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06_B/2017-0213010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13 15:1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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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基本情况
四、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 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苏江林场位于腾冲市猴桥镇下街村,距离城区54公里,是执行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
苏江林场经营管护面积25979.8公顷,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61,995.00亩,占林场总面积的60%以上。
根据腾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腾冲县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腾政办发〔2013〕72号)文,我场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40名;领导职数:核定领导职数5名;经费管理形式:财政全额拨款;林场主要职责:依法对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实施保护管理,以营林、护林为主,抚育采伐为辅,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以林下经济发展为主,培育珍贵用材树种,完成国有林场经营转型,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办好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发展目标及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森林培育和保护。以项目为支撑,扎实推进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及造林绿化工作。
2、落实森林资源保护措施,确保生态资源安全。
(1)圆满完成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实行各级领导责任制,加大森林防火经费投入,加强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强化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损失。积极主动参与中缅边境火灾的防控工作,为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发挥重要作用。
(2)加强重点公益林管护。目前我场管护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61,995.00亩,占我场总面积的60%以上,2017年加强对国家级公益林防火通道维修,加强公益林管护,合理安排管护人员,及时发放公益林管护资金,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减少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3)加大森林病虫害防控力度。切实加强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落实防控机制建设,确保林区没有森林病虫害发生。
(4)依法强化资源林政管理。加强巡山护林,打击偷砍盗伐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坚持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为核心和林地保护管理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资源林政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及征占用林地报批制度,做到依法治林。
3、稳步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林业发展基础。
认真落实林业基础建设项目,积极主动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维护林区道路,对林场办公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改善林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4、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林业科技水平。
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5、是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3、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4、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腾冲市林业局苏江林场。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实有车辆4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腾冲市林业局苏江林场财政总收入63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6.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36.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0.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5.9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0.88万元(本级财力460.8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88万元,占总支出的72.38%,项目支出175.90万元,占总支出的27.62%。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为“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3.87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支出407.0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及公务费的支出;上年结转项目支出175.90万元,其中“2130207”支出37.2万元,主要是国家木材战略储备试点建设项目森林抚育支出;“2130221”支出0.32万元,主要是2014年低效林改造项目森林抚育支出;“2130299”支出138.39万元,主要是国有林场改革补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苏江林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0.8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323.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1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35.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33%;遗属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苏江林场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90万元,全部为上年结转安排支出,具体项目如下:1、国家木材战备储备试点建设项目(森林抚育)37.2万元;2、2014年低效林改造项目0.32万元;3、国有林场改革补贴资金用于红豆杉造林和编制森林经营方案138.39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7.29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森林防火形势严峻,需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查、管护力度。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69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5.6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开支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比上年预算增加1.1万元 。
六、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