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0-7-/2019-0816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8-16 17:2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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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200746701000
腾冲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腾冲市环境保护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监管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保护政府制度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监管辖区内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监管辖区内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监管辖区内减排目标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重点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施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监管辖区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按照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上报和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十一)组织开展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同时配合中央、省、市等各级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或参与跨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参与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十五)职能转变。腾冲市环境保护局受市局授权,在监管辖区内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十六)完成腾冲市委、市政府和保山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度指标完成情况
1、环境质量。(1)水环境质量: 截止11月8日,腾冲市涉及地表水国考断面1个,地表水省考断面4个,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均为100%;《保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增加考核断面水质目标达标率均为100%;预计全年水环境质量指标均能达标。(2)空气环境质量: 截止11月8日,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7%;预计全年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中心城市空气细颗粒物年均值、中心城市空气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均能达标。(3)声环境质量:2018年,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声级值≤60分贝;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声级值≤70,预计全年均能达到指标要求。
2、污染防治。2018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统计尚未完成,预计全年能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
3、环境风险防范。截止11月8日,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率达到省市要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预计全年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率能达到省市要求。
4、生态保护。一是6月2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云政发〔2018〕32号)文件,明确了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域。11月8日,生态保护红线矢量数据文件下发至我局,下一步我局将开展勘界定界工作,并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二是截止11月8日,县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总体保持稳定;预计全年县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能达到预期要求。
(二)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生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取得进展.
2、着力制度建设,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3、强化环境监察执法,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4、加强治理,抓实污染防治工作。
5、扎实开展环境监测,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6、严把项目环评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7、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8、高度重视,切实开展环境问题整改。一是认真整改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二是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进行梳理,查缺补漏,及时按要求上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查组调阅资料共8批。共接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查组转办举报3件,已办理完成2件,正在办理1件。三是认真开展了腾冲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区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及相关问题的核查、整改工作。四是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要求,开展了腾冲市水电站建设项目清查工作,及时按要求上报了相关核查情况和整改方案。
9、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窗口效率。
10、扎实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保护腾冲绿水青山。
11、强化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提升环境服务能力建设。
12、高度重视,认真深入开展脱贫攻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腾冲市环境保护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903171.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03171.0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22638789.16元,减42.75%,主要原因为:
1.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新增收入8000000元
2.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减少收入15000000元;
3.传统古村落资金,减少收入1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9622444.27元。其中:基本支出5053171.08元,占总支出的17.06%;项目支出24569273.19元,占总支出的82.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28234295.42元,减51.2%主要原因为:
1.传统古村落资金,减少支出27921037.69元;
2.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减少支出2943118.87元。
3、基本支出资金,新增支出1059424元。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53171.08元。与上年对比增1059424元,增长79.03%,主要原因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新增基本支出113642.4元;
2.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资金,减少基本支出186279元;
3、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基本支出1074589元
4.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增加基本支出47424.6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2%,人均10746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8%,人均1577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569273.1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293719.42元主要原因为:
1.传统古村落资金,减少支出27921037.69元;
2.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减少支出2943118.8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22444.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28234295.42元,减51.2%主要原因为:
1.传统古村落资金,减少支出27921037.69元;
2.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减少支出2943118.87元。
3、基本支出资金,新增支出1059424元。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18年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无涉及此事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18年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无涉及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18年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无涉及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18年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无涉及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18年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无涉及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18年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无涉及此事项。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18年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无涉及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566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535667.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18年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无涉及此事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9086777.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1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资金2080603.8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资金186279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资金5719718.87元、农村环境保护资金46951610.88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资金921662.86元、环境监测与信息资金1574839.48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18年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无涉及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18年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无涉及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18年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无涉及此事项。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18年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无涉及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18年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无涉及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18年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无涉及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18年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无涉及此事项。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18年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无涉及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18年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无涉及此事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18年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无涉及此事项。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18年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无涉及此事项。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18年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无涉及此事项。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18年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无涉及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7000元,支出决算为248956.41元,完成预算的105.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1328.41元,完成预算的112.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628元,完成预算的98.0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资金,为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工作需要,从公务用车平台划转給我局使用一辆,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造成。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665.45元,下降3.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32.45元,下降1.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133元,下降5.7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资金,由于今年我局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同比减少资金9665.45元,下降3.74%。
(2)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由于今年我局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减少资金7133元,下降5.72%。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328.41元,占52.75%;公务接待费支出117628元,占47.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328.4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元131328.41,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62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762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环保督查检查工作,招商引资,专家学者和莅临我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到我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的调研及检查、乡镇村工作协调联系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0401.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786.6元,增长8.98%,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资金,增加28788.1元;
(2)水费资金,增加6136.9元;
(3)电费资金,减少2583.13元;
(4)邮电费资金,减少941.52元;
(5)差旅费资金,减少40661元;
(6)会议费资金,减少7818元;
(7)公务接待费资金,减少7133元;
(8)培训费资金,减少0元;
(9)工会费资金,增加4165.48元;
(10)劳务费资金,减少0元;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增加81728.97元;
(12)其他交通费用,增加30050元;
(1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3308.2元。
(14)咨询费,增加19000元。
(15)办公设备购置,减少5630元。
(16)专用设备购置,增加10992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资金,85608.1元;
(2)水费资金,10068.7元;
(3)电费资金,5001.7元;
(4)邮电费资金,13470.5元;
(5)差旅费资金,3550元;
(6)会议费资金,0元;
(7)公务接待费资金,117628元;
(9)工会费资金,47762.88元;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108380元;
(12)其他交通费用,165650元;
(1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290元。
(14)咨询费,19000元。.
(15)办公设备购置,3000元。
(16)专用设备购置,1099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腾冲市环境保护局部门资产总额86540154.17元,其中,流动资产72366907.14元,固定资产13903247.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433261.0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23702.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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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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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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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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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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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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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86540154.17
| 72366907.14
| 13903247.03
| 4757184
| 777862
| 0
| 8002882.33
| 0
| 0
| 30000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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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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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210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226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78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腾冲市环境保护局部门无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故无项目绩效自评。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无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无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腾冲市环境保护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监管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保护政府制度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监管辖区内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监管辖区内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监管辖区内减排目标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重点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施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监管辖区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按照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上报和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十一)组织开展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同时配合中央、省、市等各级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或参与跨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参与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十五)职能转变。腾冲市环境保护局受市局授权,在监管辖区内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十六)完成腾冲市委、市政府和保山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腾冲市环境保护局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
(三)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具体情况为: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市财政局;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等、修缮费、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确定绩效评价组成员。
(2)培训绩效评价组成员。
2.组织实施
(1)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
(2)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4)根据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5)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完成程度、执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6)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7)形成绩效评价工作底稿。
(8)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工作业绩。
1、开展生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取得进展.
2、着力制度建设,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3、强化环境监察执法,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4、加强治理,抓实污染防治工作。
5、扎实开展环境监测,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6、严把项目环评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7、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8、高度重视,切实开展环境问题整改。一是认真整改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二是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进行梳理,查缺补漏,及时按要求上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查组调阅资料共8批。共接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查组转办举报3件,已办理完成2件,正在办理1件。三是认真开展了腾冲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区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及相关问题的核查、整改工作。四是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要求,开展了腾冲市水电站建设项目清查工作,及时按要求上报了相关核查情况和整改方案。
9、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窗口效率。
10、扎实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保护腾冲绿水青山。
11、强化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提升环境服务能力建设。
12、高度重视,认真深入开展脱贫攻坚。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资产管理工作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一是对有资产的管理,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资金、重购置、累监管、重使用”问题,对一些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损坏的资产未能及时申报和处置。
整改措施:按期对资产进行核实,对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损坏的资产及时申报和处置。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18年腾冲市环境保护局绩效自评分92.5分,2019年将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坚持党管环保,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全力推进环保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我单位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逐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我局各项业务的全过程;
2.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定期盘点,账实相符;
3.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告;
4.对单位的支出严格按照审批、审核、支付、核算的相关规定执行;
5.建立健全了对相关决策程序及管理制度等等。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200746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