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1-9-/2020-1222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11:04:57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扶贫项目建设
计划的通知
腾农发〔2020〕237号
各相关乡镇(街道):
根据《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腾政复〔2020〕242号)的要求,经研究,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补助资金。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6300万元。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实施产业扶贫项目29个,涉及17个乡镇(街道)30个村(社区),预计受益群众20313户75531人(其中:受益低收入人群507户1756人),预算总投资6300万元。
1.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27个,其中购置标准化肉牛养殖场(经营性资产)26个,改扩建肉牛养殖场1个。涉及界头、滇滩、明光、固东、马站、猴桥、曲石、荷花、中和、北海、清水、腾越、新华、蒲川、五合、芒棒、团田等17个乡镇(街道)28个村(社区),预算投资592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5920万元。
2.五合乡那弄村茶叶加工厂扶贫项目。涉及五合乡那弄村,预算投资10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100万元。
3.固东镇农贸市场扶贫项目。涉及固东镇甸苴、爱国2个社区,预算投资28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280万元。
各乡镇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计划详见附表。
(三)建设期限。2021年1月-2021年11月。
二、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项目计划。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后,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资金投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不可抗因素,导致项目必须变更或调整的,应按相关程序报批。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尽快启动项目建设,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在建设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实施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监督制、审计制等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三)全面实行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扶贫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开办〔2018〕55号)和《腾冲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腾冲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腾政贫办发〔2018〕32号)的规定,进行项目公告公示,确保项目执行公正、公开、透明。
(四)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腾政办发〔2020〕9号)文件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管好、用好补助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财政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安全。
(五)规范档案资料管理。要安排专人做好项目申报、批复、招投标、公告公示、施工管理、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文件、资料、图片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以备上级检查。
(六)推进项目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腾冲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腾冲市财政局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腾冲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腾政贫办联发〔2020〕32号)文件规定,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确保资产产权归属明晰、运营管护高效,收益分配合理,进一步发挥扶贫资金项目效益,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附件:腾冲市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规划及投资计划表。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