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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5-8-/2019-0123003 发布机构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19-01-23 17: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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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腾冲市林业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保山市林业局的关心指导下,林业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森林腾冲”、“美丽腾冲”为建设目标,深化林业改革,加大资源保护力度,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林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取得一定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42亿元,占上级下达任务38亿元的110.5%,同比增20 % 。其中:第一产业产值14.1亿元,同比增12.8%;第二产业产值14.3亿元,同比增21.1 %;第三产业产值13.6亿元,同比增27.1%。向上争取资金实际到位8254.47万元,营造林任务完成率100%,国有林场改革通过省级验收,森林防火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获得“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有:

(一)抓实森林保护和培育,森林生态优势进一步巩固。2018年全市森林覆盖率73.91%,较上一年度增加0.47%,净增森林面积0.84万亩。一是扎实开展绿化造林,完成营造林15.3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28万亩(项目造林2.71万亩、社会造林2.57万亩),国家森林抚育7.5万亩,低效林改造1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1.5万亩,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0.1万亩,完成义务植树127万株。做好种苗工作,培育造林用苗苗圃96户,可供造林苗木2118万株,县内调运使用造林苗木422万株。加大林木良种培育,实施450亩腾冲红花油茶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抚育管理,新建扩繁圃40亩,开展腾冲红花油茶14个自然类型37个优良单株品种调查及苗木嫁接,开展500亩大河林场省级红豆杉良种基地建设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保护措施。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抓实火源管控措施,发生一般森林火灾2起,林木受害率为0.01‰,当日扑灭率100%,扑救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审批采伐活立木蓄积32.23万立方米,其中:限额采伐活立木蓄积23.87万立方米,占下达指标84.57万立方米的28.22%;非林地采伐6.26万立方米;征占用林地采伐蓄积2.09万立方米。依法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153起,使用林地279.57公顷,采伐林木17748立方米,保障了全市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703.89万元,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向林权权利人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3363万元,维护了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妥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31982.5亩,无公害防治率为100%,实际成灾16407.5亩,成灾率为2.6‰,控制在目标管理责任4‰以内。加强270.52万亩天然林停伐保护工作,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认真落实停伐保护补偿和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具体为:拨付2016年第五批管护补助资金625.6万元用于36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新建森林防火通道28.25公里、维修190.9公里,新建护林点房8个、维修2个;拨付2017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3759.2万元,其中发放补偿费210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135.14万元(新建防火通道24.60公里、维修90.23公里,新建护林点房51个、维修5个),支付管护人员劳务费81.34万元,购置办公设备12.27万元,购置管护人员服装23.75万元,制作生态林管护宣传牌39.6万元,天然林防火经费31.5万元,森林资源监测系统建设297.6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30万元;拨付2018年腾冲市天然林停伐保护管护补助资金3410.48万元,用于发放补偿费2108万元,支出管护劳务费1302.48万元。全面加强125.04万亩国家公益林和31.12万亩公益林的管护,兑现330.1万元补偿费到林权所有者,统筹使用管护补助和公共管护支出1287.66万元,用于支付管护劳务费912.75万元,购置护林员装备10万元,安排防火经费72万元,购置办公设备88.71万元,资源监测调查费95万元,新建点房4个、维修点房18个支出151.49万元,建设森林防火通道15.15公里支出33万元,档案管理、检查验收等支出13.42万元。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高黎贡山白眉长臂猿保护等项目,加大高黎贡山生态保护力度;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对各乡镇已挂牌保护的5.43万株古树名木定期检查和保护,开展全市古树名木生长变化情况调查登记工作;开展“爱鸟周”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组织以“寻找鸟类踪迹,关爱鸟类生存”为主题的爱鸟观鸟摄影活动;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推进退耕还湿,建立保山市首个湿地保护小区,全市湿地面积6783.65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5044.82公顷,受保护湿地面积2322.08公顷,湿地保护率34.23 %,自然湿地保护率27.05%,均居保山市第一;实施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收集完善审核公众责任保险案件538起,定损66万元,并督促保险公司按程序理赔。继续实施“谁使用、谁补偿”的景区长效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积极开展农村能源建设指导、培训和宣传,落实专项补助资金175万元,新建农村太阳能2900台、节柴改灶2000户,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强化各类破坏森林生态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查处案件424起,其中刑事案件25起、林政案件399起、公安行政案件2起,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有效地保护了辖区森林生态资源安全。

(二)持续优化产业结构,生态富民产业进一步壮大。一是抓好特色经济林提质增效。实施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1.5万亩,新建两个腾冲细香核桃品种改良样板,完成3000株核桃1.5万个嫁接头的高头换接改良工作,全市生产良种核桃穗条2.86万条,穗芽11.2万个,推进全市核桃油茶提质增效。新建2座核桃烤房,累计建设核桃无烟烤窑148座,有效解决核桃烘烤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市特色经济林产业巩固面积为166.04万亩,其中:泡核桃103.71万亩、油茶62.33万亩。核桃产量8323.2吨,实现产值1.29亿元;油茶产量1336吨,实现产值1.17亿元。二是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发展石斛、草果、重楼、续断、草乌、桔梗、龙胆草、红花等林下种植面积16.5万亩;开展豪猪、竹鼠、野猪等野生动物驯养及牛、羊、鸡、蜜蜂、胡蜂等林下养殖22161户,产量28万头(只、羽、窝);开发森林公园、林下庄园、林家乐等林业旅游与休闲产业,从业人员5.8万人;发展林下产品采集规模31.6万亩。全市林下经济规模达165.86万亩,产值12.13亿元。林农从发展林下经济中得到了实惠,人均林下经济收入1650元,林下经济成为林农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三是促进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引导、鼓励和扶持木材加工企业引进先进生产技术,提升对伐区剩余物、加工剩余物等原料的资源综合利用率,在森林消耗量减少的前提下,实现加工产值9亿元,同比增32.4%。四是发展林业健康产业。依托我市红豆杉、银杏种质资源和原料林基地建设优势,发展银杏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2018年完成投资4001万元,种植银杏、红豆杉2.4万亩,建设银杏叶及提取物深加工生产线1条,打造万亩银杏叶用林观光园,配套生态养殖、现代农业休闲体验园,示范带动全市林业生态产业发展。

(三)全面深化林业改革,林区发展活力进一步激活。一是不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报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逐步建立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运行机制,推进林业金融服务、林权流转交易、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进一步激活林区发展活力。继续开展林木确权发证和林权宗地属性完善工作,完成林权登记业务671宗,25840.75亩,271本证。截至目前,全市集体林权登记面积399.79万亩,确权率99.7%,确权宗地数41.31万宗,核发林权证12.80万本,发证户数11.93万户。推进林木林地流转工作,审核林权流转登记44宗、15865.86亩、34本证、流转金额4395.5752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共流转 1023宗地,流转面积13.9万亩,流转金额20415.82万元。做好林权抵押贷款登记工作,办理林权抵押贷款4起、4宗、0.41万亩、贷款1000万元;注销抵押登记59起、249宗、1.277万亩、2850.5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林权抵押登记364起,抵押面积24.53万亩;贷款金额达3.614亿元,抵押贷款余额达1.053亿元。开展林业贴息贷款,收集整理林业小额贷款贴息相关资料151户,累计林业贴息贷款总额8921万元,实际贴息资金243.15万元。加大纠纷调解力度,受理资源类争议24起,作出处理决定1起,已调解2起,参加行政诉讼5起。完成沙坝林场、明光林场、古永林场、大河林场界线勘查,签署初查确认书200余份,排查纠纷57起,已达成协议27起。加大林农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引导新建林农专业合作社6家。开展专业合作社认定工作,认定腾冲市级专业合作社3家、市级示范社2家,正在申报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6家。全市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108家(省级示范合作社22家、国家级示范社3家),有社员2.2万余人,带动农户7864余户,连接基地约35万亩,其中林地31万亩。二是不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国有林场改革通过省级验收,将63名技能岗职工转为技术岗,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解决“乡镇以下的国有林场机构人员尚未落实乡镇基层站所待遇”问题。三是报请市政府印发了《腾冲市生态林管护实施方案》,对全市国有生态林区管护人员,实行购买社会化服务统一招聘,提升招聘人员素质,促进生态林区的管护工作。四是推进政务服务改革,认真落实“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

(四)扎实推进森林城市建设,森林生态文化进一步弘扬。一是报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腾冲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细化了责任分解,全面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同时印发了《腾冲市林业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将工作任务细化到局属各单位。二是积极对接协调住建、交通等部门,整合项目累计投资35177.8万元,实施环城慢行观光绿道绿化、腾梁路城市景观林带、热海路带状公园等13个城市绿化项目,开展人工造林、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核桃油茶提质增效、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中幼林定向培育、现有林改造等林业项目,推进各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标。2018年,新增绿地面积22.5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43.1%,绿化覆盖率达44.96%,人均公园绿地达14.7平方米。三是开展村屯绿化、水岸绿化、道路绿化调查,全市村屯绿化率达40.92%,水岸绿化率达83.72、道路绿化率81.99%。四是指导开展全国生态文化村申报工作,界头镇大塘社区获得我市第4个“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五是印发了《腾冲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方案紧紧围绕创建工作层层分解任务和压实责任,针对重点、难点和社会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创建森林城市宣传工作,开展“市树”、“市花”征集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和生态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五)精准实施“挂包帮、转走访”,林业促脱贫进一步发力。一是调整充实了腾冲市林业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脱贫攻坚工作长效机制,并抽调6名驻村工作队员。二是制定了《腾冲市林业局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及《腾冲市林业局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项目支撑。三是扎实推进林业项目扶贫,整合有关项目资金6465.74万元,实施公益林补偿项目151.16万亩、天然林停伐补助270.52万亩、森林抚育7.5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5万亩、中央财政造林补助低效林改造1万亩、用材林基地建设1.5万亩、建设太阳能2900台、节能改灶2000户。四是在4个挂钩村实施了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木本油料提质增效、核桃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天然林补助、公益林补助、太阳能、节能灶、管护房建设、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等林业项目,共计投入资金550多万元。为新山社区茶叶合作社协调3万元的产业发展肥料,为新山社区建档立卡户捐款0.57万元,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协调救助资金2万余元,为新山社区2名困难大学生争取了补助资金。五是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劳动力转移工作,协调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6人。

(六)不断推进重点项目和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一是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完成腾冲市2018年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新修防火通道20公里,维修扩建150公里,完成投资600万元;完成2018年国有林场点房建设项目,完成投资624万元。二是加强林业基本建设。完成苏江林场挂尖山管护点房建设,苏江林场勐新管护点房建设,苏江林场勐蚌管护点房建设,苏江林场彩钢房改造项目,苏江林场挂尖山瞭望台进行维修翻新及新建点房安装避雷网,苏江林场大坡脚营林点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古永林场轮马河管护点房建设,大河林场凤地管护点房建设,大河林场菜子地林区点房维修,大河林场大笼苁管护房建设,大河林场姊妹山管护房建设,明光林场小塘河管护点房建设,明光林场两岔河管护点房建设,明光林场东营、沙河、自治点房维修,沙坝林场尖山管护点房建设,沙坝林场2017年盈河林区点房改造工程,沙坝林场场部管护房维修项目,防火办三期项目建设,防火办办公室维修,累计完成投资835.1万元。三是协调推进林业站基本建设。积极争取蒲川、北海、猴桥、明光4个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蒲川林业站建设项目投资117万元,北海林业站建设项目投资20万元,猴桥林业站建设项目投资350万元,明光林业站建设项目投资207.5万元。并完成蒲川林业站建设、北海林业站建设的竣工验收。

(七)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一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为抓手,深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理论水平,提高党员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职工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形成科学规范的责任体系、务实有效的落实机制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了守林有责、守林尽责,不断增强党的活力和工作实效,为全市林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和思想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生态环境修复难度增加。目前,全市荒山荒地多集中于生态环境恶劣、自然立地条件差、造林成本高的造林困难地域,同时国家造林投资标准较低,造林成果巩固难度增加。

(二)林业持续投入压力增大。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投入持续增加,林业发展资金缺口较大,林业持续投入压力增大。特别是当前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入项目落地的紧要时期,项目和经费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

三、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明确“到2019年末,全市林地总量与现有林地面积基本保持平衡,并略有增加,重点区域生态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活立木总蓄积量净增长100万立方米以上,林业总产值达45亿元以上”的工作目标,全力推进林业跨越发展。主要措施有:

(一)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强队伍”。全面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理念,切实抓好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形成新常态;三是加强警示案例教育,加强后进人员的教育管理;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通过加强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切实增强林业队伍战斗力,更好地服务于全市林业发展。

(二)加强森林保护“守底线”。一是抓好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确保受灾率在1‰以下。二是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严格征占用林地的审批,活立木年消耗量控制在84.57万立方米以内。三是加强270.52万亩天然林和159.96万亩公益林保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进一步加强生态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人员队伍建设。四是持续开展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加大对涉林工业企业的规范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林木林地采石、采沙、毁林开垦、乱砍滥伐、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五是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确保受灾率在4‰以下。六是实施好农村能源建设工作,促进节能减排。七是抓好林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构建和谐平安林区。

(三)推进国土绿化“添美丽”。一是继续坚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127万株。二是扎实开展营造林,实施人工造林、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陡坡地生态治理、异地植被恢复等项目,结合乡村绿化、重点工程绿化、生态脆弱区修复,积极申报营造林项目,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技术科技服务,确保营造林任务圆满完成,为建设“森林腾冲”、“美丽腾冲”打牢生态基础。

(四)抓实森林培育“提质量”。一是继续实施植树造林方式转变。二是加强种苗繁育工作,建立健全林木种苗管理体系,实施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程,编制乡土树种种源保护规划方案,开展乡土树种种源保护及良种申报,加大秃杉、马蹄荷、红花木莲、腾冲红花油茶等优良母树、优良单株的保护,开展乌梨种质资源调查,探索对培育优良乡土树种苗圃的扶持措施,大力培育和推广珍贵乡土树种苗木。三是抓好森林抚育、封山育林、林业碳汇、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林分结构调整、木本油料提质增效等项目的实施,科学推进林分质量提升。

(五)发展林业经济“促脱贫”。围绕“大健康产业”发展思路,大力发展林业经济,着力推进林农增收脱贫。一是促进木材加工、林木种苗、竹材、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技术创新、新技术引进和技术升级改造,提升产业附加值。二是促进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等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加大滇重楼、天麻、草果、乌头等林下中药材种植力度,开展好滇重楼种植基地、天麻良种扩繁及推广种植项目建设,加大红花油茶、天麻等保健系列产品研发,实施核桃、油茶提质增效项目,提升原料品质,大力扶持林下生态养殖产业及基地建设,加大招商引资、龙头企业扶持和专业合作社建设力度,加强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产品深加工、市场创建和社会化服务水平。三是促进生态休闲服务、林业生物产业等新兴林业产业落地生根。以“森林观光、文化体验、休闲度假、康体保健”为主题,以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湿地、林区特色风光等为载体,引进森林疗养项目,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产业。依托红豆杉、银杏种质资源和原料林基地建设优势,发展以紫杉醇、银杏酮提取为主的涉林生物制药业,建设原料林基地,引进加工提取生产线,发展集原料基地、药物成分提取生产线、针剂药剂企业为一体的产业化项目。

(六)深化林业改革“增活力”。一是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贯彻落实《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发展健康林产业,确保林农持续稳定受益。二是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抓好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完成国有林勘界核权换证工作,理清明确国有林权属,落实管理经营责任制。鼓励发展国有林场多种经营,探索发展“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的非木质林业经济新模式,推动林场生态产业快速发展。

(七)弘扬森林文化“凝共识”。扎实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市树市花评选工作,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主题活动,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保护地为主要载体,建设生态科普教育基地、走廊和标识标牌,设立参与式、体验式的生态课堂,普及森林文化知识,构建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实现城市、森林、文化的相互融合,全面促进森林生态保护意识不断提升。