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035-8-/2020-0831005 发布机构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8-31 11:10:45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依法对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实施保护管理,以营林、护林为主,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培育珍贵用材树种等多种经营,积极探索实现林场经营转型的思路和方法,切实使林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落到实处。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大河国有林场始建于1981年5月,位于腾冲市马站乡保家村的腾板公路旁,场部距城区22公里,原属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腾冲县林业局国有林场财政全额供养方案的批复》(腾委〔2013〕72号)文件要求,自2013年5月1日起转为全额财政拨款补助的事业单位。

林场经营面积 297026 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92100亩。林业用地中:有林地229080亩,疏林地129亩,灌木林地6879亩,未成林造林地42340亩,苗圃地200亩,无立木林地8829亩,宜林地4478亩,其他辅助生产用地面积165亩。活立木总蓄积322083m3,森林年净生长量156613m3,森林覆盖率达92.92%,林木绿化率95.28%。按林种划分:国家级公益林102399亩,省级公益林20349亩,商品林105332亩。树种为云南松、华山松、桤木、桦木、冷杉及杂木等,以人工云南松中幼林为主,林场下辖姊妹山、深沟、水城、炉杆河、老场河、小甸、小平河、菜籽地、横河、小蒿坝、云峰山、大笼葱12个营林区及老虎塘、炉家山零星国有林,辖区面积较大,点多面广线长,随着林区道路的逐渐通畅,林区道路维修费用等逐年增加,防火通道维修、森林管护任务日益繁重。

1.腾财农〔2019〕17号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补助项目,支出项目费用:233,918.69元,全面完成场部房屋维修、点房维修、设备购置等作业项目,项目通过了省级验收。

2.腾财预〔2017〕369号第二批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停伐补助资金项目,凤地瞭望台建设:支出项目建设工程费236600.00元。完成房屋建设75平方米。项目通过了县级验收。

3.腾财农〔2019〕13号天然林保护项目,管护人员工资费支出172,050.00元。

4.腾财农〔2019〕17号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管护人员工资支出1,361,050.00元,管理费用20000.00元。

5.腾财农〔2019〕63号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设备购置支出:6000.00元。

6.防火通道管护费,森林防火通道维修19300.00元;

7.2018年中央抚育资金项目,抚育3355亩,支付抚育费318,725.00元。

8.2017年天然林停伐补助,定位器购置3582,00元。

9.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按作业设计全面完成2019年作业任务。项目支出财政拨入自筹收入509100.00元; 农综财政报账743,792.42元,按作业设计完成2019年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19年度收入合计8,934,906.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89,121.12元,占总收入的97.2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245,785.38元,占总收入的2.75%;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137,096.98元,增长31.44%主要原因分析:

1.财政资金比上年增加收入3,400,989.24元;增长64.31%。原因是:2019年纳入预算项目资金增加。

2.经营收入减少1,263,892.26元;减少83.72%。因天然林停伐没有木材收入,本年收入是多种经营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19年度支出合计7,047,404.19元。其中:基本支出4,772,000.12元,占总支出的67.71%;项目支出2,029,618.69元,占总支出的28.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245,785.38元,占总支出的3.49%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分析:

1. 基本支出增加263,659.29元;增长5.84%。原因是在职人员政策性调资增加工资。

2. 项目支出增加632,218.69元;增长45.24 %。原因是国有林场改革资金支出、森林管护项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停伐补助资金项目。

3. 经营支出减少715,736.14元;减少74.43 %。原因是减少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云南红豆杉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现有林改培减少了劳务费、运输费用,同时天然林停伐没有劳务费、运输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72,000.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3,659.29元,增长5.85%,主要原因分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9,618.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2,218.69元,增长45.24%,主要原因分析,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国有林场改革资金补助项目,支出:233,918.69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017年第二批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凤地瞭望台:236,6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腾财农〔2019〕13号天然林保护资金用于公益林管护费:172,05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腾财农〔2019〕17号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用于公益林管护费:1,381,05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腾财农〔2019〕63号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用于设备购置支出6,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1,618.8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1%与上年对比增加962,086.93元,增长16.48%,主要原因分析: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增加263,659.29元;增长5.85%。原因是在职人员政策性调资增加工资。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632,218.69 ;增长45.24%。原因是国有林场改革资金支出、森林管护项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4,59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主要用于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2,79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主要用于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08,6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1%。主要用于公益林护林人员管护费172,050.00元、2017年第二批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凤地瞭望台建设费:236,6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625,574.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1%。主要用于林业事业机构支出4,004,605.76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381,050.00元;其他林业支出: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支出233,918.69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用于设备购置支出6,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9,413.55元,完成预算的9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9,413.55元,完成预算的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

1)林场通过召开经费预算使用会议,继续开展厉行节约,使公务接待费减少。

2)林场在使用的公务用车由于车型老,快到报废时间,油料、维修费逐年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7,685.95元,增长27.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7,685.95元,增长27.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车辆大部分时间在林区使用,磨损过大修理费逐年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413.55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413.5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9,413.5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森林经营、培育,护林防火及林场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部门资产总78,674,165.99元,其中,流动资产13,130,971.80元,固定资产6,552,1946.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247.9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16,677.2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283,420.64元,固定资产增加6,033,975.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718.56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8674165.99

13130971.80

65521946.29

8859425.41

20000.27

 

56642520.61

 

 

21247.9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大河国有林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4,49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8,496.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4,49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 年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共开展自评项目 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1个,财政预算安排5091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 1个,财政预算安排 5091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 1个。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