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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5-8-/2020-0828005 发布机构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8-28 11: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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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云南省腾冲市大河林场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红豆杉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林场经营面积 297026 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92100亩。林业用地中:有林地229080亩,疏林地129亩,灌木林地6879亩,未成林造林地42340亩,苗圃地200亩,无立木林地8829亩,宜林地4478亩,其他辅助生产用地面积165亩。活立木总蓄积322083m3,森林年净生长量156613m3,森林覆盖率达92.92%,林木绿化率95.28%。按林种林划分:国家级公益林102399亩,省级公益林20349亩,商品林105332亩。树种为云南松、华山松、桤木、桦木、冷杉及杂木等。

保山市林业局 保山市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上报<云南省腾冲市古永林场2017年农开发秃杉和红豆杉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等四个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保联发201733)2017年农业综合项目2018年项目任务重、时间紧,为保证当年项目任务顺利完成,特成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领导小组。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河国有林场,是腾冲市重要的用材林、经济林发展区。且林场气候温和湿润,有利于植物生长,对林业生产发展十分有利。良好的水土条件使得该区优良珍贵树种多,林木生长快,单位活立木蓄积量较高,因此该区具备了较大的林业生产潜力和发展余地。

《云南省腾冲市大河林场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红豆杉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各级财政配套比例及降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农民筹资投劳比例的通知》云财发〔2010462019年部门预算时,申请预算项目1个,项目名称为2017年农开发红豆杉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项目资金509,100.00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安排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在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领导下,由大河国有林场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业务技术培训及安全生产培训。促进我木材的可持续供给、扩大就业机会、推动林业良种化和集约经营进程项目实施可以有效带动国有林场改制,促进经营机制的转换,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项目可以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有效促进腾冲市的林业发展更上一层楼项目建成后可以增加森林固碳制氧效益、提高森林涵养水源调节水量效益、提高森林保土效益、提高森林净化大气效益、扩大繁育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保护植物,减少对野生植物保护的压力。云南省腾冲市大河林场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云南红豆杉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第二年明细:

1.集约人工林栽培:劳务费18.90万元,其中:施肥(追肥2次)8.10万元、植苗费3.00万元、抚育管护(每年2次)7.80万元;

2.现有林改培:劳务费29.81万元,其中:抚育管护(模式10.19万元、抚育管护(模式235.18万元、抚育管护(模式40.44万元、割灌除草(模式1234)24.00万元;

3.附属设施:基本预备费2.2万元。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腾冲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腾财预〔201940,项目资金落实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腾冲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腾财预〔2019402017年农开发红豆杉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9,100.00元,因项目结算审批资料不齐没有付款,2020年已全部兑付完项目实施内容款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由大河国有林场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项目管理,根据保山市林业局 保山市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上报<云南省腾冲市古永林场2017年农开发秃杉和红豆杉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等四个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保联发201733)及项目作业设计,结合腾冲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腾财预〔201940,做到专款专用,有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抚育2500亩,完成率100%;质量指标:抚育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完成年限(第二年)完成率100%;成本指标:抚育总成本,完成率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增加林农收入,人均5091.00元;社会效益指标:带动就业人数100人;生态效益指标:释放氧气2242吨;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木蓄积量1384立方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满意,满意度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施工方决算资料未按时提供,导致工程款未按时结清,致使成本指标未完成,在2020年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及时收集项目所需结算资料,确保成本指标按时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经林场自评,云南省腾冲市大河林场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红豆杉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自评9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大河国有林场通过对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云南省腾冲市大河林场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红豆杉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自查自评,我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按作业设计分项开展工作,资金使用严格按相关规定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100%用于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加强部门协作,加强资金管理,有效地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了项目工程质量,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较好,达到了预期目标。

通过绩效评价,客观公正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效果,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大河国有林场森林面积大,各项营林任务繁重,财政配套资金较少,工作开展困难大,请财政加大营林项目资金的投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