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06_B/2018-0214008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14 10:0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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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腾冲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⑴贯彻执行国家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培育、国土绿化、水土流失治理和保护利用的具体政策措施以及地方性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⑵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项目和年度生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有关单位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
⑶组织全市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组织开展以植树造林为主的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按照林业“三大体系”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指导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各类商品林基地建设和林业工程项目实施;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对集体林场、乡镇林业站、苗圃实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指导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经营及管理;负责对全市造林种苗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开展造林绿化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指导全市生态文化建设。
⑷组织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强化资源林政限额采伐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调处山林纠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或权限范围内的临时用地审批;指导监督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流转;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工作和全市国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对全市核发的林权证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建立管理档案,符合程序依法流转变更林权证的持证人;做好资源林政管理示范市的工作。
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协调武警腾冲森林部队的有关业务工作。
⑹负责对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优化配置林业资源,尤其是对木材、竹材生产及以木材为原料的木制品的经营加工管理,并对特色经济林、林产化工、木竹浆造纸、工业原料林、森林生态旅游、木本油料、林下产品、林木种苗花卉等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拟定全市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指导保护区开展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负责对珍稀树种木材的采伐和野生动植物标本采集的初审,承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发展森林生态旅游。
⑺负责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领导管理,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的案件,维护林区社会治安。
⑻组织实施林业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全市林业基本建设。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有关林业基金和规费的征收、使用;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林业系统会计、统计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的管理和稽查。
⑼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以煤代柴、以电代柴、以沼气代柴、以液化气代柴等森林资源的节约代用。
⑽负责林业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福利、职称评聘和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加强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和廉政建设;加强对工青妇组织的领导;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培训,抓好林业宣传工作和林业产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林业科研项目的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组织林业科技情报和学术交流。
⑾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组织指导全市以核桃、红花油茶、银杏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和林下产业发展工作;监督全市中低产林改造和工业原料林建设,监督和指导林产品精深加工。
⑿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林业外事外经活动;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腾冲市林业局是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级别正科级,2018年共有9个股级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股(加挂林业重点稽查办办公室牌子)、资源林政股、森林防火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加挂腾冲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牌子)、政策法规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资源分类管理站。
2018年共有11个纳入林业局本级核算的事业单位,分别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参公管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林政稽查大队、国有林场管理站、整顶木材检查站、中和木材检查站、侍朗坝木材检查站、农村能源工作站、森林资源管理站(加挂腾冲市绿化委员会、林木种苗管理站、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牌子)、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林火监测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到2018年末,全市林地总量与现有林地面积基本保持平衡,并略有增加;重点区域生态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活立木总蓄积量净增长100万立方米以上。主要工作有:
1.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一是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严格征占用林地的审批。二是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的保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三是继续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林木林地流转,加大对违法使用林地案件的查处。四是落实各项森林火灾防控措施。五是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六是实施好农村能源建设工作。七是抓好林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构建和谐平安林区。
2.进一步加强森林培育和森林质量提升。结合绿化造林工作任务,加强森林培育力度,不断提升森林质量。一是继续实施植树造林方式转变,造林树种继续推行乡土化、多样化,从源头抓好森林质量提升。二是加强种苗繁育工作。实施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程,加大林木良种基地建设。三是抓好森林抚育、封山育林、林业碳汇、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分结构调整、木本油料提质增效等项目的实施,科学推进林分质量提升。
3.进一步发展林业产业。
一是大力发展生物制药业。二是全力巩固木本油料产业。三是做强做优林下经济产业。
4.探索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产业。
5.进一步抓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6.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工作。
7.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
8.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及相关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10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腾冲市林业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实有16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6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1人。实有车辆1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18年腾冲市林业局财政总收入1122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64.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858.2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222.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64.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858.2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64.20万元(本级财力2319.2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45.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腾冲市林业局预算总支出11222.4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64.2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85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1.76万元,项目支出9460.69万元。
(一)本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0505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130201款行政运行1507.04万元,主要用于腾冲市林业局机关工资公务费;
3.2130205款森林培育329.4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森林抚育;
4.2130207款森林资源管理30.00万元,主要用于林政资源管理等方面支出;
5.2130211款动植物保护30.00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物野外调查、收容救护等方面支出;
6.2130213款林业执法与监督5.0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专项行动方面的支出。
7.2130223款信息管理13.4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专网建设;
8.2130227款林业贷款贴息13.60万元;主要用于世行贷款利息支出;
9.2130234款林业防灾减灾143.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的支出;
10.2130299款其他林业支出38.0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森林城市及国有林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二)本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761.76万元,项目支出602.44万元)。
基本支出1761.76万元,分别是: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528.31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225.16万元。其中:办公经费5.57万元;印刷费1.00万元;水费2.60万元;电费4.70万元;邮电费12.00万元;差旅费12.00万元;维修(护)费3.00万元;租赁费6.2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劳务费31.00万元;工会经费44.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1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9万元。
项目支出602.44万元。分别是:1.商品和服务支出518.57万元;其中:办公经费23.90万元;印刷费6.00万元;邮电费18.94万元;差旅费18.60万元;维修(护)2.00万元;会议费3.50万元;培训费4.60万元;公务接待费11.00万元;专用材料费229.37万元;劳务费200.66万元; 2.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7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3.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3.60万元。4.资本性支出68.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腾冲市林业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61.7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528.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7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71.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4.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5%。与上年对比增加101.61万元增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薪金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腾冲市林业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60.69万元,如天然林保护(森林管护)、森林培育等开支。与上年7851.11万元对比增加1609.58万元增20.5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因素即增加的天然商品林禁伐项目在2018年实施以及2017年未完成的项目。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93.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9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3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0 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 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9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运行维护费72.9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开支18.8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林业项目检查验收等相关经济活动产生的费用,比上年预算增加1.50万元,增加原因林业项目检查验收增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225.16万元,较上年增6.71万元,同比增3.07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人员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