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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0-7-04_A/2016-0101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机构概况 发布日期 2016-01-01 20: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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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腾冲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

编制规定

 

根据《腾冲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腾发〔201538号)及《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腾冲县设立腾冲市的通知》(保政发〔2015144号)精神,设立腾冲市财政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腾冲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腾冲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腾冲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新增金融协调服务相关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国有资产、金融服务的监督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财政课题研究,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市域经济发展和财源建设对策,组织开展市域经济发展和财源建设工作;拟定市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监督乡镇财政工作。

(二)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受腾冲市人民政府委托,向腾冲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腾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批市级预算单位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省市对腾冲市的转移支付。

(三)拟定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监督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组织实施有关收入分配改革政策;管理本级住房基金,监督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参与税费改革、住房制度改革、物价管理、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等经济活动。

(四)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

(五)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市级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六)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资金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八)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九)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

(十)组织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市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市级部门财务活动,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处理。

(十二)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三)监督市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提出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建议,制定有关制度;指导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审核市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结算,收益分配方案,监交国有资本收益。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的有关工作,协助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提出服务和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配合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十五)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登记服务公司的申报和监管工作;负责政府融资能力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投融资主体开展业务工作,协调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工作。

(十六)推进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发展,引导保险资金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腾冲市财政局设26个内设机构,为股级。

(一)办公室

综合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会务、督办、机要、宣传、信息、信访、办公自动化、保密、档案、政务服务、公务接待联络及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督办;参与财政政策研究的相关调研;承担机关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基建及维修工作;承担机关工会有关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负责局机关人事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机构设置、人事工作、纪检监察;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拟定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有关工作制度;组织指导财政系统干部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群团建设和政治理论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工作;办理局机关因公出国国境人员的有关手续和因私出国境的管理。

(三)综合与研究股(腾冲市清理规范津贴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展宏观经济形势预测分析;参与研究财政中长期规划;研究并组织实施住房补贴政策,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监管住房公积金;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和实施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管理政策;参与研究制定政府基金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政府性基金;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组织开展财政有偿借款清收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收入分配改革政策,承担市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有关工作;研究制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组织协调市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参与研究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参与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

(四)税政法制股

统筹管理全市税政事物;负责落实国家税收政策;调研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情况和重点税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审核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涉及财政税收的条款;对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市本级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协助、配合决策事项承办股室做好听证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调处涉及市级单位的产权纠纷及其行政仲裁;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

(五)预算股

组织实施财政体制和财政预算制度;组织预算管理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办理中央、省市对我市转移支付有关业务;汇编全市及市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编制市本级预算调整草案;会同相关股室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的衔接机制,组织跨年度预算平衡;负责市本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市本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管理工作;组织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组织全市财政收支平衡;负责一般性转移支付、边境地区和基层政权建设等资金管理工作;牵头负责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实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市级财政绩效评价体系;拟订市级财政绩效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审定市级各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的绩效考评目标;起草市级财政绩效评价报告;对市级预算编制提出绩效管理建议;建立绩效评价数据库;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完成有关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做好预算项目评审工作。

(六)国库股(国库支付中心)

组织预算执行、资金调度,负责全市工资统发工作;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财政总决算和汇总审核全市部门决算报表;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承担国库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联系金融部门;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协调财税库银联网工作;负责乡级财政业务指导。

(七)行政政法股

归口管理行政、政法部门预算。负责联系单位(部门)的经费保障和财务监管;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组织拟订所联系单位(部门)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经费开支标准;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管理;负责办理驻腾军队、武警部队有关经费事项。

(八)教科文股(文资办)

承担教育、科学、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关财政政策;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负责教科文部门财务监管工作;负责文化产业项目的申报及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工作;审核提出教科文部门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组织实施教科文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教育、科学、文化方面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参与所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九)经济建设股

经济建设股归口管理基本建设财政财务工作。负责联系单位(部门)的经费保障和财务监管;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制定政府投资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政府投资财政财务管理,及相关行业的财政政策;牵头生态文明财政制度建设,实施促进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参与制定经济安全战略,实施能源安全的财政政策。

(十)农业股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移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政支农政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农林水行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农林水部门财务监管;审核提出农林水部门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管理支农专项资金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资金;承担农民补贴一折通平台的综合管理及资金兑付工作;监管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参与所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十一)社会保障股(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社会保障股负责归口管理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等部门的部门预算,负责联系单位(部门)的经费保障和财务监管;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拟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汇总、编制、初审和上报;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负责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管理;对纳入财政专户的社会保障基金进行财务管理;参与研究市级统筹基金管理工作。

(十二)产业发展股

管理全市商贸流通和工业产业发展方面的财政财务工作。负责联系单位(部门)的经费保障和财务监管;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粮食等重要商品物资市场调控;参与制订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制订支持产业升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制订国家经济安全战略,实施粮食安全的财政政策。

(十三)涉外和金融股

组织实施政府性外债管理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性外债管理规章制度,编制偿债资金方案和外债还本付息年度预决算,负责项目借款资金的统借统还;参与政府性外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转贷、担保工作;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工作及绩效评价;办理地方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指标审批、核销业务;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管理和地方金融企业年金制度及绩效评价。负责市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风险补偿等政策性财政贴息、补贴、奖励业务;负责中央专项借款管理;负责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工作。负责人口较少民族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民房保险、学生助学补助工作,组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申报;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和外商投资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会计股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负责监督实施会计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指导管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监督管理代理记账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实施会计人才培养规划;管理和组织全市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负责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从业资格证等事项的审批和监管;管理会计信息化工作;负责云南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保山分校腾冲市函授站工作。

(十五)监督检查股

组织实施财政监督检查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管理情况,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组织财政部门内部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审核机关用印,监督财政资金分配、下达、拨付流程。

(十六)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日常工作;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政府采购有关审批工作;审核市级政府采购预算和资金支付。

(十七)资产管理股

资产管理股承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等有关工作。拟定和实施国有资本管理政策、规则和制度;负责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承担除市属金融企业、文化企业以外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罚没物资处置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财政政策。

(十八)科技股

统一管理和协调推进全市财政信息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财政信息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市级财政信息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局机关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检查和管理工作;协调做好财政局机关信息化运维和技术服务;承担财政信息化建设协调机制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

(十九)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拟订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组织编制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及年度项目计划;建立市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组织编写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报书,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估或评审,提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立项和资金安排建议;管理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报表和项目计划、统计报表;负责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和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组织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市级验收;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绩效评价;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调研、宣传和培训工作;承办上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管理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财政财务工作。研究谋划全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思路和方案,提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政策建议;协调做好指导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相关体制机制创新;统筹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的相关试点;参与农业农村发展重大政策研究,配合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成效机制;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国资监管股

监督市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提出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建议,制定有关制度;指导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审核市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结算,收益分配方案,监交国有资本收益;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金融一股

负责全市金融相关综合性的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法规的调研和草拟工作;统筹负责金融相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大课题研究;统筹重大金融活动的组织;负责全市金融信息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金融中介机构的监管和服务,配合协调国家金融管理机构对市内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协助做好全市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维护我市金融秩序。

(二十三)金融二股

负责研究投融资平台建设,提出开拓新的投融资渠道和方式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做好全市政府性融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投融资主体开展业务工作。负责研究及组织实施开展直接融资,做好企业上市的规划、协调、指导和培育工作。负责联系金融机构,促进政府、部门、企业与驻腾、驻滇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引导和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负责引进市外银行机构的具体联系、协调和推进等服务工作。

四、人员编制

腾冲市财政局行政编制67名,待消化暂定编制21名,工勤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副局长兼国资委主任1名(副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国资委监事会主席1名按副科级配备;股级领导职数32名。

五、其他事项

(一)所属事业单位云南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保山分校腾冲市函授站,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领导职数1名。

(二)腾冲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腾冲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腾冲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腾冲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办公室、腾冲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腾冲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对外使用印章。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国共产党腾冲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国共产党腾冲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七、附件

《腾冲市非税收入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附件:腾冲市非税收入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附件

 

腾冲市非税收入管理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腾冲县委、腾冲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腾冲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腾发〔201144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腾冲县设立腾冲市的通知》(保政发〔2015144号)精神,原腾冲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更名为腾冲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隶属腾冲市财政局的副科级行政机构,主管全市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拟定并执行全市政府非税收入收支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减免审核和报批事项

(三)核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的年度征收计划,负责市级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的审核,汇编工作,参与市级综合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审核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的征收考核。

(四)负责全市非税收入征管网络建设和使用维护,负责市级政府非税收入的核算、统计和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的清算、划解。

(五)贯彻落实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法规制度,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票据的购领、保管、发放、核销,开展非税收入票据使用情况稽查和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法规执行情况稽查。

(六)参与非税收入项目管理和标准管理,开展非税收入征管情况稽查,处理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腾冲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设3个机构,为股级。

(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股

制定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组织执收执罚单位做好政府非税收入征缴工作;组织市级单位(部门)非税收入的征收考核工作;开展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稽查;负责市本级罚没物资处置管理;负责审批和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标准的制订;参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资产处置,参与投融资性国有资产和资源性资产权益管理。

(二)非税收入核算及信息股

制定政府非税收入核算和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及具体办法;办理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帐户资金的清算业务;负责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的统计分析工作;编制政府非税收入年度预算、决算和统计报表,负责依法查处各种违法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参与编制市本级综合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负责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三)票据管理及稽查股

贯彻执行财政票据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制定全市财政票据管理具体办法;贯彻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审核和项目管理;编制财政票据领购计划;负责全市财政票据的购领、保管、发放、核销、结算;开展财政票据管理法规执行情况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财政票据票面开具资金解缴情况监督和稽查;对财政票据进行年检,起草年检总结报告;负责财政票据违规违纪投诉、信访的接待、核实、查处工作;负责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和非税收入信息化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财政票据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应用、推广、完善工作。

三、人员编制

腾冲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待消化暂定编制6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

四、其他事项

腾冲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对外使用印章。

五、附则

本规定由中国共产党腾冲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国共产党腾冲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