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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01-9/20240221-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24-02-21 08: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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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法规与行政审批股,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了由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制定《腾冲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腾农发〔2023〕1号),研究制定《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腾农发2023〕41号 )和《关于印发腾冲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今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人员法治素养得到提升。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1月3日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12月4日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化思维和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识。周一例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10余次包括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组织法制工作和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法治思想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4人次。利用学习强国APP开展普法学习宣传,微信公众号转发“以案释法”典型案例28个。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在线答题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农业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提高

  2. 全面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落实权责清单。根据《腾冲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重新梳理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共24项,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完成本单位行政许可24个事项实施规范和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系统的编制、录入和公示。本单位现共有236项行政处罚、23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许可、20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行政权力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已完成梳理和公示,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2.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内压缩75%。加强政务窗口建设,采取有力措施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事项进驻率97.47%。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共87项,除动物检疫以外,其它86个事项均已入驻政务窗口办理。其中23项服务事项已同时入驻综合窗口办理。2023年1-12月受理行政许可事项690件,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2件,共712件二是抓好信用信息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平台的管理。截止12月底,已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信用信用7000条,超额完成任务指标。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累计录入、导入行政处罚257件,行政许可14879件,行政检查181件。三是做好腾冲市“12345”政务热线工作。全年受理热线投15件,处理营商环境平台投诉3起,均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投诉人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四是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平台的事项认领和动态维护,引导办事群众对办结事项进行“好差评”,年内开展评价300余次,好评率100%。做好云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管理工作。每月向平台推送监管行为数据8条。五是推动行政执法权下放基层,完成部分县级行政职权赋权乡镇街道实施。2023年我局涉及下放行政处罚权18项:保山市统一赋权8项,腾冲市统一赋权1项,乡镇街道自选9项。11月前完成赋权事项交接和公示。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和公布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健全目录动态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中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按照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天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方面的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一是加大涉农领域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查处。2023年腾冲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出动执法人员650余人次,160余车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62件,其中未经检疫动物案件244件,未经检疫动物产品案件1件,渔业案件(电鱼)8件,农药案件2件,肥料案件2件,饲料案件5件。拍卖公安局移交无人认领未经检疫牛116头。通过查办案件,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得到提高,案卷制作水平进一步规范。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权责清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职责和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举报投诉和行政执法救济渠道均进行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均按照7个工作日内“双公示”的要求进行公示。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全过程记录,并将记录保存固定入卷宗。本年度发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221起,均为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案件均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是否清楚充分、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由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具体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目前有2名工作人员,具体从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1名,设有法制督察1名。执行《腾冲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规定》《腾冲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本年度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为0今年开展行政执法检查3次,通过检查、抽查案卷、现场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等方式开展检查。此外,认真开展案件评查,促进执法水平提升。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2022年产生的15个行政处罚案卷和2个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报市司法局,均为优秀案卷。在上报参加保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案卷交叉评查的7个案卷中,有2个行政处罚案卷、1个行政许可案卷被评为优秀。

(五)深入农业农村,零距离开展普法服务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农业农村管理服务全过程。一是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发动驻村队员深入所驻界头镇贡山、周家坡社区,新华乡太和村、官接村对留守老人、妇女和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宣传。重点宣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跟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规法规,实地走访群众家庭300余户。二是联合市人大、市司法局到马站乡和固东镇对“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培训,围绕“命案防控”、民法典和农村宅基地审批、耕地流出整治等政策法规进行讲解,培训2场次,参加人数184人,明白人和示范户提供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使其带动身边农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三是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深入五合乡畹岭社区和界头镇周家坡社区,到农户家中、到田间地头,围绕宪法和涉农法律法规开展宣传和政策讲解,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四是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截止202312月全市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450户,推荐2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典型材料到保山市级参加评选。五是开展面向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2023年委托培训机构举办2期农药经营上岗人员培训,共计249人次10月举办的种子经营上岗培训共48人参加培训。培训中开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的宣讲环节,通过解读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农药和种子经营主体在农药、种子经营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依法从业的意识,

(六)积极参与全省和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根据《腾冲市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工作方案》,细化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和二级单位,并配合牵头单位梳理和完善工作台账,以创建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农业农村系统人数较多,机构改革尚未完成,综合执法队伍刚成立不久,整体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普法宣传的方式传统,普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有

待进一步提高。例如,普法宣传多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培训等方式开展,缺乏普法小视频、微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

(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到位。对部门行政执法的监督主要以案件评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方式开展,以检查、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的情形较少。此外,对新的执法文书、行政自由裁量权、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一案三书”等新内容学习培训不够深入。

三、2024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系统干部职工在农业政策法规和专业背景知识方面的能力提升,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参加培训等方式开展。

(二)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清单,在特定时间节点推进和落实。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依法履职,规范行政行为。落实“简政放权”、“先照后证”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系列措施,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通过案卷评查、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督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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