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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5-8-06_B/2016-0901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9-01 09: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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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腾冲分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腾冲分局管辖高黎贡山南段西坡保护区面积为636270亩,生物走廊带35718亩,代管国有林50000亩,共计管辖721988亩,辖区与两个州市三县区(怒江州沪水县、保山市隆阳区、龙陵县)相接壤,高黎贡山保护区腾冲段,边界线200公里,覆盖5个乡镇(界头、曲石、明光、芒棒、五合)41个行政村516个自然村约10万社区群众。主要职能是:

1、有效地保护辖区内的森林、野生动植物等资源,探索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途径,体现保护区在科研、教学、参观考察、驯养繁殖和生态旅游等活动的基地功能,最大限度地以发挥其以生态效益为主,同时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体。

2、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林业方针、政策,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努力提高全县各族人民爱林、护林,发展林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是十二五计划的收官之年,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腾冲分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按照资源管护打基础,科研监测搞突破,旅游宣传树形象,产业发展增后劲,基层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保护区、生物走廊带和代管国有林内的一切资源得到了积极有效的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很好的恢复。进一步提高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整体实力,达到减缓和控制生态环境恶化、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实现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和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发展腾冲林业,振兴腾冲经济,提升腾冲旅游业,保护腾冲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做出了贡献。一年来的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1、腾冲分局以打造一支与国家级队伍相适应的职工队伍为目标,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组建设,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能力,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提高了职工队伍的业务工作能力。

2、资源管护工作。腾冲分局主要采取加强宣传、积极巡护、依法管理的方式维护高黎贡山的资源安全。

1)森林防火工作。2015年在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门的安排部署下,在相关单位的支持下,我局防火宣传工作到位,制度落实,措施得当,认真做好了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保证辖区内无森林火警火灾。

2)野生动植物监测工作。在保护区内设置固定监测样线6条,全长101.6公里;设置固定监测样地6个,随机监测样线6个,随机监测样地6个;在野外安装红外线相机46台,监测拍摄到了熊猴、豚尾猴、菲氏灰叶猴、鬣羚、白眉长臂猿、青鼬、毛冠鹿、云猫、豹猫等20多种珍稀野生动物影像资料,2015年在大塘拍摄到的云猫,是30年来首次在我省拍摄到的野外活体。

3)巡护管理工作。根据辖区管护情况,建立健全保护区资源巡护日常管理制度,设置日常巡护线路69条,总长约500公里,对保护区资源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保护对象分布区、山脊一线和管辖结合部进行巡护,全面准确地掌握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地区野生动物资源现状及动态变化情况。

4)林政执法。按照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偷捕盗猎、偷砍盗伐、采药、放牧、烧荒开垦、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山上查、山下堵、清山清林、联防联治及开展专项严打等活动,有力地打击了破坏保护区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了保护区自然资源的安全和维护了保护区治安稳定。

5)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的原则,积极开展候鸟高致病性禽流感、迁徙动物疫源疫病、H7N9禽流感病毒溯源排查,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普查、来凤山周边的昆虫虫口数量的监测等工作,十二五期间,保护区内没有发生森林病虫害及野生动物疫病。

6)野生动物肇事勘查工作。随着森林资源管护力度的加大,野生动植物的种群数量不断增多,野生动物肇事的现象逐年增加,给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2011年至2015年,保护区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923起,给农户造成的经济损失约94万元。2012年《保山市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制度在腾冲实施,该项制度的实施,赔偿比例增幅较大,理赔金额由过去的25%左右提高到了70%左右,农民的利益得到了最大的维护。

7)保护意识宣传教育。通过聘用管护人员152人,社区共管人员90人,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以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制作永久性宣传栏、刷写宣传标语、课堂宣讲等形式,在保护区周边5个乡镇积极开展保护意识宣传教育,受教育人数达12万人次。在分局建立宣教室一个、标本室一个,宣传保护区的自然景观、旅游景点、生物多样性、森林防火、保护管理、科研活动等内容,供专业人士、领导、学生和自然保护工作者参观学习。

3、实施项目。十二五期间,腾冲分局不断加强与国际、国内相关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争取合作项目在保护区实施,以此提升保护区管理机构的能力建设。2015年主要实施了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东喜马拉雅地区树形杜鹃的气候变化响应项目、高黎贡山4种药用植物引种栽培及繁育试验项目、杏黄兜兰回归管理项目、白眉长臂猿栖息地保护试点项目、保护高黎贡山行动——社区发展子项目、8号丫口通道茨竹河哨卡建设项目、北斋公房朝阳店防火哨卡及生态旅游接待点建设项目、高黎贡山辖区16个护林哨卡太阳能照明系统安装项目,香港社区伙伴(PCD)项目……有效推动了保护区管理水平向更高层次发展,完善了保护区基础设施能力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腾冲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腾冲分局2015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事业编制43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50人。

退休人员23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腾冲分局2015年度收入合计653.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7.30万元,占总收入的85.31%;其他收入96万元,占总收入的16.69%

2014年总收入530.06万元,2015年比2014年增加123.24万元,增减比率23.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40%,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预算指标上调;其他收入减少14.52%,减少原因主要是上级补助专项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腾冲分局2015年度支出合计55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30万元,占总支出的81.57%;项目支出103.09万元,占总支出的18.43%。

2014年各项支出525.70万元,2015年比2014年增加33.68万元增减比率6.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51%,主要是职工工资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4.21%,主要是2015年部分项目尚未实施完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6.30万元,与上年支出405.54万元对比,减少50.76万元,主要是2015年办公费、维修(护)费等减少。2015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7.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11%,人均支出5.44万元/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8.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89%,人均支出1.18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09万元,与上年120.15万元对比减少17.06万元,主要是2015年实施的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开展全年森林防火及巡护工作支出32.40万元。项目每年持续开展。

2、东喜马拉雅地区树形杜鹃的气候变化响应项目支出1.5万元。项目尚未实施完工。

3、杏黄兜兰回归管理及监测项目支出1万元。项目已实施完工。

4、高黎贡山4种药用植物引种栽培及繁育试验项目支出2万元。项目尚未实施完工。

5、生物多样性监测支出2.86万元。项目尚未实施完工。

6、生态公益林监测项目支出2.88万元。项目尚未实施完工。

7、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项目支出1万元。项目已实施完工。

8、白眉长臂猿保护巡护及监测支出8.82万元。项目已实施完工。

9、保护高黎贡山行动——社区发展子项目支出19.48万元。项目尚未实施完工。

10、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支出2万元。项目已实施完工。

118号丫口通道茨竹河哨卡建设项目支出15万元。项目已实施完工。

12、北斋公房朝阳店防火哨卡建设项目支出2.79万元。项目尚未实施完工。

1316个护林哨卡太阳能照明系统安装项目支出11.36万元。项目已实施完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腾冲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4.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60%,与上年支出386.86万元对比增加97.58万元,增减率为25.23%,主要是因为:

12015年职工工资增加。

2、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32015年向财政争取的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6%。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的退休工资。

2、农林水事务支出394.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4%。主要用于:

1)林业事业机构支出35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86.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27万元。

2)动植物保护支出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的办公费0.29万元、电话费0.20万元、差旅费1.51万元。

3)其他林业支出39.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8号丫口通道茨竹河哨卡建设项目支出1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6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32万元。

北斋公房朝阳店防火哨卡建设项目支出2.79万元,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2.79万元。该项目2015年尚未完工。

16个护林哨卡太阳能照明系统安装项目支出11.36万元,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11.36万元。

《大树杜鹃王》纪录片拍摄支出10万元,其中:办公费0.09万元、差旅费8.85万元、公务接待费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腾冲分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39万元,支出决算为15.41万元,完成预算的54.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59万元,完成预算的42.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2万元,完成预算的96.96%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有上级补助资金支撑使用列支。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3.23万元,增长26.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66万元,增长7.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57万元,增长79.08%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燃油费市场价格上涨、公务接待人员数量相对增加。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9万元,占62.23%;公务接待费支出5.82万元,占37.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5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资源监测、巡护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82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本单位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85个,来宾1539人次,主要包括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工作检查、科研监测、项目洽谈等人员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腾冲分局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共计1,107,905.56元,其中:货物477,803.88元;工程  102,241.00;服务     527,860.68元。决算数1,098,247.70元,其中:货物473,000.00元;工程     102,241.00;服务523,006.7元。

2015年资产合计14,980,781.31元,其中:流动资1,800,489.96元;固定资产13,148,416.35元。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