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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10-7-/2023-0831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23-08-31 16: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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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一、为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实行备案审查制度,局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按要求,以年初编制《腾冲市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由主要领导签发,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

三、生态环境保护政府公开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应当涵盖本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现以下内容:

(一)年内我局主动公开环保政府信息方面所开展的工作、采取的措施等。

(二)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主动公开各类环保政府信息数量和重点内容介绍。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中心窗口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府公报、新闻发布和其他渠道发布环保政府信息情况。

(四)年度内我局依申请公开环保政府信息工作的开展情况,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

(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受理关于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包括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的件数、引发的行政诉讼件数。

(七)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包括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政府公开财政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包括自身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所采取改进措施和结果、上级机关监督考核中指出问题的改进措施和结果、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和社会评价反映问题的改进措施和结果。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