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0-3-/2020-0123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20-01-23 16:36:52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为切实推行政务公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指挥中心,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全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情况
1.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我局食品药品监管事项主动公开信息分为放心饮食、安全用药、财政资金、阳光政务等四类。一级目录4个:食品安全、药品安全、财政资金、阳光政务。二级目录22个:食品经营许可信息、食品监管行政处罚信息、食品经营监管信息、食品备案管理信息、药品经营许可信息、药品监管行政处罚信息、药品经营监管信息、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政府采购信息、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组织机构、人事信息、权责清单、计划总结、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办事指南、通知公告、动态信息。三级目录5个:药品经营许可信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信息、药品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信息。目前,我局的政务信息加载和更新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截至2019年12月30日,共公开政府信息330条。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通过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截至2019年10月30日,我局开展双随机抽查26次,检查市场主体1825户次。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信息12377次。
3.加强政策解读。建立了政策解读制度,并明确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采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形象化、通俗化的形式进行解读。
4.加强舆情回应。制定了舆情收集、监测、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确定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机制。
5.管好用好政务新平台。于2月27日开通微信公众号,二级栏目有信息速览、便民服务、消费视野,三级栏目有动态播报、通知公告、网上年报、放心饮食、安全用药、政策解读,便于公众查询,累计发文40条,共有233人关注。由专人负责监测收集相关信息,对政府网站内群众的在线咨询等做到第一时间回应,收到6条,答复6条。
6.简化企业开办、注销流程。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基础上,于2019年8月5日、8月28日分别推出企业设立登记“一窗通”平台。依法减并市场监管、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实现“一窗通办”。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降低成本,将企业设立登记时限压缩在1个工作日,真正体现了登记制度便利化的改革效果。截至2019年10月15日,通过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及“一窗通”平台办结设立登记558户,其中2019年8月5日至10月15日通过“一窗通”平台受理办结企业设立登记134户。2019年8月28日,上线企业注销“一窗通”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大大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和退出时间,解决市了场主体规模虚增、市场资源浪费等问题。
7.主动公开形式。主要采取门户网站、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我局设立了党务政务固定公开栏,及时公布相关内容,做到每季度更新不少于1次。在大楼门口设立信息公开监督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做好信息公开资料的归类建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本局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4件,其中,网上申请3件,信函申请1件。
申请答复4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无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9年有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被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向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保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维持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答复;申请人又向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做出裁定,驳回申请人的起诉;申请人再次向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驳回申请人上诉,维持原裁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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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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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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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
新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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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
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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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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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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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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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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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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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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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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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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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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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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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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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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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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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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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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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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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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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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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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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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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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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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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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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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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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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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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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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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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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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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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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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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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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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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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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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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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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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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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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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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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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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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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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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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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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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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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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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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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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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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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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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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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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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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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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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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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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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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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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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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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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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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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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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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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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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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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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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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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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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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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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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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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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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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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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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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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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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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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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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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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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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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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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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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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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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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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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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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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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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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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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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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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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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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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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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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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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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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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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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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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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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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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民生信息还不够完善,例如食品抽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消费预警等信息还不够丰富;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虽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实施时间短,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完全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处理程序还不够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