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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03-5-/2021-0512003 发布机构 腾冲市税务局
公开目录 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21-05-12 11: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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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腾冲市税务局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腾冲市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开展依法治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税务部门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要求,结合腾冲税务实际,努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升税收执法水平,为组织收入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现将有关情况向市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依法治税责任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市局机关、各基层分局坚持每周一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把宪法、税收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常态化。坚持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承担分管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落实责任的原则,将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各项工作责任层层落实。成立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下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法制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法规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机关各股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制发了《腾冲市税务局依法行政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试行)》,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税务机构改革前后,共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专题会议6(含原国税2次、原地税2次),研究部署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制度,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等内容。  

二、加强普法培训,强化税收法治意识    

(一)及时制定普法工作规划。按照省局、市局及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要求,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七五”普法规划、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并将普法工作与税收宣传工作、税收咨询工作、办税公开工作相结合。  

(二)认真开展税收法制培训。国、地税合并办公前,为了使广大税干尽快适应新的工作需要,市局组织了多场交叉培训,由原国税系统业务骨干培训原地税人员、原地税业务骨干培训原国税人员;要求全市税务干部职工全体参加 “法宣在线”平台学习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达100%2018年,我局4名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  

(三)突出税法宣传实效。紧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税收宣传主题,大力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在电视台、公众微信平台播放税收扶持“双创”动漫剧;在办税大厅开展纳税咨询服务、深入企业座谈辅导、举办专题培训;举办“两会”代表、委员和“走出去”企业共话税收,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税收工作意见建议;加强与走出去企业良性互动,助力“一带一路”企业发展;开展税收宣传进校园、进军营等活动,大力开展个人所得税新政等各项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创新宣传形式,营造积极的税收宣传氛围,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三、落实制度规范执法  

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实时提请市局在税务门户网站公告执法主体及权力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组织学习行政审批改革事项文件,保证税务执法干部对税务行政审批改革权力事项及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的充分了解,夯实依法治税基础,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  

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坚持执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法制部门先后对行政许可案件199件、23户次行政处罚信息、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机构改革执法主体资格、启用行政许可专用印章情况、税务机关成立组织机构和制度等内容进行公示公开。  

四、坚持民主决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制定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完善健全机制,规范程序,建立依法、科学、民主的重大决策审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税务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决策方式、决策档案,强化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按制度及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集体讨论、研究,确保重大决策始终在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下作出。  

五、优化纳税服务, 明晰征纳权力义务    

(一)推进权责归位。厘清税收执法权力事项,公开税收执法权力目录,认真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明晰征纳双方权责,准确界定税务税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各岗位职责,认真对照梳理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权力,做到各岗位工作人员均能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二)优化纳税服务。突出加强“领导”聚合力。依托机构改革红利,形成纳税服务工作合力,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对改革工作的获得感,促进征纳关系和谐稳定。突出问题“向导”促整改。以“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统一服务”为总体目标,认真落实“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一套资料办”、“主附税(费)一次办”等改革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查缺补漏,持续抓好办税服务厅整合工作。突出业务“辅导”强服务。全面落实好导税服务、领导值班、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预约办税等各项办税服务制度,采取“领导带班+业务辅导人员+导税人员”的方式,持续抓好每个征期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办税业务辅导,切实提升纳税服务质效,让纳税人体验到更加高效快捷的办税服务。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宣传办税服务信息和办理流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平台,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就近的办税服务厅或网上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享受到“一厅通办”和网上办税、缴费带来的便捷。  

(三)深入推进涉税事项前移。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在办税服务厅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工作模式,将各类依申请涉税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实行涉税事项办税服务厅终审制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后续监管”的一站式办理模式。  

(四)严格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按照保山市局的布置要求,对税务干部行政执法资格证件持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经清理核查,截至2018年末,腾冲税务系统248名干部职工,除4名工勤人员和1名新招录人员外,取得执法资格的243人,其中:已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未取得资格证件人员33人。对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执法人员身份合法。将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率纳入绩效管理严格考核,层层传导压力,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学习跟踪管理,实现了年度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  

(五)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认真落实市局、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管理的要求,加强“两法衍接”平台的应用,重新明确了“两法衍接”平台的分管理领导和专职人员,完善了“两法衍接”平台信息采集审核表,加强和完善“两法衍接”平台的应用,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性,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有利于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通过外部监督,不断提升税收执法能力,促进依法治税深入推进。2018年共录入“两法衍接”共享平台12件。  

六、强化执法监督,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一)结合内控平台实地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根据省市局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国标行业代码转换核实校验专项督察工作。市局成立了国标行业代码转换核实校验专项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政策法规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专项督察工作进行部署、组织、督促检查;制定了《关于开展国标行业代码转换核实校验专项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并逐项落实。本次督察内容主要包括行业代码转换落实情况、重点领域行业代码转换校核情况、行业代码转换一对一一对多组织情况等。在此次督察中,共核实疑点数据103条(国税71条、地税32条),经核查有问题数78条,其中:12条疑点数据属于数据下发前已注销的企业,无需整改,其他66条有问题数据已全部整改。  

(二)严格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认真贯彻《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完善和落实审理工作机制,落实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标准,确保每年审理的案件不少于1件,并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备,进一步规范审理行为,切实提高审理工作质量。2018年重大税务案件委员会审理案件1件。  

(三)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的要求,认真做好启动“三定”后涉及的本级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对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和向市局备案;全面清理社保费及非税收入文件,主动与政府、人大、财政、社保等部门衔接相关文件清理事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自查,经清理,腾冲市税务系统没有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规范性文件。  

(四)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要求,腾冲市税务局扎实开展了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保山市局抽调2件案卷进行统一评查的基础上,自行抽取了2018年以来办结的5件税务行政许可案卷和2件税务稽查案卷进行全面评查。通过认真评查,对被评案卷存在的申请材料审核不认真、文书制作不够规范、法律适用不够准确等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税务分局、相关股室认真对照整改,达到以案卷评查促进税收执法行为和法律文书制作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的目的。  

(五)强化税收救济保障,建立完善维权机制。确立保障监督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税务干部的行为规范、服务质量、严格执法、廉洁从政等情况开展监督评议,促进税务工作不断改进,为纳税人行使监督权提供条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腾冲市税务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听证委员会,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设置意见箱、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维权电话,从各种渠道了解纳税人需求,确保纳税人维权渠道的畅通。一年来,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