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2019-082000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8-20 17:1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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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依法对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实施保护管理,以营林、护林为主,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培育珍贵用材树种、红花油茶等多种经营,积极探索实现林场经营转型的思路和方法,切实使林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落到实处。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大河国有林场始建于1981年5月,位于腾冲市马站乡保家村的腾板公路旁,场部距城区22公里,原属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腾冲县林业局国有林场财政全额供养方案的批复》(腾委〔2013〕72号)文件要求,自2013年5月1日起转为全额财政拨款补助的事业单位。
林场经营面积 297026 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92100亩。林业用地中:有林地229080亩,疏林地129亩,灌木林地6879亩,未成林造林地42340亩,苗圃地200亩,无立木林地8829亩,宜林地4478亩,其他辅助生产用地面积165亩。活立木总蓄积322083立方米,森林年净生长量156613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92.92%,林木绿化率95.28%。按林种划分:国家级公益林102399亩,省级公益林20349亩,商品林105332亩。树种为云南松、华山松、桤木、桦木、冷杉及杂木等,以人工云南松中幼林为主,林场下辖姊妹山、深沟、水城、炉杆河、老场河、小甸、小平河、菜籽地、横河、小蒿坝、云峰山11个营林区及老虎塘、炉家山零星国有林,辖区面积较大,点多面广线长,随着林区道路的逐渐通畅,林区道路维修费用等逐年增加,防火通道维修、森林管护重点工作如下:
1.国有林场改革资金补助项目,支出:388000.00元,在建工程233918.69元;
2.2017年第二批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凤地瞭望台:163400.00元,在建工程236600.00元;
3.2017年国家公益林点房维修9.93万元, 森林防火通道维修45000.00元;
4.2018年国家公益林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692520.00元; 2017年第三批国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设备购置50650.00元;定位器购置14850.24元;
5.2017年森林抚育项目资金211375.00元;
6.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自筹收入129.80万元; 自筹支出870399.41元,财政拨款支出786000.00元;农综财政报账2276480.46元,按作业设计完成2018年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18年度收入合计6797809.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88131.88元,占总收入的77.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1509677.64元,占总收入的22.2%;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19393.88元,增加4.93%,主要原因分析:
1.财政资金比上年减少收入337235.06元;减少5.99%。因在职人员调动减少经费。
2. 经营收入增加656628.94元;增加76.97%。因开展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云南红豆杉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现有林改培增加了木材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18年度支出合计7415418.47元。其中:基本支出4508340.83 元,包括资产处置损失66208.95元。占总支出的60.8%;项目支出1397400.00元,占总支出的18.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1509677.64元,占总支出的20.36%。与上年对比增加961521.52元, 增加14.90 %,主要原因:
1. 基本支出减少77126.11 元;减少1.68 %。原因是在职人员政策性调资增加工资,调出在职人员减少工资费用;
2. 项目支出增加202018.69元;增加16.9%。原因是国有林场改革资金支出、森林管护项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云南红豆杉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开展;
3. 经营支出增加 836628.94 元;增加69.99 %。原因是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云南红豆杉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现有林改培增加了劳务费、运输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08340.83 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4442131.88元,资产处置损失66208.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8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89731.40元,占基本支出的8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52400.48,占基本支出的10.00%,人均13709.11 元。资产处置损失66208.95元,占基本支出的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74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2018.69元;增长16.9%,主要原因为:
1.国有林场改革资金补助项目,支出:388000.00元,在建工程233918.69元。项目开展进度为80%。
2.2017年第二批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凤地瞭望台:163400.00元,在建工程2366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50%。
3.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拨款支出786000.00元;按作业设计完成2018年任务。项目开展进度为50%。
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点房维修、护林防火6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39531.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75%,与上年对比增加58683.63元,增长1.02%,主要原因为: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支出77126.11 元;减少1.68%。原因是在职人员政策性调资增加工资,调出在职人员减少工资;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202018.69元;增长16.9%。原因是国有林场改革资金支出、森林管护项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云南红豆杉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开展。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运行费用资金0元及林业项目支出资金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946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主要用于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49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6%;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440066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6%。其中:林业事业机构支出3952662.08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60000.00元;其他林业支出(国有林场改革资金)388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1727.60元,完成预算的96.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1727.60元,完成预算的107.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林场通过召开经费预算使用会议,继续开展厉行节约,使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952.52元,增长2.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581.52元,增长3.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29.00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林场使用的公务用车由于车型老,快到报废时间,油料、维修费逐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727.6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727.6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1727.6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依法对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实施保护管理,以营林、护林为主,培育珍贵用材树种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资产总额74854820.52元,其中,流动资产11847551.16元,固定资产62971337.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5932.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68058.4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80335.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95平方米,账面原值43489.28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66208.9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860平方米,账面原值66145.9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4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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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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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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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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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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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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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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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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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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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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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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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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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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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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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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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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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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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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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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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548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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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475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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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713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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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4959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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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2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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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855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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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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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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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03964.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3410.6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43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0755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03964.6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无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无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故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无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故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2018年度支出合计7415418.47元。确保了大河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安全、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保障了森林资源可持续、健康发展;完善了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预报、检疫防控体系,严防了外来有害生物入侵;规范了林场的保护和管理,真正使林场形成高效、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发挥了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