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2020-1221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16: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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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腾冲市林草局把宣传贯彻林草法律法规、林区平安建设与法治建设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林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学习为主线,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推进“放管服”,落实“三项制度”,强化林草行政处罚案件监督,实行审批工作规范化建设,从整体上提高执法水平,促进林草行政管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创建和维护了林区和谐稳定。现将一年来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大力推进“放管服”“简证便民”等政务服务
政务中心林草窗口认真贯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正确处理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关系,紧紧围绕“廉洁、规范、高效、便民”的服务宗旨,有效推进林草行业行政审批工作。始终把“打造诚信窗口、巩固林草形象”作为工作的最高准则,以“热情服务、便民高效”作为林草窗口的职业观念和宗旨,爱岗敬业,服务群众。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取件,简化办事流程,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为办事群众提供“无差别服务”,实现“高效阳光”审批,提高了行政效能和办事群众的满意度。优化审批流程,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预约服务制、延时服务制、节假日预约服务等工作制度,实现行政许可全程可监督、可考核、可追责,有效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文明意识和效率意识。公开办事流程,建立健全事后监管制度,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向服务对象提供精准服务,综合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创新发展。窗口按“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林业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职责和审批制度,依法依规审批,按时办结。2020年以来,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4172份,蓄积143964.56m3,木材运输证1333份(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7月1日起停止办理),森林植物检疫证4266份,受理林地报件99起。
按相关部门要求及时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完成各项工作。
根据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协同监管建立健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实现各部门间依法履职信息的互联互通、联动响应,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完善、分配市场主休信用监管平台信息归集、双告知、双随机一公开等各项工作。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梳理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我局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动态管理,经梳理,现阶段有一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即《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十四五”规划》编制。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决策档案归档。发挥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是制定了行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推动执行。根据腾冲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司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我局研究涉林草系统业务及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行业三项制度,以腾林草发〔2020〕173号文件印发,含《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在行政执法中切实推动三项制度执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三项制度”全面实施贯穿行政执法始终。以执法检查、案卷评查、行政案件法制审核等手段,推动 “三项制度”落实,督促指导执法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严格按照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全部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均进行了法制审核,执法案100%做到全过程记录,100%做到了在网络或公共场所进行公示。
三是保证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重大的合同、协议,包括下属单位的合同、协议,都听取律师的意见,请律师审查把关。重大的行政决策注重听取律师在法律方面的意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也经常听取律师的意见建议。律师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处理,参与涉林草信访问题调处工作,参与合同纠纷的调处。行政工作中遇到的法律方面的问题经常向法律顾问咨询
四是梳理了林草局权责清单。结合法律法规修改及机构改革情况,一年来重新梳理了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权责清单,建立健全责任体系。调整确认后,已公布承担权责247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 171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征收 2项,行政给付8 项,行政检查18 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 1项,行政裁决 1项,其他行政职权 3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14项,公共服务1项。
三、按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为进一步提高林草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2020年9月,组织执法办案单位对2019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所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共计242件对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认真进行了评查。林业行政处罚共134件,自检自查优秀卷宗129件,合格5件。行政许可审核审批临时占用林地、森林防火通道和集材道108件,自检自查优秀卷宗15件,合格93件。2019年,我局没有林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经评查,我局执法质量比往年有所提高。从形式上看,大多数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案卷装订整齐、外观整洁、目录填写规范,卷内材料基本齐全、排列有序;从内容上看,绝大多数行政处罚案卷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依据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大部分行政许可能够做到及时受理、审查、审批,办结及送达。在行政许可项目、条件和收费等方面均没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现象。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主体均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自由裁量适度,执法机构实施行政处罚适度,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能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结果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定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内给予适当的行政处罚,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事先告知了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认定依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及其享有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
2020年1月至11月6日,我局共移送市森林公安局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14起,立案调查行政案件151起,已办结156起(其中2019年立案未结案5起),收回林地14.8962公顷,没收木材0.1立方,收缴罚款250.7363万元,补种树木48994株,在办案过程中做到以案释法,使违法人员受到了法制教育,并起到了打击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加强行政处罚监督
一年来,组织林草系统干部职工379人参加法宣在线学习,所有参与学习的干部职工均按要求取得规定学分。严禁无执法资格的单位进行林业行政处罚;严禁无证执法和持无效证件执法的行为,切实规范林业执法。针对2019年12月执法证到期,我局共有95名执法人员通过考试取得了云南省行政执法证,2020年疫情期间到期免考换证通过审核136人,参加云南省行政执法证考试成绩合格24人(共160人合得执法资格但还未领到执法证)。2020年组织各乡镇林业站站长及执法人员、局二级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142人参加草原法律法规、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草原生态保护执法案例、转变职能、促进林草融合发展、草原资源保护与管理、草原管理标准、草原生态修复、草原禁牧与草畜平衡、草原监测技术、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及防治、湿地保护修复和一般湿地认定工作、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地保护工作等一系列内容的为期3天的培训。通过培训切实加强了林业和草原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确保机构改革后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具体工作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年初向各林场、林业站等林业基层单位进行授权委托执法,制发了《林业行政处罚行政委托书》、《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委托书》,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主体2个,其中行政机关1个,占总数的50%;授权组织 1个,占总数的 50%。受委托执法组织47个,其中行政许可委托组织18个,行政处罚委托组织29个,确保了执法主体合法。
执法单位查处林政案件,处理意见先进行合法性审核,审核通过报分管领导审批作出处罚决定。对案件卷宗严格审核把关,对卷宗中存在的问题、不足,认真分析记录、提出整改建议,及时反馈到基层各单位,责令及时改正和完善,促进各执法单位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对疑难案件、影响较大案件积极介入,深入办案现场调查取证,分析研究案情,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案件查处率。
五、学习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通过现场培训、法宣在线学习等互联网+在线学法方式组织普法学习和测评。全部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并通过了考试测试。利用腾冲林业微信群,及时大力宣传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广大职工知道面对疫情应该如何做,应该遵守哪些规则。以职工例会学习、单位电子大屏、工作微信群、做竞赛题等方式组织职工学习了应急法律知识及民法典。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办事效率,提高了干部职工、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培养了干部职工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做到“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为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与司法工作的衔接
一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合法、规范、有序开展,未有案件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财政、审计等监督检查中未发现重大问题,也没有收到《检察建议书》和《司法建设书》。在以往的涉林公益诉讼中积极参与,为公诉机关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努力将涉林公益诉讼案办成铁案和典型案。
七、自评分
我局法治建设成效自评分为101分。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收集实施意见明确的21项措施任务痕迹材料不完全扣0.5分;因未收到《关于加强涉新冠肺炎疫情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未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扣1分;党组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痕迹材料收集不完全扣0.5分。法治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受到表彰肯定加3分。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