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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5-8-/2020-0828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8-28 11: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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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是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级别正科级,2019年按照《腾冲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涉及林业部分逐项推进落实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挂牌成立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内设基层党建办公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草原和湿地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股、规划财务股、森林和草原防火股、人事股11个股室。原腾冲市林业局所属腾冲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等19个事业单位交由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原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热海景区管理所、和顺景区管理所、来凤山风景名胜管理所、绮罗景区管理所、云峰山景区管理所、马站火山群景区管理所和原腾冲市农业局所属草原生态保护管理所以及腾冲市环境保护局所属地热火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所8个事业单位整建制划归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原腾冲市林业局所属的腾冲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整建制交由腾冲市自然资源管理局管理;原腾冲市林业局所属的腾冲市应急救援大队整建制交由腾冲市应急管理局管理。2019年末共有9个所属二级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分别是:腾冲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腾冲市林业局来凤山林管所、国家油茶科学中心腾冲红花油茶实验站、腾冲市古永国有林场、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腾冲市苏江国有林场、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腾冲市沙坝国有林场、腾冲市草原生态保护管理所。主要职能为: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负责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实施,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管理规定,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腾冲市管理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研究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调整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照规定审核上报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事项。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指导和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扩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指导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指导和服务涉林企业及社会组织有关工作。

8.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登记和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腾冲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腾冲市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统计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监督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参与森林城市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按照要求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0年末,加快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地管理、保护和发展的全面融合,全市林地、草原总量与现有林地面积基本保持平衡,并略有增加,重点区域生态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活立木总蓄积量净增长100万立方米以上,林业和草原总产值达53亿元以上。不断提升战略思维能力、提升资本运作能力、提升改革创新能力,全力推进林业跨越发展,建设腾冲秀美山川。扎实开展森林保护;扎实开展营造林;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扎实推进林业改革;稳步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不断夯实林业基础建设;不断引入林业发展资金;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不断加强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整体收入情况

腾冲市林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4512938.1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600132.68元经营收入5912805.50

2.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腾冲市林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4807091.73元其中:基本支出52439313.36元项目支出56603791.65元 经营支出5755705.72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为不断加强林项目资金申报安排的管理,切实做到项目申报规范,申报程序公开、透明,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决策科学、民主。经过多年实践摸索,我们逐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林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决策机制。年初根据部门预算共同研究编制项目申报计划,由部门统一组织申报,经市林局审核、平衡、汇总后统一上报市林局,先由业务股室提出初步安排意见,经财股审核、汇总、综合平衡后,形成建议计划,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局办公会议研究,实行票决制表决通过后,按程序报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计划。有效杜绝了项目资金安排的暗箱操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近年来,我局制定了《腾冲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腾冲县林业项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腾冲市林业局天然林公益林管护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腾冲市林业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林业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相关项目支出有法可依,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确保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经费合规合理使用。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是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方面,实施科学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建立健全财政支出评价标准、运作程序和评价体系,是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的有效方式。

1.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可以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科学反映项目产出水平。

(二)自评指标体系

我局按财政要求设置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自行设置三级指标,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表,并对三级指标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投入

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合理性

绩效指标明确性

预算配置

在职人员控制率

“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

过程

预算执行

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

预算调整率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

财政拨款结转上下年变动率

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

“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

政府采购执行率

资产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资金使用合规性

固定资产利用率

产出

职责履行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基础信息完善性

资产管理安全性

实际完成率

完成及时率

质量达标率

重点工作办结率

效果

履职效益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工作:一是组织林相关股室召开了绩效自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有关事宜;二是收集相关股所场填报绩效自评报告及有关材料。

2. 一是成立绩效自评小组、是收集资料并审核、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是撰写自评报告、是上报自评报告并建立相关档案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腾冲市林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4807091.73元。其中:基本支出52447594.36元,占总支出的45.69%;项目支出56603791.65元,占总支出的49.30%;经营支出5755705.72元,占总支出的5.01

(二)过程情况分析

我局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三)产出情况分析

1.扎实开展保护管理。一是森林保护管理方面。扎实开展营造林,实施营造林15.13万亩、义务植树127万株;加强资源管理,审批采伐活立木蓄积11.81万立方米,审批和上报征占用林地89起,使用林地361.25公顷;开展270.52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工作,争取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3759.2万元;落实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25.04万亩,争取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220.74万元;落实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31.12万亩,争取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93.39万元;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处置森林火情,今年以来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稳妥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无公害防治1.95万亩。二是草原保护管理方面。开展草原普法活动,增强全民草原保护意识;组织实施退化草原人工种草试点项目,争取中央资金补助1290万元,计划实施人工种草1.9万亩,改良种草0.2万亩,建设乡土草种繁育基地0.1万亩。三是湿地保护与修复方面。报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腾冲市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开展《腾冲市湿地保护利用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1%以上;开展一般湿地认定工作,目前已完成内业工作。四是自然保护地管理方面。完成腾冲市风景名胜区及地质公园现状自评估报告;完成《腾冲火山地热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9-2025)》,并通过省级评审;开展地热火山县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图斑调查工作。

2.积极发展林草产业。一是有序开展特色经济林提质增效。开展90亩核桃采穗圃和300亩红花油茶采穗圃抚育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375亩核桃品种改良示范样板的穗条补接和中耕抚育管理,促进全市核桃油茶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全市特色经济林产业巩固面积为166.04万亩,其中:泡核桃103.71万亩、油茶62.33万亩。二是促进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引导、鼓励和扶持木材加工企业引进先进生产技术,提升对伐区剩余物、加工剩余物等原料的资源综合利用率,1-10月实现加工产值13.9亿元,同比增18%。三是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全市林下种植规模9.85万亩,有种植户3389户,主要种植重楼、白芨、白术、白微、百合、草果等;林下养殖规模16.48万头(只、巢),有经营主体2687户,主要养殖果子狸、豪猪、胡蜂、黄蜂、蜜蜂、土蜂、牛、羊、鸡、马、毛驴、野猪、猪等。四是积极发展草产业。实施南方草地建设项目和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促进了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和草产业发展,全市有养殖肉牛奶水牛500头以上的草产业经营主体55个,直接提供就业人员350余人,1-10月实现产值7937万元。报请市人民政府与腾冲恒益东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了1000户建档立卡户草产业扶贫项目。五是不断培育经营主体。全市有林业企业712户,其中龙头企业19户(国家级龙头企业1户,省级龙头企业12户,保山市级龙头企业5户,腾冲市级龙头企业1户),2018年龙头企业产值8.74亿元。全市林业专业合作社108户,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户,省级示范社22户,保山市级示范社2户,腾冲市级示范社3户。

3.加快建设森林城市。注重融入腾冲特色文化,彰显地方特色,报请市委、市政府确定,市人大认定银杏树为市树、山茶花为市花。截至目前,整合住建、交通、林业等项目累计投入9.76亿元,扎实推进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3.91%,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41.4%,绿化覆盖率达46.97%,人均公园绿地达18.05平方米,城市新增绿地面积270.16万平方米。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40项评价指标,目前已有31项指标达到评价指标要求。

(四)效果情况分析

经过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形成了项目和部门自评报告,大部分项目实际完成绩效值均已达到预期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个别项目绩效指标有待改善,整体而言,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支出绩效完成情况达到优良水平。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林项目由于受到造林季节性影响及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部分项目需要3年甚至5年才能完成项目验收,项目资金才能全部形成支出,按照现行的财政结余资金管理体制,结转2年未支出的项目资金需收回财政,造成很多未完成的项目资金被收回,影响项目实施成效。建议相关部门根据林项目特性,适当延长项目资金使用年限,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二)大部分林项目特别是营造林项目需要5到10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发挥相关效益,2019年安排的项目支出很多具体绩效指标数据现在无法获取。建议对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重点考核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支出管理的合规性及科学性,部分绩效指标数据可采用测算的方式获取。

(三)对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无法预算,造成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较大;项目多而零散,实施过程中还要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对项目实施经济分类预算不够准确。

在下步工作中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掌握林草相关的法律政策及国家对林业的投资方向,尽量减小预决算差异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反馈机制运用机制:1评价结果达到良以上的项目,继续予以支持;2.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督促整改,从紧考虑下一年的资金安排;3.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及时调整或撤销项目资金。

(二)建立绩效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将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项目资金安排相结合,并作为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绩效管理需科学规范

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和评价,事后结果运用和绩效考核;

2.绩效管理需分类推进

对支出项目进行合理分类,有利于绩效评价结果的科学有效;

3.绩效指标需具备相关性

绩效指标设置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产出绩效进行,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4.绩效管理需公开透明

真实、客观、公正、公平的反映项目绩效,相关信息要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