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0-7/20241120-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4-11-20 14:4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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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
(一)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截至目前,腾冲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21天。其中:优为234天,良为84天,轻度污染0天,优良率100%。水污染防治方面。1—11月,3个国控、5个省控断面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为100%。二是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市推进工作。印发《腾冲市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市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3月20日,召开腾冲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市推进工作会议,9月24日,召开农村生活污水整市推进试点项目建设现场会,可研报告项目绩效目标拟定的治理率为85.85%,即全市212个农村行政村要完成治理182个,新增20个行政村;4月份开展提质增效后,农村行政村数量变更为206个,新增18个行政村后即可达到85.92%。目前已完成7个行政村治理,治理率为80.58%,离任务数还差11个行政村,预计在12月底前可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三是开展新化学物质排查,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四是同新增的1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签订责任书,指导3家重点监管企业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2024年未发生较大(Ⅲ级)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环境监测方面。一是环境监测工作按年度方案认真实施,共获取有效监测数据20000余个,函盖大气、水质、噪声多个环境要素,出具监测报告65份。开展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141个点位、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51个点位和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7个点位的监测评价,全市噪声总体水平为一级,昼间和夜间噪声达标率均为100%。二是切实完成各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任务,认真组织考核材料归档上报,做好2024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工作。
(二)持续深入推进问题整改。一是定期对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度,督促整改、汇总收集相关台账。2020年至今,腾冲市共收到各级各类环保督察、巡察、检查反馈问题14大类1260个(件)。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1213个,正在整改47个,整改完成率为96.27%。为推进已整改问题的验收工作进度,10月29日,电话提醒了各牵头单位按时序开展组织验收工作。二是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期间,腾冲市共收到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单23件(含重复件3件、重点件1件、提级办理1件),涉及16个批次,其中:电话举报9件,信件举报14件。截至目前,已办结19件,阶段性办结2件,未办结2件。
(三)持续深入推进砂石料火山石综合整治。一是扎实开展群众工作和值守工作。前期,抽调2名工作人员参与群众工作组,每天按照指挥部要求,认真开展入户走访、法规宣传及各类统计工作任务;自7月份后,根据指挥部安排,群众工作组转为值守组,采用蹲点、动态巡查等方式做好值守,严防石材拉运入园的同时,开展园区内巡查,重点做好园内堆放石材变化情况监查和取证、个别复建户排查等工作。二是严格执法工作。8月下旬,抽调3名执法工作人员对中和、荷花石材加工片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共调查整治范围内企业55家,发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8家。三是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抽调2名工作人员参与信访维稳工作,配合信访维稳组主动化解加工户上访事件。四是主动服务指导石材加工户入驻石材产业园。制定印发《入驻腾冲石材产业园环保须知》,对入园企业就环保有关规定和需办理环保手续进行宣传。
(四)持续深入维护生物生态安全。一是绿盾“2020”反馈我市179个点位问题和6个石材加工片区环境污染问题。截至目前,176个采矿重点问题和4个石材加工片区已完成验收销号,余下3个点位和2个石材加工片区已完成整改,但尚未开展县级验收。二是印发《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1个、未完成整改6个。三是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高黎贡山(云南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的函要求,于9月14日完成上报了腾冲涉及的19个疑似问题图斑排查工作情况。四是印发《腾冲市高黎贡山地区“贴边开发、贴线开发”调查评估工作方案》全面排查高黎贡山地区“贴边开发、贴线开发”现状现况,分析历史成因、政策依据,科学评估高黎贡山地区“贴边开发、贴线开发”生态影响。
(五)持续深入环境执法监管。一是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94家次。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截至目前,共办理涉嫌生态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11件,处罚金额41.3万元,正在立案调查3件。三是严格推进信访投诉办理。2024年以来,累计受理生态环境投诉共126件,已办结124件,正在办理2件。四是全力推进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2024年共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4件,目前已完成修复工作,计划11月底完成验收。
(六)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依法依规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认真按照程序要求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和登记表备案管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是严格执行《环评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把好环境准入关,提前研判项目选址风险,为招商引资、项目选址、审批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依法审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共指导建设单位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99个,受理并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6个。
(七)持续深入抓好项目工作。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共计完成入库投资3.5亿元,完成投资报数1.8645亿元。二是项目实施情况。在建项目3个,获得支持资金1758.4万元。拟建项目1个,即:保山市腾冲市1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总投资3000.85万元,中央资金预算下达2466万元),目前正在委托第三方编制项目初设方案,预计于年内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三是项目谋划情况。共申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5个,拟申报资金1.55亿。共申报省级生态环境资金项目5个,拟申报资金680万元。与城投集团共同谋划申报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1个:高黎贡山(腾冲段)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经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总投资19.45亿元),目前项目已通过省级评审,作为云南省唯一项目推荐至生态环境部,待生态环境部组织评审通过后纳入国家库。
(八)持续深入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一是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系列宣传活动,共计300余人参加,设置展板4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环保购物袋1400余个,播放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白眉长臂猿保护专题宣传教育片。二是开展6·5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共计400余人参加,参展单位15家,设置展板60余块,宣传横幅20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宣传物品5000余份。三是开展8·15全国生态日,共计100余人参加,发放环保购物袋1500余个、宣传资料1500余份,参与咨询互动300余人次。
(九)持续深入抓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对全市53家(医疗机构52家、企业1家)核与辐射利用技术单位开展核技术利用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督促5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按要求建立和完善核辐射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和有关管理台账,严格落实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配合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对381云南地浸采铀科研实验基地退役治理工程辐射环境安全进行例行检查,并督促企业对照检查情况逐项整改完善,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对3家涉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排查。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工作责任重、压力大,部分反馈问题整改难度大,进展缓慢,相关规划及方案制定后,缺乏相应资金支撑落实。二是部分乡镇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市推进工作重视不够,对统筹实施缺乏通盘考虑,整市推进资金缺口大,除了上级拨付资金外,几乎没有自筹资金或社会资金参与,导致治理工作难以实施。三是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推进缓慢、难度较大,砂石料火山石私挖乱采和无序加工、城镇污水收集治理率不高等问题整改涉及面广、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资金需求量大,虽采取了有力措施,但离全面彻底完成整改还有一定差距,还需持续用力。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重点抓好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注重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取得实效。积极谋划项目申报,争取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深挖减排项目,完成上级下达的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任务。二是加强对水源地水质变化情况的分析研判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治措施,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持续推进“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做好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实施,完成乡镇水源地“立”和“治”工作。三是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督促马站乡振荣矿产品加工厂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市推进第一批试点县工作要求,持续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做好尾矿库汛期排查、地下水等例行性监测,筹划废渣堆存点整治“回头看”。加强重点监管单位管理,按照《责任书》要求,按期开展年度土壤监测工作。
(二)坚决扛实问题整改。一是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和企业责任,高标准抓好问题整改。二是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全力以赴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对需要长期整治的,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持续推进,确保每一个问题都不择不扣整改到位。同时,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定期调度、督促指导,并强化跟踪督办验收工作。三是继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对全市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分级分类有计划推进整改,达到控增量、减存量的目标。
(三)坚决筑牢生物生态安全。进一步扛实监管责任,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切实抓实各类保护地、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积极向省、市汇报沟通,及时在省自然保护地监管平台上进行上传材料进行销号。二是严格按照《腾冲市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腾冲市高黎贡山地区“贴边开发、贴线开发”调查评估工作方案》,督促各牵头单位落实整改事项,按时报送问题整改进度。
(四)强化环境执法监督。一是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加大联合执法,加强统筹协调,将生态环境监管责任体系落到实处。二是加强重点案件、特殊案件查处力度,增加利用非现场监管手段发现环境违法线索的运用方面的能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腾冲生态环境安全稳定。
(五)抓好生态创建示范。持续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复核评估工作及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
(六)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一是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把好环评审批准入关,进一步做好咨询服务工作,提升环评审批效率,服务好重点项目建设发展。二是根据《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稳经济保增长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等文件,持续开展好优化环评审批服务营商环境工作,不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工作,把好环评审批准入关,通过提前介入、积极协调、专人跟踪、全程服务等措施,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工作,保障全市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七)抓好项目谋划申报。一是继续从环境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重金属土壤修复治理、主要污染物减排等方面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积极向上争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二是对项目谋划、申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特别是资金管理使用、规划审核入库、提级论证等问题,积极向上汇报请示,确保项目管理合法、合规、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