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1-9/20250306-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5-03-06 09:4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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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资金支持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腾冲市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203号)下达腾冲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165万元、截止2025年1月25日市财政拨付资金23.3万元,占下达资金165万元的14.12%。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经市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与社会事业促进股、种植股、计财股、农机股、农业中心、农机推广站等专家通过听取社区(村)负责人对项目实施的情况介绍、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随机抽查情况介绍、乡镇分管领导对项目实施的评价等,电话随机抽查服务对象种植面积、地块名称、服务满意度等,核实信息同花名册记录一一对应情况对项目进行分环节验收,经验收汇总2024年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2.0625万亩,占省级下达数1.65万亩的125%,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5万元。其中实施水稻作物“机耕”1.63万亩,补助资金46.944万元,“机种(插)”0.46万亩,补助资金9.936万元,“机收”1.8389万亩,补助资金39.72万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占计划的100%;完成大麦作物“机耕”0.77万亩,补助资金22.176万元,“机收”0.4万亩,补助资金,8.64万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占计划的100%;完成油菜作物“机耕”0.87万亩,补助资金25.056万元,“机收“0.58万亩,补助资金12.528万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占计划的100%;实施中开展项目检查指导6次,项目档案资料上报审核完毕,项目涉及猴桥镇、中和镇、荷花镇、和顺镇、西源街道、界头镇、滇滩镇、明光镇、固东镇等9乡镇(街道),112个村,9582户农户,验收抽查3122户,抽查率32.58%。(其中小农户9530户,小农户托管服务面积1.998万亩,补助资金159.84万元,小农户任务面积或资金占比为96.87%)。服务质量均为优,新型经营主体和小农户对农业社会化的满意度为98%,验收考核评分为98分。2025年1月25日市财政拨付资金23.3万元,占下达资金165万元的14.12%。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2.0625万亩,占下达任务面积1.65万亩的125%。其中包括水稻机耕实际服务面积0.5868万亩,水稻机种实际服务面积0.1242万亩,水稻机收实际服务面积0.4965万亩;大麦机耕实际服务面积0.2772万亩,大麦机收实际服务面积0.108万亩;油菜机耕实际服务面积0.3132万亩,油菜机收实际服务面积0.1566万亩。
2、质量指标:服务小农户资金或面积比例≥60%,实际完成96.87%。
3、成本指标:中央补助资金165万元,实际完成中央补助资金165万元。
4、时限指标:2025年1月25日完成资金拨付23.3万元,占下达资金165万元的14.12%,预计2025年12月底全部拨付完成。
5、社会效益指标:预计服务小农户数量和托管面积提高,实际服务小农户资金或面积显著提高。
6、满意度指标:预计新型经营主体和小农户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满意80%以上,实际新型经营主体和小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满意为98%。
二、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1、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2.0625万亩,占下达任务面积1.65万亩的125%,超下达任务面积的原因是各环节补助标准(单价)有所偏低。
2、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资金补助165万元,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项目补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按照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各环节全部实施完毕,经审核验收合格、资金结算汇总、材料合规性审核无异议后,将资金直接兑付到服务组织的对公银行账户,充分调动了种粮农户和经营主体接受托管服务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合理测算各环节补助标准,把补助资金用在刀刃上。
1、项目推进实施过程中没有配套工作经费,资金全部为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编制、宣传、咨询、培训、指导、督查、验收等未有专项经费,制约着社会化服务的宣传发动及推进,项目实施困难重重。建议上级在项目实施过程时,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加大社会化服务的宣传发动及推进,以社会化服务解决一家一户“想办而办不好的事情”。
2、社会化服务组织得不到系列化农业生产科技培训,社会化服务所实施农业项目成效不突显,另外,服务组织成员中没有相对文化高、熟悉电脑的社员很难完成材料提交。建议以社会化服务组织举办全程机械化样板为契机,农科部门加大各环节农业科技指导或培训,不断提升社会化服务组织科技增粮潜力、降本增效潜能,引领区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发展。
3、建议上级给予一定的补助资金,逐步建立健全农机作业服务平台,利用北斗卫星系统监控农机作业服务情况,有利提高作业服务质量,减少纸质材料。
4、建议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鼓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水稻单产提升行动,培养一批种植能手,创建一批高产典型。
通过监督检查,资金管理未发现问题,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按时完成。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执行,项目实施中未存在问题。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服务带动小农户情况、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民节本增收情况。
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衔接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生产。2024年服务小农户9530户、面积1.998万亩、资金159.84万元,占比96.87%。促进了农业节本增效、农民节本增收。如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植保、收获三个环节节约人工成本266元/亩(按80元/天计),即育秧节约人工0.2工时16元/亩、插秧节约人工1.5工时120元/亩、无人机植保节约人工0.125工时10元/亩、收获节约人工1.5工时120元/亩。
2.促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大豆油料扩种、助力防灾减灾及灾后恢复生产等情况。
一是胜利农机合作社跨乡镇到曲石江南村承担350亩农田水稻单产提升耕种防收一体化作业。二是社员烟后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如界头农机合作社;2024年全市油菜种植34.44万亩,较2021年增2.44万亩。
二是2024年建设10个百亩攻关田。在曲石、固东、明光、马站、猴桥、西源、中和、荷花、芒棒、蒲川乡镇(街道)每个乡镇1个百亩攻关田。百亩方创建目标600公斤/亩,实收606.9公斤/亩。中和镇大村实产验收1.8亩5两优钰720.9公斤/亩、内5优39实产验收1.68亩734.92公斤/亩,猴桥片验收百亩平均单产593.64公斤/亩,较当地416.7公斤/亩高176.94公斤/亩。
三是建设5个千亩示范方。安排在界头镇、明光镇、滇滩镇、西源街道、荷花镇等5个乡镇。5个千亩连片创建目标单产550公斤/亩,实收平均单产达557.2公斤/亩。
四是建设2个万亩高产片。在各乡镇都安排一定面积,共同参与水稻单产提升行动。万亩连片单产创建目标500公斤/亩,实收平均单产509.6公斤/亩。
五是通过样板的举办,全市稻谷产量454.5kg/亩,较2023年单产提升4.5kg/亩,提升率1.0%。
3.服务带动撂荒地复垦复种和冬闲田利用情况。治恒农机合作社跨乡镇到西源街道等对撂荒地复垦后进行水稻机插秧、水稻水直播、水稻旱直播和无人机撒播等。耀鑫农机合作社利用现有农机装备在猴桥镇开展冬闲田油菜机播500亩,大麦机播450亩。
4.创新组织形式、服务模式和拓展服务领域情况。如同兴农机合作社郭兆学网上购置直播机,利用乘坐式插秧机加装直播设备,对冬闲田进行大麦、油菜直播。
5.拓展服务领域和延伸服务环节情况。胜利、顺宏农机合作根据区域产业发展特点,购置中药材收获机械,适时开展中药材机械收获,大大降低人工成本。下村农机合作社购置小型谷物烘干机为小农户适时烘干稻谷,有效避免稻谷收获后因无晴天晾晒导致霉变或发芽情况的发生,扛实了粮食安全。
6.提升服务主体能力水平、培育壮大服务市场等情况。服务主体由2021年的7个增加到2024年的8个。通过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农机连片作业,减少田间转移次数,机手每天作业量增加、收入增加;连片作业,避免了农机田间作业转移次数,减小油耗消耗和机具磨损。按市场作业价计,让利农户5~10元/亩。同时,作业质量有相关部门监督,农户接受服务比重逐步上升。针对腾冲雨水多因素,固东丰懋农机合作社利用改装改造的旋耕垄墒施肥机,在固东镇开展垄墒施肥作业1000多亩,抢墒播种,确保粮食丰收。
7.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和技术装备应用情况。如改装改造的玉米旋耕垄墒施肥机推广应用,实现化肥深施,延长化肥肥效,在同等产量情况下,减少化肥施用量;在同等施肥量情况下,提高单产产量,有效避免作物后期脱肥。8个服务主体中有5个具备水稻耕种(移栽)防收全程机械化,1个具备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2个具备玉米青贮生产全程机械化,1个具备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
根据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资金支持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自评分为98分,被评为“优”等级,并在腾冲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2024年保山市委巡察发现腾冲市有关问题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22年明光镇社会化服务项目未拨付资金11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腾冲市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8月1日向腾冲市人民政府上报了《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重新下达腾冲市2022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请示》(腾农发【2024】106号);二是腾冲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已将所欠资金纳入政府债务申报。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