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6-6-/2022-0402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交运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2-04-02 16:03:43 |
文号 | 浏览量 |
2021年,腾冲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腾冲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推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深刻学习领会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和“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要求,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主题讲座、专题培训等方式,持续深学细悟党的百年奋斗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中蕴含的思想精髓。二是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力度情况。落实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全体干部职工为法治建设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并开展由局领导组织带头学习,干部职工发言讨论的会前学法活动。抓好“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推广普及,将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印发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大纲(2021)》、《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第1版)综合篇》60余份,为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三是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推进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推进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过程。坚持齐抓共建,健全完善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责任体系,聚焦工作重点,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职尽责,确保以强大工作合力高标准推进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加强督促检查,适时对主责部门推进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责任“不空转”,落实“有回应”。
(二)全面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进一步厘清政府权责清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与权责清单事项相关联。根据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结果,及时在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全省“五级十二同”要求,完成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315项,事项完善发布率、网上可办率、“最多跑一次”率、一门进驻率均达100%,全程网办率100%。三是深化便民审批服务。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大力推行相同业务一套流程、一次办理、一窗办理、一人办理,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审批类项目已进系统,实现网上办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四是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深入推进全市证照整合,全面实施分类监管。加大无证无照清查力度。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五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交审批便〔2021〕67号),本次改革涉及省级交通运输领域的事项共有21项,其中涉及县级交通运输领域共有6项(审批改备案1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实行告知承诺2项:道路货运经营许可、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优化审批服务3项: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实施。科学、合理界定政府行政决策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认真梳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统一登记、公开发布等制度,抓好“两审一签发”,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现阶段仍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每年开展1次评估,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地方政府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和报备及时率均达100%。三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对照《云南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结合腾冲市交通运输局实际,制定完善实施方案,推行“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治理模式,我局共涉及行政许可事项20项、行政处罚224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检查11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24项,共计315项。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对我局21项行政许可类事项进行梳理,压缩至原来60%的办理时限,划分了办理类型(承诺件、即办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四是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方面的参谋、顾问作用,使各部门的管理决策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和法治化。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一是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积极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实行执法人员、编制“双锁定”,基本实现集中办公、集中执法的工作格局。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基础信息,持续推进执法主体公告清理工作,确保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有效落实,公正文明执法全面体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共配备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4套,执法全过程记录覆盖面未达100%。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行政执法部门设立政策法规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法制审核意见。交通局有行政执法人员25人,配备法制审核人员2人,法制审核人员占执法人员总数8%,年内无重大行政执法。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及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监督管理,配备法制督察员,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推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质效。四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组织开展2021年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在局属各机关、股室自查的基础上,腾冲市司法局对地方路政大队的2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抽查,被评为优秀卷。五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托政府门户网站、12345政府热线积极回应公众关注问题,共答复各类咨询、诉求37件。六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对审计工作的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审计机关的统一决策部署,围绕市、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交通局共开展审计项目7项。七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08条,及时回应办理政府门户网站公众留言事项3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公开栏公开信息73条。
(五)全面开展社会治理,夯实和谐稳定基础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自2021年7月1日起,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市县行政复议工作一个口子对外。大力开展行政复议促和谐专项活动,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交通局全年无行政复议申请。二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及时排查化解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客运管理等各类矛盾纠纷,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处矛盾纠纷,按要求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对群众通过12345热线、人民网等信访渠道反映的问题,层层落实包案化解责任,加大化解力度。三是全面开展普法工作。突出规划引领,编制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建立完善普法责任清单、“以案释法”和旁听庭审三项制度,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日”、“5.12”、“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周、民法典主题宣传、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等主题普法活动,常态化开展法制文化基层行、法制宣传固边防等活动;年内共出动车辆70余车次,人员180余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0000余份,悬挂宣传布标9幅,受教人数达到20000人。四是推动信访问题化解。完善了腾冲市交通运输局《社会稳定和信访风险评估实施方案》《信访综治维稳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围绕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进行了矛盾纠纷排查,全年开展排查5次,排查出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均明确了稳控单位和责任人,并及时进行化解。做好元旦、春节、十一等节假日及各级“两会”期间安保维稳工作,做好信息研判预警,按时上报维稳情况。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对在建公路、道路客运、水路运输、管养道路进行每月不少于1次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全年共开展交通系统安全检查15次,全年共排查出安全隐患及存在问题468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57份,经复查,全部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形成闭环。六是开展“平安公路”建设。抓好农村公路养护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好预防性养护、公路病害修复等工作,基本完成各项应急保通养护任务。抓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水毁修复项目实施;加强路巡路查,纠正各类路政违章案件52起,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起;牵头召开治超专题会议,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治理行动5次,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在腾冲超限站、老保腾路东升点开展联合执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29辆。七是开展路域环境整治。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开展腾板路公路沿线砂石料火山石综合整治,共排查出公路沿线经营加工、乱堆乱放火山石、砂石料33宗,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八是开展“平安渡口”建设。完成市、乡镇、村、渡口(船主)四级安全责任制的签订工作,共签订安全责任承包书124份。完善全市渡口和船舶标志标牌工作。加大水运企业安全检查工作,共开展水上安全检查12次,未发生水上安全事故。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1年来,腾冲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需求相比,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人学法用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对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行政执法督促力度不够。二是学法、用法各项制度不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特别是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相对薄弱,适应新形势的法治宣传教育载体也有待进一步创新发展。三是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影响力有待增强。各单位都能围绕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活动,但是比较分散,未形成宣传合力和强大声势。
三、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腾冲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弱项,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防控,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加强重点群体的法治教育,改进普法方式,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