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6-6-/2021-0929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交运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10:3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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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公路畅通,并指导地方建立应急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有效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需要,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国家相关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制订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路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局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公路交通运输生产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工程建设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
各类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腾冲市域内发生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
1.5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平急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
切实履行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有效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1.5.2统一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
本预案确定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在腾冲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各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的作用。
1.5.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
明确本辖区交通系统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
1.6应急预案体系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交通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涉及公路气象灾害、水灾与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重点物资运输、危险货物运输、重点交通枢纽的人员疏散、施工安全、特大桥梁安全事故、特长隧道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
(2)公路交通运输企业突发事件预案。由各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及地方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为及时应对企业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而制订的应急预案。由各运输企业组织制订并实施。
2应急体系建设
2.1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 公路分局一位领导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一位领导
腾冲市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保山交通运输集团腾冲分公司经理
腾冲机场总经理
成 员:交通运输局各股室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任主任,局办公室主任任常务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1.1日常状态下的职责如下:
(1)审定相关公路交通应急预案;
(2)审定应急经费预算;
(3)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应急状态下的职责如下:
(1)决定启动和终止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2)负责统一领导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根据市政府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根据需要,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
(5)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2 应急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救灾通道抢修保通组、道路灾情排查组、救援路线交通保障组、应急物资运送保障组、通讯联络组5个应急救援工作组,各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2.2.1救灾通道抢修保通组(31)
组 长: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公路分局一位副局长
成 员:交通运输局、地方段19人;公路分局8人,应急局2人。
工作用车:交通运输局2辆;地方段2辆;腾冲公路分局2辆;挖机1台装机4台运输车辆4辆(地方段负责)。
工作职责:对受灾、受损路段进行抢修,快速打通抢险救援路线,确保抢险救援工作有序推进。
2.2.2道路灾情排查组(10人)
组 长: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地方段一位副段长
成 员:交通运输局、地方段8人
车辆:交通运输局、地方段各1辆。
工作职责:负责对道路损毁情况进行排查、统计,将道路受灾受损情况上报救灾通道抢修保通组,配合救灾通道抢修保通组做好道路抢修保通工作。
2.2.3救援路线交通保障组(19)
组 长: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地方路政大队大队长
成 员: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9人;运管局4人,腾冲路政大队4人。
车辆: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各1辆;运管局1辆
工作职责:做好抢险救援现场警戒,应急救援路线的道路保通工作,指挥现场交通,防止道路拥挤,堵塞交通,确保救援路线交通运行状态良好。
2.2.4应急救援物资运送保障组(19)
组 长: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保交集团腾冲分公司经理
成 员:交通运输局7人;道路运输管理局4人,民政局2人,发改局2人,机场公司2人。车辆:交通运输局2辆,道路运输管理局1辆,发改局1辆,民政局1辆,保交集团腾冲分公司客运车辆20辆(人员运输备用)。
工作职责: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及灾民转运工作,确保救援物资、灾民安全抵达指定地点;
2.2.5通讯联络组(10人)
组 长: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交通运输局、地方段9人。
车辆:交通运输局1辆。
工作职责: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联系,做好灾情收集工作,将受灾情况传达至各工作小组。收集市交通运输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1.1预警信息
涉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及相关信息包括:
(1)气象监测、预测、预警信息
积极对接气象局,掌握每日24小时全市降水实况图及图示最严重区域降水、温度、湿度等监测天气要素平均值和最大值; 72小时内短时天气预报(含图示)。分析研判重大交通事件(包括黄金周、大型活动等常规及各类突发交通事件)天气中期趋势预报(含图示),气象灾害集中时期(汛期、冬季等)天气长期态势预报; 各类气象灾害周期预警信息专报(包括主要气象灾害周期的天气类型、预计发生时间、预计持续时间、影响范围、预计强度等)和气象主管部门已发布的台风、暴雨、雪灾、大雾、道路积冰、沙尘暴预警信息。
(2)强地震(烈度5.0以上)监测信息
积极对接防震减灾局,对地震强度、震中位置、预计持续时间、已经和预计影响范围(含图示)、预计受灾人口与直接经济损失数量、预测紧急救援物资运输途经公路线路和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的运力需求。
(3)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测信息
积极对接国土资源局,掌握突发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包括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强度、预计持续时间、受影响道路名称与位置、受灾人口数量、疏散(转移)出发地、目的地、途经公路路线和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的运力需求。 突发地质灾害预测信息包括突发地质灾害预报的等级、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预计持续时间、预计影响范围。
(4)洪水、堤防决口与库区垮坝信息
积极对接水务局,掌握洪水的等级、发生流域、发生时间、洪峰高度和当前位置、泄洪区位置、已经和预计影响区域(含图示)、预计受灾人口与直接经济损失数量、需疏散(转移)的人口数量、出发地、目的地、途经路线、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的运力需求。
堤防决口与库区垮坝的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已经和预计影响区域(含图示)、预计受灾人口与直接经济损失数量、需疏散(转移)的人口数量、出发地、目的地、途经路线、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的运力需求。
(5)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积极对接卫健局,掌握突发疾病的名称、发现事件、发现地点、传播渠道、当前死亡和感染人数、预计受影响人数、需隔离、疏散(转移)的人口数量、该疾病对公路交通运输的特殊处理要求,紧急卫生和救援物资运输途经公路线路、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的公路干线、枢纽交通管理手段和运力需求。
(6)环境污染事件影响信息
积极对接环保分局,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运输泄漏事件的危险品类型、泄漏原因、扩散形式、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所在路段名称和位置、影响范围、影响人口数量和经济损失、预计清理恢复时间,应急救援车辆途经公路路线; 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事件的原因、疏散(转移)人口数量、疏散(转移)时间、出发地、目的地、途经路线、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的运力需求。
(7)重大恶性交通事故影响信息
积极对接交警大队,掌握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原因、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已造成道路中断、阻塞情况、已造成道路设施直接损失情况,预计处理恢复时间。
(8)积极对接市场监管局,掌握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引发的紧急物资运输信息
运输物资的种类、数量、来源地和目的地、途经路线、运载条件要求、运输时间要求等。
(9)掌握辖区公路损毁、中断、阻塞信息和重要客运枢纽旅客滞留信息
公路损毁、中断、阻塞的原因、发生时间、起止位置和桩号、预计恢复时间、已造成道路基础设施直接损失、已滞留和积压的车辆数量和排队长度、已采取的应急管理措施、绕行路线等。 重要客运枢纽车辆积压、旅客滞留的原因、发生时间、当前滞留人数和积压车辆数及其变化趋势、站内运力情况、应急运力储备与使用情况、已采取的应急管理措施等。
(10)其他
其他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3.1.2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面向交通行业的气象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影响的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建立各级预警联系人常备通讯录及信息库,建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风险源数据库,建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的预测评估系统。
联合相关应急协作部门,建立长效预测、预警机制。
3.1.3预警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公路交通的影响和需要的运输能力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为Ⅰ级预警(特别严重预警)、Ⅱ级预警(严重预警)、Ⅲ级预警(较重预警)、Ⅳ级预警(一般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负责Ⅳ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
3-1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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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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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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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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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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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红
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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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省份,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时
l 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48小时以上时
l 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可能严重影响全县或者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时
l 其他可能需要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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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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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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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
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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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时
l 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24小时以上时
l 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可能严重影响县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时
l 其他可能需要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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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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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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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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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Ⅲ级预警分级条件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参照Ⅰ级和Ⅱ级预警等级,结合地方特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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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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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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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
色
|
l Ⅳ级预警分级条件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参照Ⅰ级、Ⅱ级和Ⅲ级预警等级,结合地方特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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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预警启动程序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ⅠV级预警时,按如下程序启动预警:
(1)向市政府提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ⅠV级预警状态启动建议;
(2)根据市人民政府决定是否启动ⅠV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如同意启动,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
(3)各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筹备工作。
在预警过程中,如发现事态扩大,超过本级预警条件或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应及时上报上级市人民政府,提高预警等级。
3.1.5预警终止程序
确认预警涉及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级别,需降级转化或撤销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状态终止建议;
3.1.6应急资源征用
公路抢通小组和运输保障小组应根据预警事件的特征和影响程度与范围,提出公路交通应急保障资源征用方案,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意方可进行。
在市政府征用通知下发后24小时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征调相关公路抢险保通和运输保障的人员、车辆、装备和物资,并到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3.2应急处置
3.2.1分级相应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按照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和一般事件(Ⅳ级)四个等级。 根据级别,作出相应工作安排。
3.3.1善后处置
3.3.1.1救援救助
配合民政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和社会捐赠物品的运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3.3.1.2奖励
应急响应终止后,经班子会研究,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3.2 调查与评估
总结评估小组具体负责Ⅰ级响应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按照两办要求上报总结评估材料,包括突发事件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等。
3.3.3补偿
公路交通应急保障行动结束后,由被征用单位(人)向交通运输局递交应急征用补偿申请书。接到补偿申请后,按规定发出行政补偿受理通知书,并结合有关征用记录和事后调查评估的情况,对补偿申请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发出应急征用补偿通知单,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行政征用补偿形式包括:现金补偿、实物补偿等。
3.4.1信息共享
(1)由办公室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渠道,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汇总和处理。
(2)上报相关信息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方可上报。
3.4.2 信息发布
按照信息报送有关要求,及时上报有关信息,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信息。
3.4.3 新闻发布与宣传
(1)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上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2)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新闻发布材料包括新闻发布词、新闻通稿、答问参考和其他发布材料,由办公室负责,上报两办审定发布。
4 应急保障
4.1.1组建原则
按照“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队伍。
4.1.2专业应急队伍的组建
4.1.2.1公路交通应急抢险保通队伍
构建以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路政管理部门、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公路养护工程企业为主体的公路交通应急抢通保障队伍,按照路网规模、结构、地域分布特点,采取全社会范围内的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公路养护工程企业,并与之签订合作合同,明确技术管理要求、应急征用的条件和程序、征用补偿的标准和程序以及违约责任等,规范公路交通应急抢通保障行为,保障参与公路交通应急抢通保障企业的利益。
统一调度本预案4.2.2.2款规定的本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点的各类应急物资、机械设备,由本级应急抢通保障队伍用于公路的应急抢险。在发生公路突发事件时,由公路抢通小组统一调度各类储备物资和设备,组织实施跨省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1.2.2公路交通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1)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按照“平急结合、分级储备、择优选择、统一指挥”的原则在本辖区内建立应急运力储备,选择达到一定标准的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通过协商签订突发事件运力调用协议,明确纳入应急运力储备的车辆及其吨(座)位数、类型、技术状况,以及对运输人员和车辆管理的要求、应急征用的条件和程序、征用补偿的标准和程序以及违约责任等,通过协议规范应急运输保障行为,并保障参与应急运输保障企业的利益。
在发生公路突发事件时,由运输保障小组负责协调运力调配,保障各类重点物资、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和人员的疏散。
(2)运输装备及技术状况
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的技术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建立应急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应急运输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保持应急运输储备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并强化应急运输车辆的日常养护与保养工作。
(3)应急运输人员
按照相关标准确定从事应急抢险人员,包括现场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20~55岁之间、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熟悉有关政策法规等。
应急运输人员在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统一配发证件和必要的用品。
(4)应急运力的备案管理
建立相应的应急运力储备档案,包括运力单位、车辆及其吨(座)位数、类型及人员数量等,并市应急办备案。每年针对储备运力的技术状况、单位及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审查,对运力储备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及时上报市应急办更新备案。
4.1.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根据属地的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特点,在公路交通自有应急力量不能满足应急处置需求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请示,请求动员社会力量,协调各有关部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1.4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逐年配置配齐安全防护装备,提高应急救援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水平。
4.2.1应急物资设备种类
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强化应急物资储备能力。
应急物资包括公路抢通物资和救援物资两类。公路抢通物资主要包括沥青、碎石、砂石、水泥、钢桥、钢板、木材、编织袋、吸油材料等;救援物资包括方便食品、饮水、防护衣物及装备、医药、照明、帐篷、燃料、安全标志、车辆防护器材及常用维修工具、应急救援车辆等。
采取社会租赁和购置相结合的方式,储备一定数量的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撒布机、汽车起重机、平板拖车、运油车、发电机和大功率移动式水泵等。
4.2.2 应急物资设备储备体系
4.2.2.1交通应急物资储备
对接公路分局、高速公路管理处,根据各自管养公路的情况,确保应急物资调运的时效性和覆盖区域的合理性,以“因地制宜、规模适当、合理分布、有效利用”为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交通应急物资储工作。
4.2.2.2地方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
地方段根据辖区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的种类和特点,结合公路抢通和应急运输保障队伍的分布,依托行业内养护施工企业和道路运输企业的各类设施资源,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做好交通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4.2.3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实行应急物资代储管理制度,由地方公路管理段负责具体建设与管理工作,物资的调度和使用须经班子会同意。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库存储,专人负责。要建立健全各项储备管理制度,包括物资台账和管理经费会计账等。储备物资入库、保管、出库等要有完备的凭证手续。办公室负责对新购置入库物资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并在验收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验收入库的情况上主要领导。
建立完善的各项应急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采购、储存、更新、调拨、回收各个工作环节的程序和规范,加强物资储备过程中的监管,防止储备物资设备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公路交通应急平台体系。
根据公路交通领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接报处理、跟踪反馈和应急处置等应急管理需要,实现与上下级公路交通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具有风险隐患监测、综合预测预警、信息接报与发布、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异地会商、应急保障、应急评估、模拟演练和综合业务管理等功能。
4.4.1科技支撑
依托科研机构,加强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技术支撑体系研究,建立突发事件管理技术的开发体系和储备机制;制订研发计划,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重点加强智能化的应急指挥通信技术装备、辅助决策技术装备、特种应急抢险技术装备的研制工作;开展预警、分析、评估模型研究,提高防范和处置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决策水平。
4.4.2应急数据库
建立包括专家咨询、知识储备、应急预案、应急资源等数据库。
公路交通专业应急队伍建设以及应急物资储备点的物资采购、运输、储存的相关费用,争取市人民政府纳入财政预算。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5监督管理
结合交通工作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
结合“5.12”“安全生产月”“11.9”等,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图书等多种渠道,加强公路交通应急保障的宣传工作。
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原则上,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实施应急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公路交通应急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召开专题会议,定期开展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建立规范化的评估机制,综合路网规模、组织体系、重大危险源分布、通信保障、应急队伍数量、规模、分布等因素,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提出评估方法和程序。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地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应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并抄报有关部门。
下列情况,本预案应进行更新:
(1)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做出调整或修改,或出台新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3)根据日常应急演练和特别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结束后取得的经验,需对预案做出修改;
(4)因机构改革需要对应急管理机构进行调整;
(5)其他。
公路交通应急抢险保通和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及物资的数据资料应每年更新一次。
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和更新相关应急预案。
腾冲市交通运输局。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