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73713-7-/2022-0224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防震减灾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2-02-24 15:4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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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5年)》解读
为便于各级、各部门更好地理解《保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确保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有效落实,现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科学素质是国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提升科学素质,对公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1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国发﹝2021﹞9号),2021年1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云政发﹝2021﹞29号),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云南省《实施方案》,紧扣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了《保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保山实际,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2%。全市城乡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状态明显改善,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明显,“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基本形成,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普遍提高。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五项提升行动。紧紧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技能,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二)实施五项重点工程。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全域、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科学素质国际交流合作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全市《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目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实施方案》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二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三是各级科普成员单位将《实施方案》工作任务纳入部门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发挥职能,履行工作职责。四是各级科协牵头推进《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会同各成员单位全面推进本级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
(二)机制保障。一是完善目标责任机制。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责任书。二是完善表彰奖励机制。加大向国家、省级推荐申报在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并给予表彰和奖励。三是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市县两级适时开展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市对各县(市、区)开展年度检查、综合考评,确保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
(三)条件保障。一是加强政策支撑。争取各级政府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支持,探索研究科普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将科普人才列入各级各类人才奖励和资助计划。二是加强理论研究。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开展科学素质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探索打造科学素质建设高端智库。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将科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