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6-6-07_k/2018-0214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交运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14 15: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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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腾冲市地方公路路政大队2018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腾冲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实施公路路政巡查;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与规划、国土、城建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维护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腾冲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为腾冲市交通运输局下属的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人,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实施办法,细则,并督促贯彻执行,确保公路路产的完好,保护公路路产,实施公路巡查,依法制止和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侵占了、破坏公路路产的行为,负责办理路政许可的审理、审批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依法取缔违法建筑;维护公路标志、标线的完好,维护公路养护施工的正常秩序,检查督促公路养护单位行道树的栽培和修整工作,使其不影响交通及周围工农业设施的安全使用,对公路沿线群众进行爱路、护路和安全教育,按规定参与治超节能减排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腾冲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1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18年腾冲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单位)财政总收入143.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3.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腾冲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财政拨款收入143.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3.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79万元(本级财力53.7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9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3.7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140112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管理135.59万元;2080505社会保障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49.20万元(基本支出143.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94.59万元(基本支出94.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1.9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本年度基本支出143.79万元,上年64.46万元,较上年增79.33万元,增幅123.07%。本年度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增加了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
(二)无项目支出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 4.7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3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36 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1.8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 0 次,出国(境) 0 人。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3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运行维护费4.38万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2.00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开支0.36 万元,主要用于 公务接待,比上年预算减少了 0.14 万元,增减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 费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本部门属二级预算的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无相关行政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