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2020-0716008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16:1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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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上半年,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森林腾冲”、“美丽腾冲”为建设目标,严格实施森林、草原、湿地和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管理措施,加快林草产业发展,有效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林业和草原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取得较好成效,上半年,全市预计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23.52亿元(按现价计算),占全年计划52.13亿元的45.12%,同比增1.25% 。其中:第一产业产值7.41亿元,同比增2%;第二产业产值8.76亿元,与同期持平;第三产业产值7.35亿元,同比增2% 。
1. 森林保护管理方面。一是组织开展营造林。根据《腾冲市2020年机关义务植树样板林项目实施方案》,计划组织实施义务植树127万株。计划组织实施营造林任务13.06万亩,其中:营林12.2万亩(国家森林抚育8万亩、中央财政造林补助低效林改造2万亩、木材战略储备现有林改培0.2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万亩),人工造林0.86万亩(中央财政造林补助0.55万亩、异地植被恢复0.31万亩)。二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201份,审批采伐活立木蓄积8.19万立方米,占下达指标84.57万立方米的9.68%;加强林地占用的审批和管理,共审批和上报审批项目53起,使用林地251.2894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2323.85万元(含免交的31.395万元),采伐林木11632立方米,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向林权权利人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8834.75万元。落实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25.04万亩,争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220.74万元,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腾冲市2020年度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计划》,计划发放补偿费54.6万元,管护劳务费874.867万元、安排管护人员257人,保护分局资源监测10万元,森林防火经费55万元,维修管护点房11个、98.5万元,维修森林防火通道2条65万元,购置办公设备44.2万元,责任单位档案管理、培训、宣传、考核经费18.5677万元。组织开展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修编工作,区划界定省级公益林面积为30.5685万亩,已上报省局待批复。落实2020年腾冲市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270.52万亩,争取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3759.2万元,编制了《腾冲市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使用计划(2020年)》,计划发放补偿费2108万元,管护劳务费1252.7084万元、安排管护人员469人,防火通道建设项目45个、279万元,维修点房3个、18万元,新建点房2个、28万元,森林防火经费72万元,责任单位考核费1.4916万元。开展2019年疑似图斑区划、修正和查处工作,区划和修正图斑(含细斑)1633个、面积为671.3188公顷,其中:违法图斑205个、面积65.5217公顷,未违法图斑1428个、面积605.7971公顷。205个涉案图斑中,涉及210个案件,完成查处104个,正在查处27个,不予立案查处图斑74个。开展“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上报“十四五”限额建议指标为1178666.83立方米,其中:国有318049.58立方米、集体860617.25立方米,等待省市审核反馈。三是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处置森林火情,发生森林火灾1起,林火控制指标均在保山市下达指标范围。四是稳妥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开展2020年春季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和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工作,组织无公害防治0.65万亩。五是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立案调查行政案件131起,已办结126起,余5起正在调查中,收回林地10.0275公顷,没收木材0.1立方米,收缴罚款162.06万元。移送市森林公安局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12起。六是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要求,加大禁食野生动物宣传教育,开展非法贩卖野生动物专项检查,对全市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和餐饮店进行全面检查,共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37起。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护收容,通过主动学习饲养方法、自制养殖笼舍、动物伤口包扎、消毒等知识,想方设法为收容野生动物创造条件,2020年度收容救护及放生野生动物100余只,均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2. 草原保护管理方面。一是加大草原保护执法工作。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各项制度,坚决制止违反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加强草原监督管理,以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适时开展连片草原管理使用监督检查,查处在草原上未经批准采土、采石案件1件。二是大力实施草原保护建设项目。实施退化草原人工种草试点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1290万元,目前完成投资703.44万元,购置种子43822公斤、化肥1110吨、刺铁丝围栏工程26000米、节水灌溉工程设施22000米、整地19000亩。实施草原生态修复试点项目1个,项目总资金370万元,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正在组织实施。实施乡土草种资源圃建设项目,规划面积20亩,预计采集培育乡土草种100余种,目前完成23种优质野生乡土草种种植资源采集工作。三是有序开展草原监测工作。完成常规监测样地1个,样方9个;完成2020年“星空地”盛期监测的12块样地地块确定工作;完成9块草原沙漠蝗监测样地的布设,加强日常监测,形成工作情况周报制。四是完成国有芹菜塘牧场巡界工作,复新界桩80棵。
3. 湿地保护与修复方面。一是开展湿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印发《腾冲市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明确全市湿地保护修复目标任务,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并组织和委托省规划院编制《腾冲市湿地保护利用修复规划》。二是开展一般湿地认定工作。完成第一批一般湿地名录和保护小区建议名录,待市政府发文确定一般湿地认定面积1852.02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26.41%。三是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对未经批准将湿地转为其它用途的按照“谁破坏、谁修复”原则实施恢复和重建,采取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对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生态整治,提升湿地生态质量和服务功能。四是加强湿地监测。完成2019年湿地面积变化及保护率年度核查工作,健全完善我市湿地资源数据。
4. 自然保护地管理方面。一是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工作。制定《腾冲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编制《腾冲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并上报保山市林草局进行技术审查。二是加大日常管护力度。加大对自然保护地内破坏生态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履行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主体责任,科学做好保护地管理和修复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严格自然保护地内用地审批,严守生态红线,禁止保护地范围内各类经营性建设用地审批。三是加强保护地项目管理,指导公司完善腾冲地热火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竣工资料整理,确保按时验收。四是圆满完成自然保护地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景区业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按规定封闭景区景点。
5. 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方面。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40项评价指标,目前40项指标均达到评价指标要求。上半年重点开展迎检有关准备工作。一是组织开展《腾冲市国家森林城市规划实施报告》《腾冲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报告》《腾冲市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自查报告》,目前指标自查报告初步成型,规划实施报告和建设工作报告正在编制中。二是基本完成创建档案收集,台账基本成型,完成总体规划近期建设项目资料基本收集。三是完成森林城市创建宣传画册、森林城市创建汇报宣传片拍摄制作工作。
6. 基层组织及队伍建设方面。以突出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为重点,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实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强化队伍建设。于4月30日组织召开全系统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努力为推动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一是抓重点,强化意识引领作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思想建设,突出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抓难点,构建党建新格局。与挂钩社区党支部签订《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协议》,全力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围绕“到支部·在一起”主题,积极对接城市党建网格小区落实“四双工作法”和“三位一体”治理模式,加强小区社会综合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综合体系,全系统12个党支部均通过市级支部规范化建设验收,其中斛健庄园党支部被保山市委组织部授牌为“市级示范党支部”。三是抓亮点,推动工作促实效。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讨论活动,以集中办学、个人自学等形式开展理论学习,以产业发展、林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等5个主题开展大调研、大讨论,制定“三个清单”,积极推进学习讨论成果转化。强化“互联网十党建”系列平台运用,初步建成1个智慧党建“充电站”。成立13支疫情防控突击队,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四是抓作风,强化纪律建设。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杜绝“大操大办”等行为;制定《腾冲市林草局毒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480余名党员干部职工及护林员进行突击尿检,加大对干部职工涉毒问题专项整治力度;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组织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等警示教育片,着力强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共召开党组会议4次、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4次,召开局长办公会5次;坚持零容忍态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对1名职工进行了立案调查;强化舆论引导,在《保山日报》、《保山市纪检监察网》等媒体发表信息12条,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 生态修复难度增加。目前,全市荒山荒地多集中于生态环境恶劣、自然立地条件差、造林成本高的造林困难地域,同时国家造林投资标准较低,造林成果巩固难度增加。
2. 林业投入压力增大。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投入持续增加,林业发展资金缺口较大,林业持续投入压力增大。
3. 人工繁育野生动物退出困难。根据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要求,我市开展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清查,共有69户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户为合法养殖户,其中涉及以食用为目的需退出野生动物养殖行业的人工繁育户46户(7户无存栏),共存栏野生动物养殖15466头(只、条)。目前退出养殖的补偿标准、补偿资金来源尚不明确,但养殖户上访苗头已经凸显,稳控工作和下一步退出补偿工作存在困难。
4. 草原管理存在困难。一是林地、草地面积重叠比较普遍。2011年制发的草原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近90%与林权证重叠。二是乡村两级草原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乡村两级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尚未明确。三是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程序不明确。
5. 队伍作用发挥需进一步提升。全系统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严重,缺乏高素质人才,服务能力不足,后备干部、业务人员“青黄不接”;涉林信访举报及职工违纪行为时有发生,对全系统队伍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末,加快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地管理、保护和发展的全面融合,全市林地、草原总量与现有林地面积基本保持平衡,并略有增加,重点区域生态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活立木总蓄积量净增长100万立方米以上,林业和草原总产值达52.13亿元以上。
(二)工作措施
1. 抓实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理念,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讨论活动,切实抓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形成新常态;三是加强警示案例教育,加强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通过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增强林业和草原干部队伍战斗力,努力为全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政治保障。
2. 抓实保护管理,打牢生态基础。一是严格落实森林保护管理。进一步推进国土绿化工作,完成营造林13.06万亩;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严格征占用林地的审批,活立木年消耗量控制在84.57万立方米以内;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进一步加强生态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人员队伍建设;结合森林核查及毁林种茶等专项行动,加大对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加大对林产工业企业的规范整治力度;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确保受灾率在4‰以下;实施好农村能源建设工作,促进节能减排。二是严格落实草原保护管理。严格开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抓好草原监测工作,完成监测样方枯黄期、返青期、茂盛期监测任务;完成退化草原人工种草和草原生态修复试点项目,建立试点区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监测管理平台,探索建立退化草地生态修复成效评价指标体系。三是严格落实保护地管理。加强保护地日常监管和巡查,严守生态红线。科学编制保护地整合方案,有序推进保护地整合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加强科普宣传,引导全民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确保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积极稳妥推进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退出补偿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要求,有力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3. 抓实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一是扎实开展核桃、油茶产业提质增效。二是大力发展以林下中草药种植为主的林下经济产业。加大滇重楼、天麻、草果、乌头等林下中药材种植力度,开展好滇重楼种植基地、天麻良种扩繁及推广种植项目建设,加大红花油茶、天麻等保健系列产品研发,推动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三是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产业,着力增加森林旅游景点,引进森林疗养项目,发展森林旅游业。
4. 抓实森林城市创建,打造生态名片。对照国家森林城市40项指标,开展完成情况评估分析,分析、评估、归类、总结各项指标档案资料,完成工作报告、规划实施报告和指标自查报告。同时进一步加大森林城市建设宣传工作,全力营造迎检氛围,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