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101-9-06_A/2015-0720003 发布机构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14-07-08 13:32:27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冲县201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腾冲县201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省、市、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农业局、财政局、乡镇人民政府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农机发展实际,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为目标、注重突出重点,扶持一批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水平;注重统筹兼顾,推进主要环节机械化;注重扶优扶强,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农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监管,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自主权;注重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促进农机化持续健康发展,夯实腾冲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基础。2013年全县全年共实施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0万元,带动农民投2945.041万元,共补贴农机具4160台(套),受益户3030户,现就项目实施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工作落实到位2013年腾冲县被确定为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县,争取到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0万元。腾冲县在执行2013年中央财政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云农机【2013】5号文件《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把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好处,项目得到了腾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出台了腾政办发【2013】64号文件《腾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县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中严格操作程序进行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云南省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和各项规定,加强领导,规范操作,责任明确,精心组织、各司其职、齐心协力、统一行动,做到宣传到位,服务到位。项目重点向水稻生产机械化和烤烟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倾斜,确立符合我县农业生产和农民需求的耕整地机械、收割机械、插秧机等为重点补贴机具,根据实施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使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需要和农民需求。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农业厅和市农业局规定的购机补贴步骤及程序,充分尊重农民自主选择,差额购机。共完成2013年共实施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000万元,受益户3030户,机具4160台(套),其中: 履带式拖拉机1台,轮式拖拉机101台,手扶拖拉机940台,耕整机(水田、旱田)7台(套),铧式犁,81台,微耕机1216台(套),旋耕机914台,起垄机734台,农用挖掘机13台,果蔬烘干机1套,半喂入联合收割机4台,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119台,自走式玉米收获机1台,秧盘播种成套设备2套,水稻插秧机26台。

(二)补贴政策宣传到位。为确保购机补贴政策正确贯彻落实,及时召开了第一批和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媒体、标语、公告等形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并结合乡村干部会议、水稻机插秧培训现场会、农机手培训、平安农机宣传月等活动进行宣传,将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流程》、《云南省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暂行办法》、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公示、乡镇农科站办公室和经销商等处张贴,共发放农机购置补贴程序300余份。通过宣传,购机补贴政策在我县乡村基层单位、广大农户已家喻户晓。

(三)补贴程序严格规范。在购机补贴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云南省县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操作暂行办法》规范程序,由购机人在《云南省2013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自主选型,填写《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由请表》, 经农科站、财政所签字盖章后,到县购机办申请购机,县购机办审查申请资料并进行网上申报,采取分段方式确定、公示补贴对象,签订《购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承诺书》,7天公示期满后及时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经农业局及财政局审核批准后农户持加盖公章后的《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自行选择经销商差额购机。在补贴过程中做到 “四见三查一公示”,即:三次见人(受理申请时见本人、签订协议时见本(家)人、核机时见本(家)人,上门核实时见机);三查:查发动机编号、整机出厂编号、国家补贴编号与登记是否一致,一公示:购机补贴对象确定后公七天无异议。

(四)严把报账资料初审关。仔细审核经销商提交的报账材料,认真核对纸质材料上的发动机号、底盘号码、发票号码、人机合影照片等是否与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中录入数据一致,签章、签名、手印是否齐全。每道环节安排专人负责,责任明确到人。

(五)补贴档案资料齐全。购机补贴档案资料是农机主管部门落实党的惠农政策的重要凭证。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确定专人负责购机补贴档案工作,建立健全购机补贴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做到一机一档,目前我县全年购机补贴档案资料正在加紧整理分类归档,作长期保管。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加强对项目的组织管理,成立了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农业、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项目领导小组对全县贯彻落实政策措施,实施进度,补贴机具产品质量,销售价格等进行检查,对各乡(镇)项目实施的成效进行考核。对组织购机和补贴资金使用运作等重要环节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为了强化对购机补贴工作的管理,确保购机补贴政策贯彻落实,着力以下3个方面加强监管。

1、强化对农机经销商的监管重点监督他们在购机补贴政策宣传上不能误导,售机价格上不能抬高,差额购机补贴不打折扣,机具质量、售后服务必须保障。我们采取调查农民、回访机手等方法,监督经销商在机具售价、政策宣传、补贴兑现上不出偏差。

2、强化对购机补贴过程的监管通过 “四见三查二公示”,规范购机补贴程序,完善购机补贴资料,做到见机见人、人机一致、机号一致,从而,确保购机补贴整个程序符合省厅规定要求,整个过程严谨无漏洞,补贴政策落实不走样,补贴后机具无外流。

3、对购机人及补贴机具的监管。严格审查审核购机人身份和购机能力,防止县内农民帮县外农民购机、少数人利用农民身份购机套取补贴,并明确规定补贴机具在两年内不得转卖。根据政策要求对功率达到8.83KW的机具一律要求到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落户手续,对达不到落户要求的微耕机等小型机具进行备案管理。

(三)严肃纪律,明确责任。进一步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要求,即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严格执行农业部办公厅的“四个严禁收费”,即严禁向农民收费;严禁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严禁向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收费;严禁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及农民收费。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的“四项制度”,即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严格执行农业部规定的“八个不得”,即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化推广机构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杜绝了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严格执行省厅规定的一套领导班子、一份责任状、一份承诺书、一次专项检查、一封公开信等“五个一”管理措施。县农业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积极配合,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和检查。

(四)严格核实,务求实效。为确保购机补贴政策的正确贯彻落实,让农民得实惠。我县一直把购机补贴核实作为一种制度坚持不放松。由乡农科人员及乡财政所人员逐台逐户,见人见机见身份证,查出厂编号、发动机号、补贴编号与补贴登记是否一致,并由乡农科核实人员与购机农户及所购机具进行“三合影”备查,通过核查,全县4160台(套)补贴机械全部按补贴标准实行差额购机,补贴落实到位,机具无转卖行为。

三、存在问题

1、项目实施时间与农时不匹配,农户购机后大多造成闲置。

2、随着农民购机增多,工作量大,迫切需要增加工作经费,确保项目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四、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是继续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我们将乘国家强农惠农东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二是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监管查处力度,制定行之有效的处理办法,对套取补贴资金转卖机具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腾冲县农业局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