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06_B/2017-0818009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8-18 15:57:33 |
文号 | 浏览量 | 15 |
第一部分 腾冲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腾冲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位于城区以西的西山坝,距城区5公里,属腾冲市林业局下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的股所级事业单位,主要宗旨和业务范围是:林业技术推广、林业推广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区管理、林业技术推广活动监督管理与指导、林业技术人员培训。辖区总面积为1812亩,辖区所有林地、林木权属为国有,其中1013亩属省级公益林,有红花油茶低产林500亩。辖区有红花油茶苗圃基地一块,面积42亩。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开展腾冲红花油茶标准化种植技术推广示范工作。
该项目为省级业科技推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腾冲市猴桥镇胆扎社区孙家坝小组长平坝,面积300亩,项目总投资500,000.00元,项目实施年限为2015年12月—2017年12月。目前已完成2016年应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全年完成项目投资20.65万元,占总投资的41.29%。
2、认真开展腾冲市2016年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工作。
完成腾冲市2016年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计划编制,按项目计划任务有序开展各项目工作:一是实施了腾冲红花油茶林综合经营管理技术示范推广工作,二是开展了腾冲乡土树种培育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培育乡土树种木本中药材种苗5万株;三是开展了苗圃基地科技管理技术示范推广工作,对苗圃基地采用了科学除草、配方施肥、水肥同施等技术试验、研究工作。借助科技进乡村、科技兴边富民、科技活动周等活动。2016年,共推广林业实用技术5项,开展科技培训10期,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技术资料30000余份。
全年完成项目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3、有序推进腾冲红花油茶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按项目设计要求,完成了项目的招投标,组织施工工作,全年已完成了2次清林、4次病虫害防治和树干蛀虫防治、1次保果、2次施肥、修剪、垦复和根系更新工作,完成项目投资49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4、认真开展腾冲中药材基地的管护、生产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与腾冲市农业局合作,目前已收集种植90多个品种的中药材,长势良好。全年投入资金来10万元,完成率为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财政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腾冲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属其他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全部是事业编制;现有在职在编人员12人,其中女职工3人;实有退休职工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2016年度收入合计2,808,129.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8,129.09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8.79%,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财政工资增加,调增了预算收入;
‚年终拨入100,000.00元专家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2016年度支出合计2,922,666.09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129.09元,占总支出的47.19%;项目支出1,514,537.00元,占总支出的51.82%;与上年对比增加106.19%,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财政工资增加;
‚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8,129.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调增工资,并补发了上年度增资后应补发的工资部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4,537.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4.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政府性基金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天麻林下种植技术服务费项目支出:咨询费1,000,000.00元,是按2013年腾冲县人民政府与北京协和医院签订的合同内容支付的技术服务费。
(2)专家工作站经费项目支:8,077.00元,其中办公费717.00元,劳务费7,360.00元。
(3)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支:200,000.00元,基中办公费2,618.99元,电费4,777.11元,邮电费1,200.00元,差旅费840.00元,培训费5,608.00元,专用材料费40,109.00元(化肥、农药等购置费),劳务费152,206.90元。
(4)中药材基地管护经费支:100,000.00元,其中专用材料费(购农家肥等)2,250.00,劳务费(管护人员工资、小工费)97,750.00元。
(5)红花油茶标准化种植项目支:206,460.00元,其中专用材料费(化肥、农药等物资购置费)300,00.00,差旅费5,040.00元,劳务费(施工工时费)171,423.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22,666.09元,占总支出比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调增工资,并补发了上年度增资后应补发的工资部分,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6.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政府性基金类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其他人事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5797.1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13,410.7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00.4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2,488,791.91元,主要用于林业事业机构支出940,331.91元,林业技术推广支出1,406,460.00元,林业产业化支出100,000.00元,其他林业支出42,0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870.00元,支出决算为14,044.80元,完成预算的49.6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044.80元,完成预算的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老化,出行多有不便,加上单位资金运转困难,单位职工外出公时基本都使用私车,所以本年度车辆运行经费大幅度下降。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7886.20元,减少66.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730.20元,减少62.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56.00元,降低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职工外出办公基本都使用私车,加之单位资金运转困难,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44.8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44.8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044.8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林业科技推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量为1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