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0-7/20250928-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28 16:3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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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200301000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监管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保护政府制度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监管辖区内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监管辖区内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监管辖区内减排目标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重点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施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监管辖区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按照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上报和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十一)组织开展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同时配合中央、省、市等各级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或参与跨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参与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十五)职能转变。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受市局授权,在监管辖区内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十六)完成腾冲市委、市政府和保山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基层党建办、综合股、自然生态股、行政审批法宣股、水生态环境股、土壤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股。
我单位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2个:
1.腾冲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在市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要求,锚定市局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着眼“保护与发展、服务与监管”的“双重定位”,坚持政治、目标、问题、效果“四个导向”,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更严的作风、更实的举措,统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联合公安交警大队、道路运输管理大队、综合执法局对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入户抽测、路检、路查,共抽测柴油货车34辆(入户抽测27辆、路检路查抽测7辆),非道路移动机械7台,抽测合格率100%。二是推动扬尘精细化管控。认真执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措施,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督促施工工地封闭施工9起,整改问题11个。加强道路扬尘治理,积极对接综合执法局对城区进行洒水降尘作业,共计出动机械清扫道路3341车次,机械化清扫率达80.3%,洒水降尘264车次,抑尘车降尘772车次,高压清洗车988车次,全面加强抑尘作业覆盖范围及降尘工作频率。三是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对全市63座运营加油站开展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0车次,对2家抽测不合格的加油站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对车辆维修、木材加工等行业进行监督检查16家次,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及时进行整改;腾药、东药、古林木业3家产生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VOCs深度治理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2.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排查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测各项工作,确保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2024年1-11月,2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观音塘水源地和上马常水源地水质为Ⅱ类,达到考核目标要求。12个乡镇级集中式水源地和3个“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达标率为100%。积极推进乡镇级以下水源地划定工作,划定方案已通过省厅评审,正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好新增县级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花园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顺利推进,水源地划定方案已编制完成并于3月29日通过省厅组织的评审,目前正在进行公示、公参等程序。二是做好入河排污排查溯源工作。共排查出排污口776个,已全部录入系统,排查整治报告和溯源报告已于3月通过技术审查。目前正在开展伊洛瓦底江一、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排查对象为龙川江、槟榔江及其主要支流,预计年底完成。三是对辖区内重要流域进行排查监管。重点对龙川江、槟榔江及大盈江水质进行排查监管,依托三大流域断面监测情况及流域内水电站自行监测情况,时时掌握水质情况,对水质波动较大的水域进行分析排查,并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
3.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市推进,全市206个行政村,已完成农村污水治理176个,治理率为85.44%。二是开展耕地污染源头防控。督促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依法履行隐患排查、自行监测业务。7月份,3家单位均按要求提供监测报告,8月份,指导恒丰矿业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三是严格固体废物监管。2024年1月份,督促3家经营单位7家产废单位开展规范化管理评估自评,2月份完成县级评估,3月份配合市局开展市级评估,指出的问题已于5月份完成整改。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7065898.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72916.72元,占总收入的85.3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492982.00元,占总收入的14.6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25814.61元,增长24.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06911.81元,增长13.2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618902.80元,增长185.21%。主要原因是腾冲市级财政拨入项目经费,其他收入增加1940700.00元,其中: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以奖代补资金19407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7071951.91元。其中:基本支出7094675.44元,占总支出的41.56%;项目支出9977276.47元,占总支出的58.4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37920.99元,增长24.3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23813.84元,下降9.26%;项目支出增加4061734.83元,增长68.6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腾冲市级财政拨入项目经费,其他收入增加1940700.00元,其中: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以奖代补资金19407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94675.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23884.46元,占基本支出的90.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0790.98元,占基本支出的9.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77276.4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腾冲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项目经费229100.00元,主要用于腾冲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及报告编制委托业务支出。
2.北海湿地保护项目经费1601800.00元,主要用于北海湿地环湖截污工程(二期)建设工程。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补助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第三方环评技术评估委托业务费。
4.环境综合执法能力提升项目经费2426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日常运行支出。
5.监测运行项目经费276609.84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站日常运行支出。
6.腾冲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经费1907465.44元,主要用于《腾冲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研究报告》编制委托业务费支出。
7.五合乡联盟社区佟家庄污水处理项目经费2435466.00元,主要用于改善佟家庄环境及龙川江控污、削减污染排放量工程支出。
8.腾冲市马站乡和睦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经费285200.00元,主要用于马站乡和睦村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路面破除及恢复工程,氧化塘防护及绿化工程建设支出。
9.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经费1813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支出。
10.重点项目考核奖励资金项目经费1935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规划编制费、租车费等项目前期经费。
11.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经费1947000.00元,主要用于腾冲市15个行政村,125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以奖代补资金支出。
12.腾冲市马站乡和睦村红花油茶种质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规划项目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腾冲市马站乡和睦村红花油茶种质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规划》编制费支出。
13.环保督察项目经费6053.19元,主要用于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办公经费支出。
14.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提升项目经费194352.00元,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日常经费补助。
15.腾冲市2024年砂石料火山石综合整治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腾冲市2024年砂石料火山石综合整治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52250.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43%。与上年相比减少1013754.19元,下降7.88%,完成年初预算的148.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9719.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49719.63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5580.48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94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9999.1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晋级晋档造成保险基数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2162.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2162.37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3888.53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3892.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7384.0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997.8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晋级晋档造成保险基数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559402.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9%,完成年初预算的154.16%。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967027.13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967027.13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16700.00元,其中: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16700.00元;污染减排支出1628100.31元,其中: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1628100.3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结转项目资金支出增加2136565.44元,其中:腾冲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项目经费229100.00元,腾冲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经费1907465.44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9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40966.00元,其中:购房补贴4096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需9月统一办理审批后增加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600.00元,决算为81645.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6456.33元,下降40.8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76046.9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14%,完成年初预算的69.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600.00元,决算为559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86%,完成年初预算的12.8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953.33元,下降29.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503.00元,下降81.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503.00元,下降81.4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600.00元,支出决算为81645.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6456.33元,下降40.8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76046.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600.00元,决算为55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减少;车辆维修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1953.33元,下降29.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503.00元,下降81.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503.00元,下降81.4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减少;车辆维修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执法监察、生态环境监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单位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及下级单位办理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0790.98元,比上年减少9528.02元,下降1.40%,主要原因是车辆修理费、公务接待次数下降,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5300.00元,水费8868.20元,电费25000.00元,邮电费20900.00元,差旅费70000.00元,会议费6988.00元,公务接待费5599.00元,工会经费947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046.93元,其他交通费2659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资产总额11068994.56元,其中,流动资产1077815.36元,固定资产8214479.2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573200.00元,无形资产2035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59952.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10763.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392.9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942.9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386.9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386.93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2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