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0-3/20241231-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09:3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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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决策,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完善和效能提升,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市
场秩序,坚守安全底线、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
(一)争先锋、做表率,筑牢队伍建设。以“基层党建发力突破年”为主题,全面深化模范机关建设,持续推进“12315”机关党建品牌创建,聚力在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文化建设、作风建设、品牌建设上发力突破,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推动市场监管工作提质增效。2024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读书班1次,全局集中学习17余次。推进“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化、特色化、实效化,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三会一课333次,党组书记带头全局实职科级干部、党支部书记讲授专题党课42次。制定《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启动了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其中西源所、固东所被评定为省级四星市场所,芒棒所、猴桥所、中和所被评定为保山市级三星市场所。
(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一是全面推行“企业安静期”制度。减少执法扰企,每月1日至15日期间,非紧急、特殊情形,不对企业开展常规性执法检查。将“减负增效云南行动”落到实处,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4年制定部门抽查计划56项,完成52项,制定部门联合计划27项,完成22项。二是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市级出台的有关方案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出具审查意见3份,提出修改意见1份。开展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废止妨碍公平竞争措施文件5份。三是加强经营主体培育,促进经营主体倍增。截至12月24日,全市实有经营主体79076户,同比增长8.28%。其中,企业14935户,同比增长4.59%,个体工商户63154户,同比增长9.41%。农民专业合作社987户,同比增长-4.08%。
(三)抓服务、促提升,厚植市场服务优势。一是强化知识产权工作,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完成知识产权示范市申报,指导腾冲市晨光生物有限公司申报云南省高质量发展企业,指导腾冲一职校申报2024年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指导企业完成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换标5家。在第8届南博会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地里标志交流活动启动会上,我市腾冲高黎贡山生态茶业有限公司“高黎贡山”、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腾药”两个企业品牌列入首批20家“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的企业之榜。截至目前,全市有效商标注册量5841件,专利授权量718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38件,实用新型589件,外观设计91件。地理标志商标14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件。二是加强认证提升工作,促进企业提档升级。共指导4户企业开展质量体系认证申报工作。截止目前,我市共有80家次企业获得各类认证书205张。三是推进地方标准制修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协助开展《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指南》《核用银杏优树选择技术规程》《秃杉主要有害生物防治技术规程》《银杏古树养护技术规程》4项保山市地方标准申报,目前该4项标准已确定立项;积极参与《保啤麦28号生产技术规程》等11项保山市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和监管效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思维,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净化全市市场环境。今年来,共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308件,案值223.49万元,罚没金额412万元。其中食品类案件109件,罚没款118.95万元;药品医疗器械类案件71件,罚没款87.03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类案件3件,罚没款0.9万元;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案件29件,罚没款129.98万元;质量类案件29件,罚没款21.13万元;特种设备类案件6件,罚没款12.5万元;知识产权保护类案件33件,罚没款15.96万元,信用信息类案件6件,罚没款11.60万元;无证经营卷烟案7件,罚没款5.61万元;未成年人保护类案件14件,罚没款7.80万元;野生动物保护类案件1件,罚没0.5万元。共受理投诉举报4178件,办结3909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018.52万元。
(五)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力开展市场整治。聚焦食品安全领域整治。研究制定2024年腾冲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及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清单,每季度对各乡镇(街道)开展一次督导;各级组织召开食物中毒防控工作会、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会议、食品安全专题会议132次;全年完成重大食品安全保障36场次,被保障人数118137人次,出动执法人员782人次,发出监督意见书74份。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2348批次,不合格61批次,合格率97.4%,抽检量达3.66批次/千人,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2810批次,合格率100%;多维度、全方位开展宣传,不断提高群众食物中毒防控能力,全年共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消费提示165期,发放食物中毒防控告知书22万份、安全宣传资料4.9万份,拍摄宣传视频15条,组织食品安全培训55场次,开展食品安全“五进”宣传活动674场次;抓好日常监管与执法,全年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6万家次、农贸市场478个次、商场超市1307个次、学校食堂2143个次,对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打击,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06件,案值21.85万元,罚没款116.14万元。聚焦药品安全领域整治,深入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两品一械”网络销售、“药剑”2024联合行动、特殊药品流向核查等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截至目前,检查“药械化”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797家次,核查131批次麻精药品、19批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44批次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向,飞行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586家次,上述检查率都超100%。抽检“药械化”产品92批次,上报“药械化”不良反应报告1044份,上报四项监测报告1132份。强化执法办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共查办“两品一械”一般程序案件66件,罚没款63.38万元,涉案物品货值金额12.08万元;牢牢守住2024年不发生任何药品安全事故。聚焦安全生产领域整治,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81家,各类特种设备1183台/条,气瓶6000余只,监察工作中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01条,整改完成101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80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督促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对5起电梯违法行为和1起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罚没款12.5万元。积极推动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应急体系能力建设。聚焦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领域整治,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员干部岗位职能职责风险隐患排查,严查行政执法“宽、松、虚、软”、行政审批限时办结事项“审批久办不结”等问题。紧扣“电动自行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立案查处销售不符合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案件7起,涉案车辆150辆,案值32.68万元,罚没金额4.91万元。紧扣医药“带金销售”整治,积极开展医疗机构收费专项检查,并对乡镇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拉网式检查,对21家医疗机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案值55.30万元,罚没金额123.44万元。紧扣教育领域、殡葬领域集中整治,强化对校服销售企业“腾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2024年教育收费检查及保山市教育收费联合抽查通报问题整改情况核查工作,共抽查了3所中学、1所小学、1所公立幼儿园、1所私立幼儿园,发现问题3个,督促相关学校完成整改;对腾冲市殡仪馆、腾冲市景福公墓开展了殡葬服务收费情况专项检查,发现6个问题,并督促完成整改。紧扣产品质量领域整治,强化监督抽检力度,抽检成品油21批次,肥料39批次,农膜18批次,塑料袋4批次,液化石油气6批次,对4起销售不合格化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案值6.77万元,罚没金额7.9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监管力量不足。人员配备难以满足日益增长和复杂的市场监管需求,导致监管覆盖范围有限。专业人才缺乏,特别是在一些新兴领域和技术要求较高的监管领域,如网络交易、知识产权保护等。
(二)法律法规滞后。现有法律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和新的商业模式,导致监管执法依据不足或不明确。
(三)监管手段单一。过度依赖传统的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运用不足。
(四)基层执法难度大。基层执法人员面临较大压力,工作任务繁重,且执法装备和技术支持相对薄弱。
(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缺乏自律意识,对法律法规的遵守不够严格,导致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六)跨区域监管协调困难。对于跨区域的市场违法行为,协调合作机制不够健全,难以形成有效的打击合力。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市场主体准入管理。一是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二是加强对新注册企业的指导和服务,确保其合法合规经营。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二是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三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违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行为。
(三)提升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水平。一是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强化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时处置风险信号。
(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一是持续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关注高风险设备。二是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使用单位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五)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一是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假冒行为,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六)推进质量强市战略。一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二是加强质量监督抽查,严格不合格产品后处理。
(七)加强消费维权工作。一是完善消费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提高处理效率和满意度。二是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八)加强部门协作与社会共治。一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引导行业协会、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市场监管,构建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