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0-7/20231012-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3-10-12 10:4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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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2023年1—3季度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根据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1—3季度工作总结及第4季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一是环境空气质量:腾冲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277天,优170天,良101天,轻度污染6天,优良天数比例97.8%,细颗粒物(PM2.5)16微克/立方米。二是水污染防治:3个国控、5个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2个乡镇级和3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三是土壤污染防治:腾冲市3家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家(恒丰矿业),正在开展调查2家(明光矿业、晨光云麻生物);完成25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回头看”;44个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已完成33个;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完成144个点位布设和首次采样。四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1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5.47%;完成《腾冲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市推进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准备上报;完成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8个。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4次,拍摄警示片1个,形成问题清单5份,整改建议5份。二是筑牢生物生态安全屏障。“绿盾2020”反馈问题已完成172个点位和4个石材加工片区验收销号,正在加紧7个点位和2个石材加工片区整改。三是依法依规开展环评工作。完成登记表备案112个,受理并审批环评文件29个,审核确定37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为1个项目出具环境影响评价初审意见。四是全力推进环保督察检查交办问题整改。腾冲市2023年需完成中央及省督生态环境保护交办问题整改20个,已完成13个,占65%;完成县级验收7个,占35%。五是强化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共立案11件,处罚金额191.4万元。六是扎实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评估。已按要求完成网上上报工作。七是着力谋划项目申报。正在优化修改腾冲市龙川江中上游环境治理与绿色发展融合EOD项目,计划投资18.09亿元。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上报(拟申报)中央项目库项目5个,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11个,总投资73023.73万元,拟申报资金支持18999.38万元。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压力较大。一是水质改善情况不稳定,2023年4月龙川江蓝藻爆发,8月,江南省控断面、凉亭桥省控断面水质较7月份下降1个类别(为Ⅲ类,主要影响因子是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说明虽然通过前期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但仍不稳定,水质改善工作任重道远。二是大气扬尘源头治理压力大,今年已出现6天轻度污染,细颗粒物(PM2.5)基本保持在1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100%、细颗粒物(PM2.5)14微克/立方米的目标已无法完成。
(二)生态环境治理资金缺口大。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重金属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均需投入大量资金,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无力安排专项资金,难以完成治理任务。
三、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一)实施重点企业面对面指导帮扶。成立企业服务团,制定指导帮扶方案,扎实开展指导帮扶。
(二)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质监测;持续开展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
(三)持续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完成年度整改任务。
(四)确保复核评估顺利通过。加强跟踪协调,力争腾冲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估通过省厅复核。
(五)继续谋划好项目工作。积极向上汇报请示,确保项目谋划、申报、管理工作合法、合规、高效。
发言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