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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48-9-/2019-1212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商务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9-12-12 1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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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商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落实情况报告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腾政办发〔201983号)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现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扎实有效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时公布上级商务部门各项政策及政策解读,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实;定期发布商务信息,引导社会消费升级;及时上报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确保今年各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全面落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19年公开政务信息98条,其中: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20条;电子商务信息32条;商务法规1条;政策解读1条;其他动态信息44条。

报送政府公开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6件。

(二)回应公众关切方面

全年门户网站领导信箱未收到相关留言,12345”未收到电话咨询,办理云南省信访信息系统信访2件。

全年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新媒体管理使用情况

目前我局未开设新媒体。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日程,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要求各股室凡属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

(二)严格公开流程

按照相关规定,对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核把关,未发生泄密事件。特别是在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的过程中,认真参照有关文件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保密制度,在各股室负责人审核的基础上,上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予以发布。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了发布信息的绝对安全。

完善政务公开方式

我局政务公开平台目前主要有三块:一是腾冲市人民政府网根据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以百姓需求为导向在政务门户网站分类公示国内贸易、国际贸易、电子商务进农村、商务法规、商务动态、财政资金和阳光政务相关政务信息二是12345热线在来电咨询过程中,属于我局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接线员能回答的均立即给予答复,不能答复的及时请业务股室工作人员进行答复;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知晓属于哪个部门工作的,及时告知咨询人员到相关部门咨询。三是实体公开栏。在局办公楼外设置实体公开栏2版,主要公示领导信息(包含分工)、部门职能、股室工作职能和需要公示的其他信息。同时,在实体政务公开栏内公示各业务股室电话,方便咨询人员能够直接咨询业务股室,减少中间的传达环节。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部分职工没有形成主动意识,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推一推动一动”的现象,需要提醒才会进行公开。

(二)政务公开手段不能满足广大人群获取信息的要求。现阶段,我局的政务公开主要是政府门户网站和固定公开栏。但由于宣传方式单一,广大群众对如何到门户网站和固定公开栏查阅信息的知晓率不高,致使群众获得政务信息的渠道不畅,有些已公开的事项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三)政务信息公开还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更多的是提供一些行政程序,或偏重公布最终结果,对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较少。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的同时,更加重视工作人员、经费、场地的落实。进一步明确各股室、相关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

(二)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更充分的认识,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激发广大职工的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大力抓好主动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认真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相关文件要求,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一步加强公开力度,使群众获取和使用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更加深入。积极围绕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形成便利使用、约束力强的监督制约机制。

   (四)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准确把握政府信息的适用范畴,明确“一事一申请”的原则,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处理原则,对公众提出的公开申请,经保密和法规部门审查,凡不涉密、不违法的必须按时限公开。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高依申请回复质量,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