腾冲县地震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设定为:1、局内设办公室、震害防御股和观测预报中心。2、设局领导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局下设股室领导3名,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震害防御股股长1名,观测预报中心1名。3、核定编制9名,其中公务员编制3名,事业编制6名。当年实有在职人员8人。2004年4月,“腾冲县地震局”更名为“腾冲县防震减灾局”,2011年4月,根据中共腾冲市委、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腾冲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腾发〔2011〕44号),腾冲市防震减灾局总编制11名(其中行使行政职能事业编制4名,事业编制7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1名(副科级);股室领导4名。腾冲2015年10月,“腾冲县防震减灾局”更名为“腾冲市防震减灾局”,其机构性质、职能职责、人员编制、经费渠道不变。
2019年3月,根据中共腾冲市委办公室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防震减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腾办发〔2019〕72号)的通知,腾冲市防震减灾局是腾冲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
(二)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三)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对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落实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制定全市震情短临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震情速报工作;组织开展好地震监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基础研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协调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备案等相关工作。参与地震灾后过度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的相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全市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地震应急演练;参与国家、省地震局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六)负责开展全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广泛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增强民众地震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以及省、市地震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目前,腾冲市防震减灾局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观测预报中心、震害防御股、科普宣传股。编制为事业编制11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8人,
现任局长:杨朝华
副局长:郑洋
地址:腾冲市腾越镇山源社区文笔小区299号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白会珍, 联系电话:0875-515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