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06_B/2017-021300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13 14:5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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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依据
(二)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六、名词解释
腾冲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腾冲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位于城区以西的西山坝,距城区5公里,属腾冲市林业局下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的股所级事业单位,辖区总面积为1812亩,辖区所有林地、林木权属为国有,其中1013亩属省级公益林,有红花油茶低产林500亩。辖区有红花油茶苗圃基地一块,面积42亩。主要职责是:林业技术推广、林业推广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区管理、林业技术推广活动监督管理与指导、林业技术人员培训。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林业科技推广、实验、示范工作,推动腾冲林业科技进步;
2、做好宝峰山及周边辖区的森林消防等管护工作;
3、继续配合做好天麻林下种植实验推广工作;
4、做好专家工作站工作的开展;
5、继续做好红花油茶标准化种植技术研究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腾冲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腾财发〔2016〕444号)。
(二)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3、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4、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财政全供给的事业单位。部门在职实有12人,全部是财政全供给人员,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腾冲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财政总收入282.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2.109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2.1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3.5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8.54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3.562万元(本级财力243.562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2.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562万元,占总支出的40.25%,项目支出168.546万元,占总支出的59.7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支出9.19万元,主要反映专家工作站经费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7.708万元,主要反映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农林水支出-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05.854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工资公务费机构运行经费95.854万元,森林防火项目经费10.00万元的支出;“农林水支出-林业技术推广”支出149.354万元,主要反映单位本年度项目支出(其中天麻科学技术研究服务费项目100.00万元,林业科技实验、示范、推广项目20.00万元,红花油茶标准化种植项目29.35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24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5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3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44%。(人均9.4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3万元,减少的原因本年度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发放离退休费,不再列入本单位预算;‚2016年度调增工资。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单位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546万元,如森林防火项目经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11.454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以前年度项目为跨年项目,上年结余资金用于本年度项目继续实施。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6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1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同时根据上年实际,减少本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75 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2.375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开支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业务接待费 ,比上年预算减少0.11万元,增减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同时根据上年实际,减少本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六、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