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06_B/2015-1030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5-02-02 09:25:30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人员及车辆情况
四、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5年收支总表
表二、2015年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2015年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2015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五、2015年单位基本情况表
表六、2015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腾冲县森林公安局2015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
根据《腾冲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5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腾财发〔2014〕486号)编制。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3.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4.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查处全县范围内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对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等案件,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2.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的领导下,研究部署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结合林区治安实际,适时制订工作计划,掌握林区治安动态,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保护森林资源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加强对下设派出所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自觉性;
4.抓好林区治安防范,实施林区治安管理,保障林区治安稳定;
5.抓好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管理、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对所属森林公安民警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6.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的警籍、警衔、武器装备、车辆、被装的计划申报和管理;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林业局、县公安局、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二)人员及车辆情况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实有人数 35人,其中:行政 35 人,事业0人,工勤0 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在编车辆11辆,实有车辆15辆。
四、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82.66 万元。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66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432.6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73.51万元。
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回族津贴、独子费、单位驾驶员养老保险等构成;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18.22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3.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0万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93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1.“森林腾冲”执法保障项目经费20万元;
2.执法办案业务补助经费20万元;
3.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专项行动经费1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 6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8.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0次,出国(境)0 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实有公务用车 15 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8.1万元。其中:购置费 0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 38.1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 0.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开支 28.5 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