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8-9-30/2017-0209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商务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09 10:2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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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六、 部门收入总表
表七、部门支出总表
表八、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腾冲市商务局是行使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其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口岸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新形势下对外经贸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对策建议。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用爆破器材供应管理工作。
5.承担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6. 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负责两用物项技术(包括敏感物项和易制毒化学品等)的进出口管理。
8.牵头拟订服务发展规划并开展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对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管理细则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东盟和南亚国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10.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工作的职责;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外国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我县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11.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12.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的初审上报等工作;按照规定权限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实施对外援助项目业务;负责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
13.负责拟订商务涉外事务规章制度;归口审批、审核商务系统出国(境)团组人员的派赴工作和邀请外商的有关事宜;归口管理商务涉外工作;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商务代表团及重要外商的外事接待工作;管理多双边及国际民间组织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申报口岸、通道(边民互市点)的开放和建设规划;负责口岸(通道)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口岸“大通关”工作;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参加与邻国的会谈、会晤,协调处置口岸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1.外贸方面:进一步扩大外贸经营主体规模,巩固外贸进出口基础;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以项目促发展,实现外贸进出口止跌回升;进一步加快口岸通道基础设施建设,口岸通关环境得到改善;有效落实口岸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在口岸通道建设、通关和监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内贸方面:按照“限上企业抓增长,上限企业抓入库,接近限额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原则,积极培育限上企业;充分利用好内贸发展专项资金,引导批、零、住、餐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扩大内需;积极指导企业实施加油站建设,监测成品油销售价格,落实省级出台的成品油销售价区政策,进一步降低成品油销售价格和物流成本;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力促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 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腾冲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腾财发〔2016〕444号)编制。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3.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4.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腾冲市商务局、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省腾冲市委员会,其中行政单位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 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 33人,其中:行政27人,事业 3人,工勤 3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腾冲市商务局财政总收入220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00.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00.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1.0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19.5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1.07万元(本级财力681.0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0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07万元,占总支出的23.59%,项目支出1681.57万元,占总支出的76.41%。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腾冲市商务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9.0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4.6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5.34%。与上年基本支出预算337.58万元对比,增181.49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及正常晋升增加、增加联检部门超时加班补助70万元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腾冲市商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1.57万元,具体项目如下:1. 财政拨款162万元:电子商务工作经费5万元,腾冲县贸促会赴印度、缅甸商贸考察及展销会工作经费15万元,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92万元,腾冲市边交会经费50万元;2.上年结转安排支出1519.57万元:①替代种植发展专项补助15万元,②口岸建设项目资金1388.16万元,③口岸管理运行维护费116.41万元。与上年1764.82万元对比减少83.2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上年结转安排支出同2016年上年结转安排支出相比减少。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1.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2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369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随之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 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 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4.1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开支 17.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协调相关联检部门、对缅协调相关事宜的支出等,比上年预算增加1.05万元,增加原因是协调缅甸华商到腾冲考察、电子商务工作协调等支出增加。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888.84万元,其中货物类 16.84万元,工程类2309万元,服务类 563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2888.8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