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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0-7-04_A/2017-1108004 发布机构 腾冲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7-11-08 21: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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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2016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腾冲市2016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要求,腾冲市及时安排部署,圆满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任务。

此次检查按照全省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由各采购代理机构自查,市财政局组织重点抽查。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收退、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十个方面,重点围绕《2017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标准体系》的内容开展。

2016年在腾冲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共19户,其中:集中采购机构1户、招标代理机构18户;自查17(2户停业未查),自查率为89.47%;重点抽查了13户,重点抽查率为68.42%,有6户未查(2户停业和4户外地机构未查)

全市自查2016年度采购招标项目579170,656万元,其中:公开招标5716,973万元、竞争性磋商3115,370万元、竞争性谈判32414,938万元、询价9915,957万元、单一来源967,418万元。重点抽查采购招标项目566994.38万元,其中:存在问题506803.68万元,无问题6190.70万元。

检查发现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采购合同未存档、未公告或未及时公告,代理机构网上提交电子评标资料不及时,投标保证金的收退无纸质文档等问题。主要原因是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责任心不强,与采购人的沟通对接不够所造成。合同未存档、未公告或未及时公告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0条的规定,分别给予了责令整改的处理处罚,现已全部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