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73795-4-/2020-1215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气象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17:25:51 |
文号 | 浏览量 | 13 |
近日,在中央文明委印发的《关于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中明确,腾冲市气象局通过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成为全省气象部门保留称号的2个单位之一。
据悉,腾冲市气象局自2009年首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以来,经复查,已连续5届保留这项荣誉称号,这是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市委宣传部悉心指导、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成果。它是一项荣誉,但同时更是一种责任,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时刻保持谦虚谨慎、拼搏向上的精神,完成好本职工作,弘扬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气象局职工也纷纷表示,作为一家“老牌”文明单位职工,深知自身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定全力以赴,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创造更好工作业绩,共同维护文明单位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