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06_B/2018-0214018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14 10:3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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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明光林场位于腾冲市明光镇东营社区,距离城区72公里,是执行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根据腾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腾冲县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腾政办发〔2013〕72号)文,明光林场核定事业编制18名。全场经营管护面积39.43万亩,下设护林点10个,分别为东营村林场场部、中塘村白石岩小河营林点、顺龙村马鹿塘营林点、松园村翻山处营林点、两岔河营林点、山田营林点、沙河村白沙河营林点、东营村扶烟坝营林点、青岩子营林点及自治村自治营林点。
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基本职能为:依法对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实施保护管理、管护辖区内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辖区内天然林、人工林,促进林业发展;组织落实辖区及周边地区的护林防火联防工作,不断提高防灾、病虫害防治能力;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提高国有林的单位面积经济效益;组织落实辖区内的森林资源管理,以营林、护林为主,抚育采伐为辅,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以林下经济发展为主,培育珍贵用材树种,完成国有林场经营转型,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森林培育和保护。以项目为支撑,扎实推进特色森林产业发展及造林绿化工作。
2、落实森林资源保护措施,确保生态资源安全。
(1)圆满完成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实行各级领导责任制,加大森林防火经费投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强化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积极主动参与中缅边境火灾的防控工作,为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发挥重要作用。
(2)加强重点公益林管护和天然林保护。目前我场管护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和天然林面积较多,2018年加强对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林防火通道维修,加强公益林、天然林管护,合理安排管护人员,及时发放管护资金,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减少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3)加大森林病虫害防控力度。切实加强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落实防控机制建设,确保林区没有森林病虫害发生。
(4)依法强化资源林政管理。加强巡山护林,打击偷砍盗伐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坚持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为核心和林地保护管理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资源林政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及征占用林地报批制度,做到依法治林。
3、稳步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林业发展基础。
认真落实林业基础建设项目,积极主动争取上级资金,维护林区道路,对林场办公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改善林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4、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林业科技水平。
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5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18年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财政总收入348.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5.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2.4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财政拨款收入348.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5.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2.4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5.66万元(本级财力240.6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 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25.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预算总支出348.0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5.6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66万元,项目支出82.42万元。
(一)本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0505款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5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的缴费支出;
2、2130204款林业事业机构支出229.1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的支出。
(二)本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65.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基本支出265.66万元,分别是:1、工资福利支出220.7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42.82万元,其中:办公费1.10万元;印刷费0.20万元;电费3.45万元;邮电费2.35万元;差旅费5.39万元;劳务费4.15万元;工会经费7.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7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2018年度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预算用于保障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6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遗属生活补助费。与上年预算数277.80万元对比减少12.15万元,减少幅度为4.3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因调出职工1名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37万元;二是返还非税收入减少致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0.00万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调增致增加0.2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腾冲市林业局明光林场部门项目预算支出82.42万元,用于护林点房建设及国有林场改革事项列支。与上年预算数94.96万元对比减少12.54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没有新增项目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9.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8元,减少幅度为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公务车辆通过加强管理,费用将会减少;二是公务接待在职工食堂就餐,不再产生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运行维护费9.5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8万元,减少幅度为13%。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开支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80万元,减少幅度为100%。减少原因是:参观、督查、考核、调研、查缺补漏等公务接待在职工食堂就餐,不再产生接待费。为规范公务接待费,我单位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和遵守财经纪律,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管理条例,严格报销手续,增加内部监督和公开透明管理,建立严密的防范机制和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努力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应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6、“结转结余”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