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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01-9-/2021-0608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21-06-08 16: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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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产业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第二批

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腾农发〔202172

 

 

相关乡镇(街道)

根据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第二批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腾政复〔202174)的要求,经研究,现将2021第二批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补助资金。2021年第二批产业扶贫项目计划实施项目5个,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397.25万元。其中:芒棒镇集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41.25万元、新华乡龙井山社区茶叶精制加工所建设产业扶贫项目补助资金120万元、明光镇中塘社区青贮饲料加工包装厂建设项目补助资金70万元、五合乡整顶冻库搬迁扩建项目补助资金51万元、五合乡鹿山村老寨子村民小组岩洞至碾子房灌溉沟渠支砌工程项目补助资金15万元。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实施产业扶贫项目5个,涉及4个乡镇6个村(社区),预计受益11014438(其中:受益低收入人群161605算总投资421.95万元。各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计划详见附表。

(三)建设期限。20216-202111月。

二、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项目计划。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后,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资金投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不可抗因素,导致项目必须变更或调整的,应按相关程序报批。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尽快启动项目建设,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在建设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务。项目实施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监督制、审计制等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三)全面实行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扶贫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开办201855)和《腾冲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腾冲市财政局关于<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腾政贫办发〔201832号)的规定,进行项目公告公示,确保项目执行公正、公开、透明。

(四)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腾政办发〔20209号)文件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管好、用好补助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财政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安全。

(五)规范档案资料管理。要安排专人做好项目申报、批复、招投标、公告公示、施工管理、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文件、资料、图片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以备上级检查。

(六)推进项目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腾冲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腾冲市财政局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腾冲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腾政贫办联发〔202032号)文件规定,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确保资产产权归属明晰、运营管护高效,收益分配合理,进一步发挥扶贫资金项目效益,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附表:腾冲市2021第二批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规划及投资计划表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20216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