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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5-8-/2019-0820010 发布机构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8-20 17: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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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法对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实施保护管理,以营林、护林为主,抚育采伐为辅,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以林下经济发展为主,培育珍贵用材树种,完成国有林场经营转型,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本年度林场顺利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营林任务,努力做好森林防火和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积极探索开展多种经营产业发展,主要取得成效是:  

1.稳步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林业发展基础。  

林场2017年全面停止林木采伐,认真落实林业基础建设项目,积极主动申报项目,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扶持,努力拓宽资金来源,加大营林造林力度,重点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促进林场持续健康全面发展。  

实施完成2017年度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2018年小塘河未成林造林地抚育项目;实施完成新建自治小塘河管护点房项目施工,完成自治营林点、白沙河营林点及东营场部招待室维修装饰施工。所实施项目,经市林业局检查验收合格,资金支付到位。  

2.落实森林资源保护措施,确保生态资源安全。  

圆满完成森林防火工作任务。推行各级领导责任制,加大森林防火经费投入,加强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强化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损失。  

依法强化资源林政管理。加强巡山护林,打击偷砍盗伐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坚持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为核心,林地保护管理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资源林政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报批制度,做到依法治林。  

加大森林病虫害防控力度。2018年的造林工作中,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8%。林区切实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落实防控机制建设,林场辖区没有森林病虫害发生。  

3、抓实林业生产,发展多种经营。  

本年度林场经营收入为零,力争2019年实现多种经营有利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2018年度收入合计3,434,609.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4,609.2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15,177.97元,减少17.23%,主要原因为:  

1. 本年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87,418.06元;  

2. 本年度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400,000.00元;  

3.本年度经营收入为0,较上年减少402,596.0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2018年度支出合计4,118,386.83元。其中:基本支出3,701,759.22元,占总支出的89.88%;项目支出416,627.61元,占总支出的10.12%。本年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3,472.55元,减少0.08%,主要原因为:  

1.本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477,568.04元;  

2.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231,744.78元;  

3.本年度经营支出为零,较上年减少249,295.8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34,609.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0,418.06元,增加6.53%,主要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待遇较上年度提高。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43,189.86元,占基本支出的82.78%,人均支出113,727.5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59,361.38元,占基本支出的10.46%,人均支出14374.45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159,058.00元,占基本支出的4.63%;资本性支出73,0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2.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6,627.6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1,744.78元,下降35.74%,主要原因为:  

1.森林培育项目,减少项目支出123,000.00元,本年度未使用预算资金开展森林培育项目;  

2.节能环保(森林管护)项目,增加项目支出14,000.00元,规划实施项目开展进度为3.50%;  

3.其他林业支出项目,减少项目支出122,744.78元,规划实施的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1,236.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51%。与上年对比减少21,326.72元,减少0.55%,主要原因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30.40元;  

2.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387.66元;  

3.林业项目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744.9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7,86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7,867.20元;  

6.节能环保(类)支出1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  

7.农林水(类)支出3,469,369.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8%。主要用于林业事业机构支出3,056,742.04元,其他林业支出412,627.61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4,314.04元,完成预算的109.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4,314.04元,完成预算的109.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年久失修使用量大,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9,314.04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6,353.18元,增长6.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降率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353.18元,增长6.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0元,增降率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年久失修使用量大,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大于上年支出决算数6,353.18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314.04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314.0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4,314.0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林场营林生产管理、森林防火及林政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为事业单位,2018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明光国有林场资产总额44,774,109.21元,其中,流动资产2,297,156.25元,固定资产41,895,708.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4,000.00元,无形资产567,244.2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93,580.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37,002.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9平方米,账面原值15,999.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6,9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6,9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4,774,109.21       

2,297,156.25       

41,895,708.71       

7,378,199.14       

228,308.60       

       

34,289,200.97       

       

14,000.00       

567,244.2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1,94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5,99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5,99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2018年度无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2018年度无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故无项目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2018年度无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故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场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1.基本情况。  

纳入腾冲市林业局明光国有林场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单位共1个。截止2018年12月,全场实有人数25人,其中在职在岗25人(事业编制人数18人),退休职工0人。  

1)部门整体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3,434,609.24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434,609.24元;项目拨款收入0元。  

财政拨款支出4,118,386.83元,其中:基本支出3,701,759.22元;项目支出416,627.61元。  

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良好效果。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04,314.04元,比预算增长6.44%,比去年增长6.49%,全部是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无因公出国(境)费。  

3)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认真执行审核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按项目规划实施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专款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2.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的主要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场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林场领导班子成员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3.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我场2018年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工作业绩。  

1)强化项目管理绩效,完成全年项目实施任务,共实施完成项目7个,其中:营林生产项目2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个;护林防火通道维修项目1个。  

2)规范各类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审计力度不断加大,项目审计越来越成为节省财政性资金,减少损失浪费的重要手段。我场采取常规性竣工决算审计和现场跟踪审计结合的方式,对建设项目的招标、施工、结算等实行全过程审计监督。  

 根据对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情况的检查,2018年本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分91分,为“优”等级。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腾冲市明光国有林场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