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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5-8-/2020-0828022 发布机构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8-28 14: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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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义务植树造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义务植树造林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扎实开展好腾冲市2019年度机关义务植树活动,增强全民“爱绿、植绿、护绿”意识,建设美丽腾冲,共建国家级园林县城。以建设我市良好的生态环境为中心,以搞好商品林基地建设和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为重点,按照腾冲市绿化委员会安排,我局及时认真组织2019年义务植树造林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确保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由相关部门组成腾冲市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并制绩效评价方案。

2.组织过程

由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划财务股牵头,项目涉及的相关单位配合,抽调相关技术、管理、财务人员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通过收集、整理项目的相关基础信息资料,根据腾冲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腾财发〔2020〕90号)要求按照评价标准和规范,对各项指标进行计算和打分,其结果与项目实施单位交换意见后,撰写评价报告。

3.分析评价

评价工作开展及时,评价人员组成结构合理,评价方法、过程、内容符合有关规定,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确保评价内容的完整性、信息的准确性。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义务植树造林项目10.17万元于2019年已经全部到位并组织实施完成,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义务植树造林项目资金10.17万元,腾冲市财政补助资金10.17万元,由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实施结束后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由林业和草原局按验收结果和相关单据通过银行转账兑付到施工单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19年义务植树造林项目资金10.17万元,腾冲市财政补助资金10.17万元,由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实施结束后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由林业和草原局按验收结果和相关单据通过银行转账兑付到施工单位。

市林草局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稽查,确保建设资金专项用于2019年义务植树造林项目,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专项建设资金的现象发生。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义务植树造林项目资金10.17万元,于2019年12月前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并兑付所需资金,已达到预期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义务植树造林项目资金10.17万元增加林农收入10.17万元,带动就业人口8人,涵养水源1000多立方米,防治水土流失1000亩,已达到预期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义务植树造林项目群众满意度为97%,已达到预期目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义务植树造林项目,到目前为止已全部实施完成并兑付所需资金,已达到预期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腾冲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腾财发〔2020〕90号)要求,按照评价标准,2019年义务植树造林项目自评分为99分,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腾财发202090号文件要求,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将统一安排,在本部门网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

2.强化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

3.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一是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二是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三是重视项目验收,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

4.加大项目资金稽查力度。补贴涉及千家万户,为保证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造林户中,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项目资金拨付后,市林业和草原局要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农户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乡镇数100%,农户数均不低于5%。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