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2020-082801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14:42:02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腾冲森林资源丰富,林地面积471862.1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82.77%,森林覆盖率75%,活立木总蓄积5683.3万立方米,年生长量188万立方米。 2019年财政安排了专项经费30万元用于保证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正常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三条规定: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森林、林木和林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经营者依法所有的林木和使用林地。为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促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更加有效地将森林资源保护好,管理好,扎实推进森林腾冲、生态腾冲、美丽腾冲建设。2019年财政安排用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项目经费3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确保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由相关部门组成腾冲市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并制定绩效评价方案。
2.组织过程。
由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规划财务股牵头,项目涉及的相关单位配合,抽调相关技术、管理、财务人员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通过收集、整理项目的相关基础信息资料,按照评价标准和规范,对各项指标进行计算和打分,其结果与项目实施单位交换意见后,撰写评价报告。
3.分析评价。
评价工作开展及时,评价人员组成结构合理,评价方法、过程、内容符合有关规定,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确保评价内容的完整性、信息的准确性。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19年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项目经费30万元全部列入财政预算。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按计划执行,30万资金于2019年底全部用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林草局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国库集中支付,项目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等现象,会计核算严谨,资金审批规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加大林地管理力度,坚决杜绝林地流失,严把审批关,对审核同意的征占用林地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执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了林地面积471862.1公顷安全,活立木总蓄积5683.3万立方米,年生长量188万立方米,采伐林木蓄积32.09万立方米,年生长量大于消耗量。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方面: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促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
(2)生态效益方面:更加有效地将森林资源保护好,管理好,扎实推进森林腾冲、生态腾冲、美丽腾冲建设,保证木材正常流通秩序,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
(3)经济效益方面:加快现代林业建设,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业主、林农、木材经营户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腾冲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腾财发〔2020〕90号)要求,结合申报的绩效目标和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实际,本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腾财发〔2020〕90号文件要求,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将统一安排,在本部门网页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目前、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正在起步阶段,项目评价体系未建立完善,项目绩效评价主体不够明确,将项目评价体系构建与财政体系之下是不合理的,将导致评价高度不足,评价主体以财务为主。
建议:尽快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建设,提升评价高度,明确评价主体,将评价重点落实到项目具体实施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请财政部门每年根据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要求及时安排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