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06_B/2016-090100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9-01 09:5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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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腾冲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腾冲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腾冲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位于城区以西的西山坝,距城区5公里,属腾冲市林业局下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的股所级事业单位,主要宗旨和业务范围是:林业技术推广、林业推广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区管理、林业技术推广活动监督管理与指导、林业技术人员培训。辖区总面积为1812亩,辖区所有林地、林木权属为国有,其中1013亩属省级公益林,有红花油茶低产林500亩。辖区有红花油茶苗圃基地一块,面积42亩。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推广。以 “十县百村千户”林业科技示范行动工作为契机,借助全市科技活动周、科普日活动,2015共开展林业实用科技技术培训4期,培训人员200人,推广林业实用技术(泡核桃早实丰产栽培技术、腾冲红花油茶古树抚壮技术)两项,发放各类宣传技术资料30000余份。
2、认真做好林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要让林业科技从实验、示范到推广应用,只有通过示范基地建设才能直正实现让科技向生产力的转化,我站结合实际,积极建设示范基地,建设的西山红花油茶科技推广示范基地2015年被云南省林业厅认定为“森林云南建设省级示范基地”。
3、认真开展腾冲天麻产业发展工作。
(1)认真开展菌种生产工作。共生产萌发菌6万袋,蜜环菌2.5万袋。
(2)认真开展实验室的各项工作。一是通过实验共获得5种新生分离纯化蜜环菌;二是正在做不同萌发菌对天麻种子发芽的影响实验;三是进行了天麻产品的粗加工,正在申请专利。
(3)认真开展天麻种植科研示范基地工作。一是天麻种子库的建立。共收集全国10种不同天麻产地来源、不同品种的天麻,收集天麻开花授粉后,采集种子,并采用成袋种植方法进行有性繁殖,现已种植500余袋。二是开展天麻无性繁殖。种植腾冲野生天麻白麻30平方米,昭通天麻米麻约150平方米。
(4)认真开展培训及现场指导工作。召开剑麻种植现场培训会一次,培训技术人员20人;多次深入林场进行技术指导,培训50人次。
4、认真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完成投资59.3万元的“天麻菌种场产品加工及组培车间房屋改建工程”、投资30多万元的“天麻场产品加工及组培室设备仪器购置”和投资1.77万元的“天麻场组培室动力电线路排设工程”及投资1.49万的“林推站零星工程”。
5、认真开展腾冲乡土树种“香果”袋苗的培育工作。2015年组织出圃合格香果苗80多万株,8月底组织对达到出圃标准且未出圃的80多万株香果苗进行了验收;9月初和育苗户终止230万新培育香果苗育苗合同,并对培育的香果苗目进行了验收结算处理。
6、认真开展腾冲中药材基地的管护、生产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目前已收集种植90多个品种的中药材,长势良好。
7、完成了项目材料的申报工作。完成了市2015年科技项目、省2015年科技推广项目、省2015年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林业科研示范基地和华夏古村镇申报材料编写上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财政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腾冲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属其他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2015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全部是事业编制;现有在职在编人员13人,其中女职工6人;实有退休职工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2015年度收入合计176.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8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3.53%,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财政工资增加,调增了预算收入;
‚年末拨入2016-2017年度项目资金5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2015年度支出合计14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27万元,占总支出的90.5%;项目支出13.47万元(上年度未完成项目),占总支出的9.5%;与上年对比减少7.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基金类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调增工资,并补发了上年度增资后应补发的工资部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7万元。与上年对比75.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项目,所支出的项目资金是上年度未完成项目结到本年继续实施的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十县百村千户项目支出:办公费28,000.00元,差旅费1,050.00元,培训费10,940.00元,劳务费60,010.00元。合计100,000.00元。
(2)香果苗培育试验项目支出:劳务费34,70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74元,占总支出比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调增工资,并补发了上年度增资后应补发的工资部分,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7.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类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人员经费支出1,160,317.25元,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726,490.85元,独生子女保健费260.00元,奖励金45,500.00元,其他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慰问退休人员支出)5,000.00元,退休人员工资383,066.40元。
2、公用经费支出122,408.10元,分别为办公费14,710.11元、电费25,192.32元、邮电费4,036.00元、公务接待费4,156.00元、工会经费11,548.67元,劳务费21,600.00元, 公务车运行和维护费37,775.00元,差旅费3,390.00元。
3、项目支出134,706.00元,其中:
(1)十县百村千户项目支出:办公费28,000.00元,差旅费1,050.00元,培训费10,940.00元,劳务费60,010.元。合计100,000.00元。
(2)香果苗培育试验项目支:劳务费34,706.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4.19万元,完成预算的139.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完成预算的15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82%。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老化、油耗及修理费增加。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2.53万元,增长152.4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62万元,增长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元,降低18%。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油耗及修理费增加。上年由于政府性基金项目较多,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使用车辆,一部份车辆运行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年终决算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三公经费表中只列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列支的三公经费,所以导致本年度的三公经费支出数远高于上年的决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8万元,占90.21%;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占9.79%。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7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林业科技推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本单位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2015年共接待国内相关业务单位来访4次,35人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