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0-7-/2019-1212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19-12-12 14:47:2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工作要点落实完成情况
(一)加强政策解读。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对《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解读,方便市民了解生态保护红线的出台背景、划定过程、相关主要内容、政策以及实施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及时回应关切。一是对市民关注的生态环境质量情况,积极回应,及时公开,公开环境质量信息10条。二是对市民通过网站进行的环境信访件,高效处理,及时回复,办理网上信访件9条,部门环境信访2条。
(三)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一是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标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政策和执行情况及时更新和公开,方便市民了解和掌握。二是对本部门在执行中央、省市各级重大行政决策方面,坚持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的进行公开。共公开环境服务信息43条、财政资金信息5条、阳光政务信息41条。
(四)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公开。一是强化环境服务信息公开。对部门提供相关环境服务的事项,及时更新服务指南,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积极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同时,对开展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排污许可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等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强化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对本部门开展的环境监察、环境信访、行政处罚、环保督察、环保应急、企业监测、日常监管等工作情况,及时公开。同时,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对其开展的水、土、气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置、垃圾分类处理、部门监管情况等进行及时公开,方便市民进一步了解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并方便其进行监督。三是强化环境质量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对各自负责的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垃圾处置、污水处理等质量情况、处理情况进行公开,方便市民了解掌握生态环境质量情况。
(五)巩固示范点创建成果。一是调整充实组织领导。机构改革后,我局将设置的8个内设股室和下辖的2个事业机构的负责人调整充实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股室也明确了日常政务信息联络员。为便于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平台日常管理和维护。二是严格执行管理规定。严格遵守《试点工作方案》规定的关于信息报送时限、信息报送渠道、信息报送保密审查程序等要求,确保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三是梳理完善事项标准。机构改革时,原属我局的自然保护区监管职责划转林草部门。为便于公开和管理,我局对《环保保护事项公开信息分类与目录》进行了梳理完善,对“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删除。目前,我局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公开信息分类与目录主要有5类27项。
(六)加大平台管理维护。目前,我局政务公开网络平台目前主要有:腾冲市人民政府网中的环境保护试点门户网站、腾冲市政务公开一码通(政务公开二维码)和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由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维护管理,重点是及时上传信息、丰富网站内容,及时发布、回应网络信息,维护网站安全;政府开设的12345热线和环保12369电话投诉专线,由局办公室和监察大队相关人员负责接听、答复和办理反馈等;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督动态情况展示大屏,由监察大队负责日常管理,确保常年全天候展示。截至目前,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保护信息129条,其中政务服务43条、环境监管30条、环境质量10条、财政资金5条、阳光政务41条。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一)主动意识待增强。部分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导致部分信息联络员在提供各自股室公开材料有不及时现象。
(二)政务公开系统管理待增强。缺乏系统管理维护专职人员,有公开不及时、泄露个人隐私等现象,网站管理维护水平待提升。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落实“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健全完善三联动机制,做到及时公开、有效公开,特别是将进一步加大信息联络员和系统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