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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10-7/20240716-00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24-07-16 17: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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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备案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备案制度

各股室、监测站、大队制作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经局领导审核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一份,年终统一由办公室汇总移交局档案室管理。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信息备案制度

(一)依申请不予公开的信息,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所申请公开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本局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的信息。

(二)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由相关股室、监测站、大队填写《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经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

(三)申请公开人对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提出复核申请的,由相关股室对《备案表》审核,经审核后发现其中含有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报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复核后认为确实含有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该信息。

(四)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备案表》及相关资料,年终由办公室汇总整理后移交局档案室管理。

本制度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


附件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

单位名称(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

申请时间

申请信息内容描述或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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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级

不予公开理由

同级保密部门审核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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