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2020-0828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11:09:39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创森工作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创森工作经费资金30万元,项目实施期限是2019年1-12月,实施期三级指标为:努力完成“创森”的基础性工作,分期分步实施森林生态、森林产业、森林生态文化、森林支撑保障体系的建设工程,到2020年,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LY/T2004-2012)要求,通过国家主管部门验收,获得国家森林城市荣誉。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到2020年,40项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LY/T2004-2012)要求,通过国家主管部门验收,获得国家森林城市荣誉。
任务及措施:预算编制科学,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预算执行,三公经费节支增效,管理制度健全,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有效,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腾冲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腾财发〔2020〕90号)要求,市林业和草原局组成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项目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任副组长,以项目办、资源站、防火股、规财股、国有林场管理站部分人员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对2019年度财政支出创森工作经费进行了绩效评价,对项目计划的合规性,项目执行的及时性,项目资金管理的有效性、项目效益的针对性等方面进行了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19年底,市级财政安排创森工作经费30万元,全部列入财政预算支出。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15.3521万元。资金使用率51.17%。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林业和草原局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国库集中支付,项目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等现象,会计核算严谨,资金审批规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腾冲市严格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采取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40项评价指标,扎实推进森林城市工作,推进39项指标达到评价指标要求。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5%,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41.4%,绿化覆盖率达46.97%,人均公园绿地达18.05平方米,城市新增绿地面积270.16万平方米,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经济效益方面:森林资源保护增加林农收入及环境改善带来的经济效益;
二是社会效益方面:提升城市竞争力;
三是生态效益方面: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保证森林覆盖率相对稳定、促进森林生态效益发挥、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重要途径;
四是可持续影响方面: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对调查问卷的认真梳理汇总,回收有效问卷8193份,表示支持的问卷7797份,支持率达95.2%,表示满意的问卷7686份,满意度达93.8%,通过此次调查,进一步提高了市民对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资金使用率51.17%,主要原因是预留2020年迎检验收经费不足。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94.617分,其中:预算执行5.117分,产出49.5分、效益30分,满意度1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评价将上报市财政,并请市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评价,对评价结果加以运用,促进林业项目进一步规范。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目前,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正在起步阶段,项目评价体系未建立完善,项目绩效评价主体不够明确,将项目评价体系构建与财政体系之下是不合理的,将导致评价高度不足,评价主体以财务为主。
建议:尽快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建设,提升评价高度,明确评价主体,将评价重点落实到项目具体实施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创森工作经费的使用主要决定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验收方式。目前验收相关文件还没有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